第6章 ☆、.6.
從浴室裏走出來到吹幹了頭發,從吹幹了頭發再到敷好了面膜,夙溪沫一直都是心神不寧的。
段千尋……段千尋……
這個名字本來已經被深深地掩埋,可他卻突然出現自己的面前,他憂傷的表情,絕望的對白,便再也揮之不去了。
看來,你已經把我忘掉了!你做的很好,夙溪沫!可惜,我沒有做到,明明我們約定好的……
我是段千尋,對不起,我違背了承諾,又出現在你的面前了。
夙溪沫換好睡衣,回到了房間,錢楊已經背對着她的方向睡着了。
夙溪沫輕輕的躺了下去,很怕驚醒到錢楊,此刻她沒有任何負罪感。
或許要感謝在重新遇到段千尋之前,他們是在吵架,是在冷戰。
段千尋……
“段千尋?”
“是啊,名字好聽不?”
“你交男朋友又不是看名字好不好聽的!”
那時夙溪沫還在上高一,最好的閨蜜是林藝,林藝是個很漂亮的女生,走在校園裏就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但是林藝是大家公認的拜金女,從她口中說出來的牌子,很多連夙溪沫聽都沒聽說過。
林藝交往過的男朋友中,最有錢的可以幫她買一輛奔馳,最窮的也能幫她買幾個限量版的手提包。
突然有一天,向來高傲喜歡有錢人的林藝說自己交了一個男朋友,名字叫段千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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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段千尋,卻不是有錢人,什麽樣的男生可以這麽有魅力,贏得了林藝的放心呢?
夙溪沫很好奇!
林藝打算安排段千尋和她們一起吃頓飯,順便也讓最好的閨蜜夙溪沫和男友段千尋認識認識。
就這樣,夙溪沫通過林藝認識了段千尋。
段千尋是個地下樂隊的吉他手兼主唱,擁有酷帥的外表和一副好嗓子。
飯後夙溪沫和林藝跟着段千尋一起去了他所居住的地下室。
段千尋是個典型的北漂少年,住在簡陋的地下室裏,背着吉他,放蕩不羁,喜歡黑色,喜歡嘶吼,喜歡罵人,喜歡狂妄。
林藝說她現在就喜歡這樣的搖滾青年,夠勁。
那晚,她們沒有回家,都在段千尋的地下室裏留宿了。
因為林藝想留下,時間又很晚了,她不放心讓夙溪沫一個人回家,便讓她也留了下來。
還彼此給對方的家裏打電話,說住在對方的家裏不回去了。
以後她們每一次留宿,也都是這樣瞞過家人的。
一張簡陋的雙人床,琴架上擺放着幾把吉他,一把木吉他,兩把電吉他,還有各種效果器和音響,看起來很淩亂,卻很溫馨。
林藝睡在中間,段千尋和夙溪沫睡在兩邊,林藝縮在段千尋的懷裏,他們聊天聊到了半夜。
就在夙溪沫快要睡着的時候,便感覺到床在微微的晃蕩,耳邊響起了林藝的嬌喘,夙溪沫猜到了他們在幹什麽。
而段千尋趴在林藝的身體上,他的手臂總是能夠碰到夙溪沫,那是因為床太窄了的緣故。
滑過,很熱!
從沒有經歷過男女之事的夙溪沫臉紅了半截,她只能裝睡,心髒卻因為緊張而跳的越來越快!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