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056 限制令
自上次分別後藺寧三日沒能見到簡月,每天下午找過去對方都已經提前下班,不知是有意回避還是真的有事。猜測也許是自己過于咄咄逼人,給了對方不必要的壓力,藺寧選擇了退讓。不見面的日子很難熬,但不想惹人煩,便只能忍着。過完了這周,周一上午早會時,簡月沒有出現,而許秘書卻将兩份信在開會前轉交給了他,說是林月的法務今早送來的。
第一份是簡月的辭職信。
第二份是林月對金色大廈的退租申請。
s城的人常說這裏的天變得比女人的臉還快,尤其是夏末秋初的雨季,前一秒風和日麗,下一秒就能大雨瓢潑。今日便是如此,早上出門時天空還明麗清透,不過半小時的功夫,現在已經彤雲壓境,滿面烏沉。
藺寧站在高大的玻璃窗邊,腳下的影子黑得模糊。将退租申請放在一邊,他打開了簡月的辭職信。
薄薄一頁紙,從模版拓下三句話——
“很抱歉我要辭去夢霖弑神online劇情策劃總監職務,立即生效。”
“有機會于過去半年內在該優秀公司內擔任重要職務,我非常感激。”
“衷心祝願夢霖繼續輝煌。”
沒有原因和解釋,一紙宣告便施然離去。
一旁噤聲的許秘書微微抱緊了胸前的文件夾,信上不過短短幾行字,自己的頂頭上司卻看了許久,一動不動,不知究竟想從中找出些什麽。
又過了半分鐘,對方終是放下那張紙,問她道:“他去過人事了?”
藺寧的語氣靜得幾乎沒有情緒,許秘書低眉順目答道:“是的,藺總。簡總跟我們簽的勞務合同沒有工期限制,自由權限等同于董事級別,可以随時辭職離開。”
外面的天更黑了,墨雲蠕蠕翻湧,像在無聲醞釀着一場末世災難。
“林月情況如何?”
“似乎是周末搬走的,現在只剩下法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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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辦公地點在哪?”
許秘書從文件夾中抽出一張紙遞過去,“這是林月在工商局登記的注冊地址。”
藺寧接過看了眼,地點在s城另一側的新興商圈,從金色大廈地處的位置開過去,不堵車也需要一小時。
“今天會議取消,接下來的行程取消,我出去一趟。”
藺寧轉身朝外走,邊走邊撥通簡月電話。從會議室門口到電梯口,他一共撥了三次,每次都是占線。
心中有了猜測,藺寧沒有再撥,乘坐電梯下樓,來到距離電梯最近的車位。兩分鐘後,一輛黑色的邁巴赫靜靜駛入了雨幕中,拐彎時碾過積水,濺起的水花砸碎在路沿上,又歸于無形。
雨滴砸落在前擋風玻璃上,噼啪作響,刮雨器已經開到三擋,世界卻仍是模糊。車內的水汽太重,超過了空調除濕的阈值,已經過了好一會,襯衣依然濕冷地壓在身上,像一只巨掌攥住身體,壓得他五髒六腑都移了位置。
s城是人口千萬級的大都市,即便天氣狀況糟糕如斯,交通卻仍是擁堵。整整過了兩小時十六分鐘,藺寧才抵達林月新的辦公地點。
邁巴赫随手泊在街邊,他沒有帶傘,一下車便被淋透了。走進大樓,他走過的地方留下一片水痕。清潔工走過來拖地,動作幅度不小,似乎想引起他的歉疚,但他并未留意,在前臺拿到臨時出入的身份卡便上了電梯。
他的出現令電梯出現了一塊中空區,職員們紛紛避着他站。抵達某一樓層,他讓開位置,有人跨過他腳邊聚集的水漬下了電梯。目光慢半拍地聚了焦,他像是才意識到自己的問題,眼睫顫了下,很輕地道了聲歉,站回水漬裏收緊了肩膀。
電梯抵達十六層,他走下去,将滴水的外套脫了,卷起放在了電梯間的垃圾箱上。原地等了會,确認過自己不再滴水,他将濕發耙去額後,安靜地走進了林月。
“你好,”他停在前臺面前,“簡總在嗎,我有話跟他說。”
前臺擡眸看見他,靜了一秒,接着露出客氣的笑容,輕聲細語道:“抱歉藺總,簡總出差了,現在不在s城。”
“去哪出差了,什麽時候回來?”
前臺抱歉地說:“不好意思藺總,我也不清楚。”
藺寧看了眼走廊深處,辦公室一間連着一間,皆緊閉着門。“好,”他沒有為難她,“那我在這坐會,等衣服幹了再走,可以嗎?”
前臺愣了下,很快又陪上笑臉,“我帶您去會議室等吧,您想喝點什麽?”
“不用了,謝謝,我就在這等。”
“哦,好,我去給您倒杯茶。”
藺寧在林月門前的休息區坐下時,前臺将這一消息通報給了行政主管小麗,小麗又将其轉達給了正在辦公室中翻看應聘人簡歷的簡月。
簡月蹙了眉,沉默了會問道:“法院的限制令申請得怎麽樣了?”
“永久限制令需要舉行聽證會,但臨時的已經通過了,”小麗說,“今天之內應該就會傳達給藺總。”
“通過了就生效了,”簡月沉吟片刻,吩咐道,“報警吧。”
這是一份緊急限制令,黑色加粗的字體,以一種平鋪直述的冷漠、無法撼動的口吻,在正中寫道:“您作為被告方,在此被通知:任何這項命令的有意違反将被視為刑事犯罪,會導致您被立刻逮捕,或者被頒布逮捕令。除非法律規定對構成違反命令的行為處以更嚴厲的處罰,否則違反限制令進行跟蹤、加重跟蹤或騷擾将被視為嚴重的不良行為,将被判處有期徒刑不超過一(1)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并處。”
第二頁是細則,“在限制令有效期間內——”
“您不得與原告共同生活。”
“你與原告的距離必須不得小于20米。”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原告聯絡。禁止的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打電話、發短信、發電子郵件、送卡片和送禮物。另外,不得通過朋友、親戚(包括子女)、鄰居或任何其他人與原告接觸,也不得通過在微博、小紅書、抖音、快手、 Facebook、Twitter、SnapChat、LinkedIn或任何其他社交網站上發送或發布訊息的方式與原告聯絡。”
“如果原告在某個地方,而您也來到同一個地方,您必須盡快離開,即使您是先到這個地方,也是如此。“
“您不得接近原告的工作場所。即使原告當時不在該工作場所內,您也不得接近。”
“您不得接近原告住宅及其整棟公寓樓。即使原告當時不在該住宅內,您也不得接近。”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壞該住宅。”
“您不得切斷原告的任何公用事業服務或信件投遞服務。即使租約和(或)公用事業服務使用手續是以您的名義辦理,這些命令依然有效。”
“……”
一條條具體的描述像一道道從天而降的泛着銀光的鋒利閘刀,斬斷了他能接觸簡月的可能途徑,也斬斷了他所期許的未來。
林月的辦公區許多道目光集中在片不大的門廳處,人們從頭到腳打量他:他看起來光鮮亮麗,內裏卻不知道有多可怕,一定是做了難以饒恕的事情,才會被他喜歡的人棄之如敝履。暴力、人身監禁、強奸?不知還有什麽……真惡心!
空氣中浮動着唏噓和耳語,身旁警戒着随時準備制服他的警察說:“限制令已經傳達給你,在你知道的情況下,再不立刻離開原告的辦公地點,就是有意違法。限制令是民事令,但違法是刑事法,你是開公司的,應該知道是什麽意思。”
随着警察的話,他再度看見那些平鋪直敘的、不為所動的冷酷文字,每個字寫得清楚,警告着他:他必須遠離簡月,躲着他走,不許看,不許靠近,不許聯絡,必須将他從自己的人生中連血帶肉地刨出去,一點也不可以剩下。
大腦中一片茫茫,他一遍遍地看這些字,反複咀嚼,卻不得其真。直到被警察強制性扣住手臂的那刻,痛感襲來,他終于明白它的意思——
他愛簡月的權利,在這一刻,被簡月剝奪了。
仿佛經歷了一場極刑,全身的每一寸血肉、每一個細胞,都在發出哀鳴。它們喊得這麽慘,但除了他,沒有人能聽到。
他無法用言語形容這種痛苦,誕生于身體,卻根植于靈魂。這種痛苦,超越了人類能有的情緒,超越了血肉能支撐的重量,不顧個人意志地降下,像面對死亡一般無力。
視野模糊了,他沒有掙紮。
“這份命令……”他聽見自己的聲音,像很久沒說過話一樣啞,“有效期是幾天?”
“十天,”身前的警察回答了他的問題,“最下面有開庭日期,如果你不去,限制令自動延長至一年。”
負責限制行為的警察放開了他拿着限制令的左手,他向下看去,紙面上一排小字寫明了剛才被告知的內容,開庭日在十天後,緊接寫着:“庭審時,法官會聽取雙方提交的證據,并判決限制令應維持現狀、修改限制令或撤銷(終止)限制令。”
十天……
這就是他能擁有的,最後改變未來的時間。
“明白了,”淚水在臉上留下兩道未幹的痕跡,他撐着邁動了腳步,“我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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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限制令的具體條款改自美國加州法庭頒布的單方面緊急限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