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恣情

2001年7月7日,湖北省第一屆“3+X”考試如期而至。

我的心情有點複雜,既想盡快結束這場戰鬥,又不想這場戰鬥早早拉開序幕,近一年,我心中像有一塊石頭日日夜夜沉澱着,個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自己最明白。但無論如何,總需要一個結果,給我自己,給詹青瓊。

這是人生無法回避的一條路。

來到考場的時候,詹青瓊已經在校門口等我了。我只見她一人,便問道:“你不是說你媽媽要來陪你嗎?”

“但我不是要陪你嗎?我媽媽來了,我怕你心裏有壓力,沒讓她來。”她看似很輕松,似乎高考對她而言并不重要。

“那你怎麽跟你媽媽解釋的啊?”我看她在笑,心中的憂愁似乎一掃而空。

“直說啦,不是跟你說過嗎?我與媽媽之間沒有秘密。”

如果她爸爸也和她媽媽一樣,那我肯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們并行穿過了校門,原來這眼前的情景就叫“人山人海”,雖然不及畢業後招聘會那麽“壯觀”,但相差無幾。

有嘻嘻哈哈滿不在乎的,似乎高考沒什麽大不了;有三五成群歡聲笑語的,叽叽喳喳一片;有臨時抱佛腳燒香的,拿着筆記本朗誦;有一些稍顯緊張的,嘴唇一張一合在默記;當然也有不少“情侶”,甚至手拉着手,肩貼着肩。在這個時候,一切規矩和法則似乎可以置之不理了。

進考場的鈴聲終于敲響,詹青瓊向我眨眼,笑問:“你緊張嗎?”

“前天緊張,昨天有點,今天好像不緊張了。”

“為什麽啊?”

“只想着開心,哪有心思緊張啊?”這是我的真心話。

“那就好,加油!”詹青瓊主動給了我一個輕輕的擁抱,“發揮出你的正常水平!考完後我們一起吃飯。”

我點頭示意,微笑目送她走進自己的考場,我才起步,噓了口氣,向我的考場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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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的時候,時間最容易度過。第一場語文,雖然我從未拿過第一,但也從未懼怕過,兩個半小時似乎只一瞬間。畢竟考完就是一種解脫,無論結果如何,都不用去想,因為想了也是白想。

詹青瓊似乎比我更明這個道理。考試結束,我們在人海中搜索彼此的身影,眼光交彙的那一剎,我們滿臉都是笑容,或許都是為了給對方一個好心情!

她見我走近,第一句話不問考試感覺如何,而是問:“今天中午想吃什麽啊?”其實直至吃完飯,她也沒有問我考試的情況,我就更不會問她考試的感覺了。

“你決定吧!吃什麽并不重要,關鍵有你在,我的胃口肯定好。”我像她一樣,絲毫沒有表現出不快或是遺憾。

“廣-廣,我真希望你天天這樣開心。”

“那得看我天天跟誰在一起了。”我一直覺得“開心”是一個相對的變量。

時至今日,我反而覺得十分開心的時候,還寫不出令自己滿意的文字,而心痛的時候卻能下筆萬言,情真意切。難道果真“文章憎命達”?

7月8日上午數學,7月9日上午英語、下午小綜合,每次進考場之前,詹青瓊都會給我一個象征性的擁抱,考完後我們一起吃飯,吃完飯後她回家,我回學校。

2001年7月9日下午,高考終于結束。晚上,我們宿舍六人各自帶着不同的表情陸續回來了。雖然學校只剩下我們一個年級的學生,但卻是我三年來見過最活躍、最瘋狂的一夜。

尖叫聲、喧嚣聲、大吼聲、嘆氣聲、嗚咽聲……

真正的人間百态!

吳濤大聲高歌,買了一箱子啤酒。暢言道:“今晚大家只管樂,一切消費我來承擔。”看來,高中沒有受到任何幹擾而穩定的愛情才是最幸福快樂的。

蔣飛飛看似有些沮喪,但也很快融入了氣氛:“好!最壞的打算就是複讀,沒什麽大不了。”其實,我們宿舍六人的實力絕不至于要淪落到去念專科。即使上不了一本,二本是小菜一碟、三本那就如同探囊取物。

方傑感覺最好,也難怪,誰能夠像他與羅思曼一樣“齊心協力、齊頭并進”呢?決戰的時候,心無雜念是最高境界。“我倒不認為上了好大學前景就一定會更好,畢業後沒準還要在沒有上過大學的人手下打工呢。”真佩服他那個時候就有這種眼光。

王利一向比較保守,話語也不多,他表現得冷靜一些。“考完了就是勝利,喝酒。”我總覺得他讀理科比較适合,文科是“磨嘴皮子”,而這一點對他來說無異于一種痛苦。

陳曦出奇的興奮,或許是物極必反吧!從認識他的第一天起,就知道他深受愛情的折磨,“單相思”那種生不如死的滋味,如同心中生刺。“今晚我們通宵吧!我買撲克牌去,我們六人玩升級。”

“好!好!”我們一致贊同,的确該放松了,該刺激一下,憋了很多年!爽去吧!

學校也很通情達理。宿舍的電十點過後沒有停,班主任更不會來;任憑我們怎麽高呼,宿舍管理員也不出現;商店的燈一直沒有滅過,我們中途幾次買吃的都随時有人伺候;水房的冷水、熱水一概求之必應,再不吝啬了;

六人、三副牌、升級,也不記得到底打了多少圈,反正一輪過後,輸的一方是每人一瓶啤酒。打到三點的時候,大家覺得不夠刺激,因為升級一圈太慢,最後改為“詐金花”。規矩是:每人抽一張牌,桌子中間放一張“公牌”,與自己手中的牌組合,第三張牌是任意想象的。最後誰的牌最小,就罰酒一杯。在沒有攤牌之前,如果感覺自己的牌最小,可能被罰,可以先喝小半杯,申請換掉自己手中的那一張牌。

這個玩法幾乎每小時迷糊一個,最後誰都飄飄欲仙,早上7點左右才昏昏睡去。桌上、地下都是撲克牌、西瓜皮、瓜子殼、花生殼、塑料袋,狼藉一片。醒來後才發現什麽叫做“不堪入目”,哪能看見地坪磚、分得清路啊!

酒易醉人,但所謂“人之齊聖,飲酒溫克”,所以豪士從不怕酒,正如情能傷人,有情人絕不懼情。事實上,絕大多數男人離不開酒,甚至有些男人将酒與女人相提并論。我也第一次感覺到,原來“酒”能夠讓人忘掉煩惱。至于酒醒之後,是否“借酒消愁愁更愁”,就暫時不用考慮了,否則人生還哪能快樂地前進呢?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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