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得死的光明磊落
“我有個問題啊想問你,你們這離李家遠嗎?”
“本來是不遠的,但是後來我們搬到了這,所以就隔了一座山的距離吧,怎麽了,你認識李家的人嗎?”
方伊人毫不猶豫的回答,“不認識,也不想認識,對了,還有走多久了。”
“前面就是俺的家了。”
“娘,我回來了。”
“回來了啊,這位姑娘是?”
方伊人從小到大最擅長的就是在家長面前賣乖,這個絕對難不倒她。
“大娘您好,我叫伊人,真不好意思這麽晚要麻煩您了,我可能得在這借宿一晚,您不介意吧?”
“不介意,我們孤兒寡老,多一個人熱鬧熱鬧也沒啥不好的,你坐,等我做好了飯菜就叫你。”
“謝謝您,那我就不客氣了。”
方伊人雖然經歷了一晚不愉快的經歷,但是事實證明,并不是這裏所有的村民都是和他們李家一個樣的,還是有好人的,看,這不是遇到了嗎?
郭山給她倒了杯茶,笑容淳樸,“你是從哪裏來的啊,俺覺得你長得和這裏的村的人都不太一樣。”
“哪裏不一樣?”
“我覺得你長得很機靈,眉眼間都表現出來了呢,俺這麽說話你不會不開心吧?”
“怎麽會,你這是誇我聰明,我高興都來不及呢,你有中意的姑娘嗎,看你年紀也應該準備娶娘子了吧。”
說到這,郭山一個大男孩臉上露出了羞澀的神情,“俺不着急,俺覺得,我還沒完全長大,再過幾年吧,反正姑娘又不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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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麽說來,你是有中意的姑娘了。”
“沒有,才沒有呢。”
“有就有嘛,沒有什麽不好意思說出口的,不過我看你這裏的村子,挺好的,安居樂業,空氣好環境好,如果是換在我那裏,這能賣很多很多錢。”
方伊人職業病出來了,她就是做房地産的,每年可都是銷售冠軍,所以難免會犯職業病。
郭山露出大白牙笑了,“俺這不可能會賣,再說了,那官員幾百年都不會來這一趟,他們都習慣了錦衣玉食的生活,很少人會來這條村子,不過眼看就到收成的日子了,只可惜因為天氣緣故,今年的棉花得少一半了。”
“棉花?”
“你還不知道吧,俺這很多村民都是種植棉花,其中你說的那個李家就是好幾代都是種植棉花為生,不過最過分的就是那個王忠,是個商人,每年來收棉花都被他壓價,這也就算了,今年不是收成不好嗎,想把價錢擡高一些他都不讓,一張嘴就能夠把你說的知難而退,他就是個無良商人!”
方伊人笑笑不語,因為商人本來就是為了利益而做生意,誰會跟你講同情,同情這種東西,商人願做就做,不願做你也拿他沒轍啊,不過,她倒是想知道這個王忠究竟有多厲害,是否日後有機會可以切磋切磋。
方伊人繼續道:“既然如此,那你們為什麽還要每年都要給找他賣棉花呢,該不會是這條村子的棉花都被他壟斷了吧,我的意思是,你們可以找下一家,完全沒有必要賺虧本買賣,或者說,這蠅頭小利最多只能夠夠維持溫飽,如果你們真的想要賺錢,我建議你們找下一家,反正棉花在你們手裏,價錢任你們開,只要不太過分就行,再說了這市場上的價錢,也不是絕對的,這得根據你們每一年的收成還有天氣,如果收成不好,你們是可以漲價的,如果不漲價按照上一年的價格賣給別人,這樣別人做夢都會笑醒,而且會顯得你們非常愚蠢,不好意思,我沒有貶低你的意思,我只是不想你吃虧而已。”
郭山有些驚訝的望着她,“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這個俺和其他村民不是沒有想過,但是王忠認識京城最大的紡織廠魏明,而且他們是合作關系,俺這所有的棉花都是最後落到紡織廠魏明的手裏,魏明也只要我們這棉村的棉花,因為我們的棉花夠好,可是……魏明沒有其他的上家,只有王忠這一家,所以王忠才會趾高氣昂。”
“這有什麽難的,這王忠啊既然和織布廠魏明長期合作,那麽魏明肯定會給王忠中間人的費用,而且還可能不少,其實根本沒有必要讓王忠做這個中間人,你們做就是了啊,反正都是一條村子的,派一個代表過去跟魏明談不就行了嘛,再說了,這給誰錢賺都一樣,只要是長期合作有穩定性,對于一個老板來說都沒所謂,到時候中間人的費用你們再各自五五分不就行了嘛,這樣你們也不用再看那個王忠的嘴臉。”
郭山聽完以後,仿佛貫通了任督二脈,恍然大悟,“你說的好有道理,從來沒有一個女子跟俺說過這樣的話,你一定是上過私塾讀過書吧,俺覺得你比俺懂太多了。”
廢話,老娘可是上過大學的好嗎?
“只是,有一點還是想不通,憑什麽認為魏明會跟我們談呢,而且魏明是織布廠的老板,不是什麽人都可以見的,再說了,這村裏的人不一定都聽俺的,俺不能答應他們這件事情一定會成啊。”
也是,确實做老板都不會輕而易舉見一個無名小卒,這機會還是得靠自己争取。
“對不起啊,我只能夠幫你到這了,剩下的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做才好。”
“沒關系,這本來就是俺的事跟你沒關系,喝茶吧。”
方伊人這茶還沒喝上一口就聽到了外面有人在鬧,說是李家的兒媳跑了,在滿村子找呢。
方伊人這手立刻抖了一下,她還聽到,如果找到了就要把她浸豬籠算了,嫁了人還敢跑,這不是死路一條嗎?
她慌了,她真的慌了,如果現在回去認錯,會不會還能夠網開一面?
方伊人想清楚想明白了,李家一定會組織村裏的人在出入小道裏加派人手守着,就是為了守株待兔等到她出來,橫豎都是死路一條倒不如現在回去認錯,免得這件事情鬧大了就真的只能夠讓她去浸豬籠了,不行,這死也得死的光明磊落,就算是被餓狼給叼走了也起碼比浸豬籠這種死法要好那麽一些,對,還是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