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章節

裏确實很幹淨,起碼比欣欣客棧幹淨多了,當然這個旅店讓何憶最滿意的是價格真的是很便宜了。

摟着自己的行李包,何憶幾乎是立刻就沉入了夢鄉。

第 11 章

離開下河村後他每天睡醒必做的一件事就是查看下自己的行李包。

行李包還是那幫盜墓賊的,看着不大但卻意外的很能裝東西,何憶的行李塞塞擠擠正好裝滿一個包。

何憶知道自己天天守着一個包不撒手很沒出息,可是誰讓他全副身家都在裏面裝着呢,一個不小心丢了他估計真得睡大街然後灰溜溜回下河村,到時候那才是是真正的屍臉不存了。

何憶知道自己是什麽德行,他心裏素質是真不行,完全做不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視金錢如糞土。在離開下河村後就只有錢能讓他有點安全感,他暫時只想着出手一兩件陪葬品然後買房建個家舒舒服服的喝血學習過一段無憂無慮的日子,至于其他的他暫時不想做考慮。

至于仗着自己是僵屍“行走江湖”這件事他現在是不敢想了,心裏有點數是一種美德。自從他前兩天看完了一部叫做《衛斯理藍血人》的電影後何憶的心理陰影面積就有點大,屍也慫的不行生怕自己一下子張揚暴露了被送進實驗室讓人這樣那樣整到慘兮兮。

不像電視裏演的那些僵屍會飛天遁地的,他頂多是體能比普通人好,不過也是有限,碰到個超級英雄什麽的他估計會被打歇菜。 而讓他感到最心安的防身工具,是從那幫盜墓賊身上得來的槍。

最開始他對那幾把槍是很忌憚的,忌憚到想要把它們像那幾部手機一樣砸個稀巴爛然後毀屍滅跡,可是後來在他學會了怎麽用槍後他就放棄了這個想法,看多了電影電視劇他才發現有時候用槍比肉搏強多了,省事不說威懾力還大除了太打眼以外沒什麽的不好,當然迄今為止他還沒機會嘗試開槍。

在村裏他也只敢偷偷的擺弄賞玩,練習開槍得是回了墓以後,那幫人的槍也沒個□□什麽的他要是敢在村裏開槍妥妥得把警察給招過來。

當然他的那點槍支常識也是在電視裏學的,學也只學會了擺POSE和扣扳機,至于開保險栓什麽的純粹是靠悟性以及反複回憶那天那幫盜墓賊是怎麽搞槍戰的。

他對知識的學習主要是通過電視,他又什麽都看雜七雜八的知識學了倒是不少,有用的卻是寥寥無幾。墓裏沒個靶子什麽的那幫盜墓賊的屍體就是他練習的對象,子彈他雖然能接的住但是前提得是只有幾個人開槍而且槍還是普通的□□那種。

他現在也算是皮糙肉厚中槍的話他的傷口面積也不會像其他普通人難麽大,僵屍的痛覺相比普通人來說弱上很多所以取出子彈對他來說不是很費勁。最重要的是他不怎麽流血,不用擔心失血過多再次死一回。

何憶現在嚴重懷疑自己之所以喜歡喝血是因為體內無法再造血所以需要以形補形以血補血。

不過他雖然抗揍了點卻也沒達到銅皮鐵骨的程度,掃射他是扛不住的,真要是碰到□□那種反器材□□他該炸還是得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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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超能力什麽的他暫時還沒發現自己有擁有超能力的跡象,據說有的僵屍能吸收個日月精華修煉什麽,他也嘗試過了不過是以失敗告終。也就是在嘗試的過程中何憶發現自己是屬于一到陽光下多曬會兒他保證爆皮犯困要睡覺的類型,至于夜裏他是除了視力好再沒別的優勢了。

作為一個僵屍,他有時候自己都忍不住感慨——自己實在是太丢僵屍的臉了。

出土不到半年的他沒什麽一技之長,工作還沒着落身上的錢卻越來越少,想想也是屍生艱難,然而再心酸他也無計可施,作為一個沒文化的屍他現在就算出去工作也只能是做些力氣活。

何憶不是很想賣力氣,如果可以的話他很想繼續學習然後靠知識過活。這半年來他也能慢慢想起一點生前的事,依稀記得自己曾經是個讀書人而且是小有名氣的那種。想到此何憶開心之餘又有點失落,他曾經也不是一事無成的,可是現在他的腦子卻空蕩蕩的什麽都沒有,知識儲備量甚至都不如幾歲的孩子這讓他很是沮喪。

所以,何憶想給自己好好的充個電,起碼擺脫自己文盲的處境。這半年經過拼音漢字的學習何憶也學會了說話,雖然還不是特別利索可是基本上已經能明确表達出自己的意思了,然後他才開始提起筆學習起寫字練起字來。

剛開始是有些艱難的,他不會用鋼筆中性筆這類的筆只能拿着樹枝以地為紙照着書本摸索着寫,可能是因着身體記憶的原因何憶的字從不成形狀到像模像樣只花了半個小時,而寫作作為一項打發時間的好運動也很受何憶的喜愛,漸漸地何憶發現自己越練越順手,不到半年的時間他就找回了自己的手感,在看過幾個書法家的作品後何憶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書法可能還不錯。

不過何憶并不滿足于自己現在的水平,他有自信只要再練起字來那麽他遲早會恢複到生前的水平,到時候他想開個書法班或者是賣字過活,這樣也許能讓他的屍生有點意義。

不過這也只是一個計劃罷了,他現在就算是有心想要靠書法過活也是無能為力。話還沒說利索字都認不全的屍呢他現在真要是教人那純粹就是誤人子弟。

所以對他現在他最重要的還是認字,最好是簡體和繁體都學習熟練。

日常胡思亂想的何憶忍不住翻出了自己的陪葬品清點起來,他想事情的時候喜歡手上有點活幹。

不過,何憶看着面前的東西,他的陪葬品沒什麽大件,最大最重的是一個玉枕,玉質看起來也是最好的,如果沒什麽意外出售價格最高的也會是它。

其次是一些玉飾,他的陪葬品裏大部分都是玉制品這讓何憶十分困惑,雖然忘記很多可他很了解自己,何憶不認為自己是個死過一回審美就來個大變樣的屍,他對自己的審美口味還是有數的,他根本就不喜歡玉石,他喜歡的明明是金銀。只可惜陪葬的東西裏除了幾塊厚重的金條外再無其他金銀。

看來陪葬品不是自己選的,而給他下葬的人顯然對他了解不深。

而且最奇怪的是這些玉飾絕大部分都是女人的首飾,光是手镯就有五六個,其餘則是些簪釵環串。

想到此何憶有些費解,為什麽他的陪葬品會這麽奇怪?幾塊金條,女人的首飾,難道他睡得不是自己的墓?

越想越亂的何憶何憶決定暫時放棄思考,更奇怪的比如說複活他都經歷過這些陪葬品什麽的他暫時還是放下再說吧。

何憶小心的用舊衣服将玉枕包好,他暫時還不打算賣掉玉枕,這是他最喜歡的物件,好看美觀不說作為枕頭來說枕着還挺舒服的。他是睡棺材和炕睡慣了,這段日子換了環境住旅店住得他實在是很不舒服,主要是不習慣睡軟床枕軟枕,睡得更不踏實。

何憶覺得自己也是時候出門找房子了,這家旅店地方小不說還沒有淋浴,廚房更別提了有才叫稀奇,衛生間還是公用的。

附近雖然有很多飯店可是這些飯店旅店老板是互相認識的,何憶經常看到他們串門閑聊,他能吃的東西有限,總是吃血類食物的他雖然才住了三天左右可是已經有很多人開始議論起來他來了,幾天下來何憶也有點扛不住了生怕自己會露餡。

當然何憶不想住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價格貴,他和老板打聽過住在這裏就算是包月優惠下來也得一千左右,他估計自己起碼得在省城住個一年半載的,一年下來要是住旅店也得一萬塊左右,也是太不值了。

這裏又不是北上廣深,省城房價雖貴可也是看地段的,省城老城區的房子也不貴,只要仔細找,總能找到每年一萬左右的整房出租,至于合租更是便宜,再者說還有押一付三式的。

何憶點了點自己的現金,還剩四千左右,就他手上的錢來說和人合租是沒什麽問題的。可是想了想,何憶還是決定自己租一間房,一是喜靜二是他有點社交恐懼症不是很喜歡和人打交道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三也是想給自己改善一下夥食。

飯店裏血類食物有時候吃起來他會犯惡心,也不知道是因為是純度或者是配料什麽的原因他吃起來都不是特別痛快,何憶喜歡原汁原味的血。

有個屬于自己的空間處理起血來方便不說還能夠儲存也不錯,雖然不是很新鮮可是天天為血液奔波的日子何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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