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不花錢的太監

康明宇坐在舞臺下的貴賓席,聽臺上玩命的搖滾。他身邊坐着湯恩珂萊歐,望眼看去只有他的座位又大又舒服,康明宇就死皮賴臉硬把屁股放在上面。

今天貝斯男孩有點奇怪,他看起來像陰陽師裏的狐妖,柔弱的風騷令臺下的小攻們争相讨論,雜亂的聲音裝滿康明宇的耳朵。

“讓讓,我去,哥們麻煩高擡貴腳,你踩到我衣擺了。”搖曳的射燈下,一只老狗捂着自己的翅膀像法國名媛那樣擡起裙擺往人群裏擠,康明宇看到這一幕眼睛都直了。

表演結束後,主唱跳下舞臺,正面迎上貴賓坐的兩人,他酷酷的轉身,不看他們。

老狗沖到舞臺邊緣,大喊一聲,“蘇文傑!”蘇文傑像受驚的小寵物,轉身就走。看到兩人的裝扮,康明宇笑噴了。

這坨菌類植物不愧是搞古風二次元的,一流化妝師也做不到他的美顏水準。他畫着煙熏妝,不知道的還以為這裏是吸血鬼話劇的大熒幕。“哈哈…親,你沒事吧。”康明宇抹一把眼淚,前仰後合的趴在他肩膀上,小蘑菇沒空理會,徑直朝蘇文傑走去。

“怎麽回事?”

“啊,就…我朋友。”

蘇文傑有朋友才叫怪事,lime鄙夷的看向裝束古怪的宋玦,又看看裝束更加古怪的蘇文傑,頓時真相了。

宋玦記得蘇文傑曾說過,想加入樂隊必須經過主唱lime的許可,于是友好的伸出右手,“你好你好,我叫世無雙,b站裏的古風公子,我會彈琵琶、拉二胡、吹唢吶,最擅長古筝。當下中國,最注重的音樂情節是中西合璧,請問你缺個不要工資的打雜嗎?”

康明宇捂臉,這貨我不認識,這貨不是我徒弟。

lime在他翅膀上抓一把,黑色羽毛悠飏漂浮。

“你确定你是搞古典音樂的?這身衣服是什麽?中國有嘻哈?”

小蘑菇感受到了深深的人參攻擊,搭拉着腦袋擺弄自己的淩亂的衣帶。

湯恩想過去,卻被康明宇一把抱住,“別去了,人家的家事。”

“有病嗎!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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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剛才我就沒動手動腳。你難道不想給我一次機會?”

提起請客風波,湯恩一肚子怒火橫沖直撞,楞是礙着lime在場無處宣洩,連呼吸都變得哽凝。

康明宇滿意的拉上他的手,湯恩紋絲不動,他便在其手上反複撫摸,把木頭氣炸。

“來吧,我帶你去,但你不能亂講話,不然我就告訴那個主唱我睡過你。”

“我可以請你去警察局喝杯茶。”

“但你肯定不希望被熟人□□未遂的事盡人皆知。”

“你真不要臉!”

“謝謝。”

有些人笑着,說些難聽的話,卻如同牽着自己玩偶的小男孩一樣,沒有一絲一毫的威脅。湯恩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麽了,被這股莫名的引力牽引,甚至于迷戀。

如果他來BFF,看到康明宇的身影準要拉下臉,可看不到他,他又會想他,控制不住的把思考放在幻想出的他的身影上。

他不是小孩子了,明白這種反複無常的心理名叫“暗戀”。可他就是不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麽,除了三年前的淩渡,再沒有人給過他如此熱切的感覺。

他跟在康明宇身後,看到他堅韌有力的手拉住自己慘白的手,柔弱的血經由心髒迸發出熾熱的氣浪,放縱與自律,放縱——他在想是否我該放縱一次,想在包間門口等待淩渡,想來他這巨變過後的垂暮之年,已沒有多少機會再去尋找傾其所有的愛情了。

康明宇拉着湯恩紮進樂隊衆人之間,他沒有松開手,竟靠在湯恩身上一副看好戲的模樣。

“二次元是漫畫動漫,三次元是電視,真人cos是三維的。提起古風,最常見的是周傑倫和李玉剛,但網絡歌手更專業,比如河圖、小曲兒,書什麽的在紙上的都是二次元,手辦都是三次元的,而一次元在現實生活中指小說。古風不是中國文化,只是仿真品的一種趨勢,比如現代青花陶瓷工藝品,不能仔細觀賞,因為會暴露瑕疵。外國人喜歡李玉剛,以為他在呈現真正有內涵的千年古國文化。但是他們錯了,那不是文化,只是膚淺的古風。所以他也不算是真正在搞古典音樂,但他确實有證書。”

“你們覺得我解釋的怎麽樣?”康明宇的家庭也是有文學內涵的,雖然他不是古風二次元迷,但至少他比路人粉懂。

“閉嘴吧賤貨!”

炸毛的老狗要是有鬼火,現在肯定一陣龍卷風把他掀飛。他這猖狂的解說簡直把古風二次元貶低的一文不值。如果他在漫展上口出此等狂言,必定被亂腳踩死。

“理論上是這麽回事,但你別聽他瞎白活。”他立刻掏出手機遞給lime,“自己看,我的音樂素養絕對、絕對不是浪得虛名的。”

手機屏幕上顯示B站的個人主頁,lime順手點開,忽然從天邊飛來一首古怪的日文歌。小蘑菇穿着神樂的衣服,假發一根根落在肩上,彈幕從眼前飄啊飄,全是諸如“騷起來”“女裝大佬我愛你”“這個蝴蝶步我收了”的文字。

注意到标題時緊緊蹙眉,上面寫着:極樂淨土cos神樂

這段視頻康明宇早看過無數遍了,不止是他,衆神皆醒的人都看過。那陣子真有人大放厥詞說要睡了這妖精,只是苦于沒有地址。

小蘑菇一把奪過手機,“那什麽…搞錯了,我給你弄個彈古筝的。”

一旁湯恩忽然開口說:“不用了,我好像記得你,杜世的音樂節上你得了第三名,備受好評的曲目是《昭君出塞》。”

“哎呦,伯樂啊!”小蘑菇差點感動的哭出來,康明宇趕緊拉住湯恩免得他倆抱在一起。

Lime看看衆人,大家都是抱着手拭目以待,更有把小蘑菇和蘇文傑連在一起用眼神投遞給他的。

“行吧,不花錢的雜工,嗯,挺好的。”Lime聳聳肩,轉而腹黑的笑了。

加入一個新團隊至少應該跟大家熟絡一下,lime帶着小蘑菇找個包間大家一起喝酒。康明宇并不在邀請的行列中,他也不在乎,至少有佳人相伴。

“你不去喝一杯?”他無辜的眨巴大眼睛問湯恩,那表情根本就是在等他說“我陪着你”。

湯恩面無表情,仿若無視。康明宇掃興的坐在吧臺前面,把湯恩的手插在自己口袋裏。

“喂,有沒有新番外?”

“什麽?”

被讨厭的人在哪都能看到面癱臉,主要是因為大家看到讨厭的人只能表現出面癱。康明宇表示,自己很無奈。

動了動眉毛,看着服務臺裏的隋願說:“你和菜團子呗~”

隋願當時就變臉了,用力在桌上摔兩個方杯,僵硬的說:“喝什麽。”

湯恩終于發現原來康明宇的讨厭已經達到最高境界了,每個見到他的人準不會太開心,而他也從不提好事。

康明宇愛惹事,不是因為嘴碎也不是因為八婆。他總認為自己的出發點是善良的。

難道就沒人覺得我這是善意的探索嗎?所謂入局者迷旁觀者清啊。這年頭找個知心朋友真心不容易啊。

見他不說話,隋願直接給他一杯龍舌蘭,可能連他自己都沒發現,這是菜團子每次喝醉的最後一道菜。龍舌蘭配冰可樂,有點像小蘑菇配懷胎不遇,中國有個詞叫驢唇不對馬嘴,大概就是這意思。

他端起酒杯晃了晃,勉強喝了一口,又遞給湯恩,“你可以試試,味道還不錯。”

“真節約。”

“哈哈哈,你也會說冷笑話。”

作者有話要說:

這幾章貌似都有點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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