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這個位面,很少會有行人在商道以外的地方行走。商道的開辟是基于安全考慮,繞過了那經常有魔獸出沒的林區和野外。

可就算這樣,商道上依然會時不時冒出來一些魔物。

這也是許多商隊要請冒險者護衛的理由之一。

李明光想要以最快的速度穿過諾諾蘭行省,必須要橫穿一片叫做常暗的森林。

小學徒對常暗之森的唯二印象,就是危險和神秘。

據說裏面有很厲害的魔物,據說裏面活着精靈,據說……

由于靠近諾諾蘭,他們這座小城偶爾也會有一些這樣的傳聞,但好像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過說有往那邊去冒險者平安回來過。

可李明光是傳奇法師,哪怕現在實力大概只有原來一個手指頭那樣強,他也不相信一個小小的常暗之森能攔住自己。

他可是漂泊在各種位面,曾經殺死過神的法師,哪怕只是比較下等的神明。

和獵殺巨龍,統一大陸這些相比,弑神的意義是不一樣的。

它代表了實力從量到質的變化。

普通情況下,就是一百個達到了傳奇這一階級,無限接近于半神的強者,也未必能對一個低等神明造成根本性損傷。

神說要有光,就真的會有光。

實力的差距來源于對規則的根本性領悟。而根據李明光的研究,很多神的領悟都不是來源與自己,而是神格。

神格究竟是怎麽誕生的?

這是他在挂掉之前一直研究的,觸碰到禁忌領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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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這個人就是比較喜歡挑戰禁忌:)

李明光站在常暗之森不遠的地方,森林入口處的路标指示格外引人注目。

路标上是血紅的大字。

“內有大型魔物出沒,危險!!!”

李明光只是掃了一眼路标,就擡腳走了進去。

本來,無法舒舒服服借助交通工具抵達詩歌之邦諾特埃爾這件事已經讓他不太開心了,再走彎彎曲曲的官道繞路,他怕是要直接瘋。

太浪費時間了,對于法師來說,時間就是用再多金錢也換不來的寶貴學術經驗……當然,金錢不行,但是珍貴的魔法材料可以。

橫穿常暗森林,李明光未嘗沒有順路看看有沒有什麽材料的念頭。

他本質上是一個對更高更遠的目标之外,任何事都興致缺缺的人,古怪冷漠還懶惰。只有當最省事的途徑行不通之後,才會考慮其它辦法。

說到底還是裏芬的錯,早知道他當時下手應該重一點,讓他變個幾周的羊再說。

之所以得名常暗,是因為森林內部枝葉繁茂,将外面的太陽幾乎遮蔽得嚴嚴實實,只偶爾有幾束零零星星的光線漏進來,格外引人注目。

李明光沒找到什麽珍貴藥草,考慮到目前的經濟狀況,他看見都常見品種都摘了一些,以備不時之需。

他堂堂一個傳奇法師,哪怕被追殺的時候也沒有這樣窮困狼狽過。

而且森林裏的魔物遠比人類敏銳,那些弱小的魔物在感知到氣息後遠遠開溜就算了,哪怕李明光故意露出不少破綻,也沒有他勉強能入眼的魔物上前主動攻擊。

……真是寂寞如雪的人生。

李明光繼續往森林深處走,他懶得繞路。

好在越接近森林中心,附近的魔物也就越強大,在刻意示弱之下,終于有魔物主動送上了門。

主動送經驗是頭有三個腦袋的巨狼。

李明光不嫌棄它醜,擡手就是十幾發冰結亂轟,巨狼的身上被刺出來好幾個血洞。

他把巨狼的屍體收好,覺得到了城裏之後,應該可以拆分賣一些錢。

這種比較低等的魔物,李明光是不會主動出手解剖的。只有像是塞壬,夢魇女妖或者天使這種高等級的傳說生物才能引起他的興趣。

李明光還沒有解剖過天使或者聖靈之類的存在,他對這類生物的構造一直很好奇。

不過這次,他覺得自己有機會了。

重活一回,不玩個大的怎麽對得起自己。

先訂個小目标,比如說殺死光明神在這個位面的神靈分身?

就是不知道到時候那些光明神殿的人員會不會召喚其它生物出場了。

李明光希望是有,而且召喚得越多越好,畢竟天使之間也是有各種權能和階級區別的,就像同一個大類的魔物下會分為數十到數百的種族不等。

可供研究的資料越多,等他實力足夠之後,殺死光明神的可能性也越高。

——李明光想搞死光明神也不是一天兩天。

至于搞死光明神之後的事情,他并沒有太多考慮。

主神的能力超乎想象,在光明統治下的大位面沒有幾萬也有數千,那些零零碎碎的小位面更是不計其數。

祂隕落的話,那些位面就會陷入群龍無首的狀态,光明神殿的勢力也會很快就崩塌吧。

李明光想要的就是光明神殿瓦解。

光明神殿之後,要是還有餘力,就再向其它的神下手。

沒了信仰與神明,人類能靠的便只有自己。

雖然在前進摸索的道路會很艱難,很痛苦,會有無數的鮮血和犧牲,但好歹人類屬于自己,而不是附庸。

他真的很想見到前世那樣的科技位面。

最開始逃亡的時候,李明光其實沒有那樣偏激。他現在這樣,不過是在位面逃亡的過程中動辄見到有神動不動獻祭半個位面一個位面的生命和信仰來壯大靈魂,看不下去了而已。

——神不愛人,人為什麽要尊敬神呢?

他并不後悔自己在弑神這條路上越走越遠,也不擔心被不指責唾罵。

法師永遠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即叛逆本身。

越到常暗森林中心處,李明光臉上的笑容也就越大。

這裏有龍的氣息,盡管并不強烈,可對目前的他來說也算驚喜。

不管是是什麽龍,都有收集財寶的習慣。

誰還沒有個手頭缺錢的時候,打劫點巨龍怎麽啦?

龍是一個大類,世間所有的龍都是從原初之龍處誕生的,最開始是天龍,成年的天龍們揚起翅膀,飛往各個位面生息繁衍,逐漸形成了龍族這一品類繁多的種族。

天上飛的地上走的海裏游的,都有。

有些位面,龍與人是夥伴,騎在巨龍上戰鬥的戰士叫做龍騎士,很符合前世西幻中的一貫設定。

而有些位面,龍與人是仇敵,比較好玩的是,狩獵巨龍的勇士也被叫做龍騎士。

龍騎和龍騎,李明光覺得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挺有趣。

比方說,後一個龍騎的裝備就比較高端,铠甲很紮手,一看就不太好惹……

他一個法師和龍騎這種物理職業肯定扯不上關系,但就在龍族中的聲望來說,李明光覺得自己可能要比後者還要差。

都說過了,誰還沒有個手頭缺錢的時候。

法師塔,魔紋,防禦陣法……哪一個不是燒錢的東西?

李明光的法師塔繼承自他的老師,但是那座法師塔真的太破了,光是修繕就花了他很多財富。

更不要提後期跨越位面,星海旅行的消耗……

打劫龍族,真的是因為囊中羞澀迫不得已——而且這個方法,真的來錢很快。

第一次幹這種事情的李明光還有些忐忑,後來次數多了,也就習慣了。

債多不壓身。

而且,雖然那些大位面的龍族基本都知道有個十惡不赦專挑龍族的法師,但有頭天龍和他的關系還挺好,是一起打過架的交情。

他有個專門用來交易材料的冰法馬甲,天龍就是在某次交易途中遇見的。

只要他捂好馬甲,在龍族這邊的聲望肯定不會徹底仇恨。

說不定他以後還能進天龍的寶庫摸點東西出來。天龍收藏的東西,普通龍族肯定沒法比。

哦,他其實還挺饞那頭龍的身子,渾身上下都是傳奇以上的材料不說,連龍血都是寶貝……這樣的巨龍哪個法師不喜歡。

李明光發誓,回去之後,他一定要想辦法從那頭龍身上诓點東西過來。

對方還挺喜歡他那個冰法馬甲的。

珠玉在前,栖息在常暗森林中央的龍就有些不夠看。

那是頭陸龍,血統并不算純,身軀強健,可沒有翅膀,注定不能飛來飛去,去各個地方掠奪財富。

它甚至連巢穴都在地下,連用來放財寶的山洞都沒有,窮酸得李明光都有些不好意思下手。

不過在手上那一小團明明滅滅的地獄火的威脅和氣勢壓制下,陸龍異常老實。

對強者的敬仰與喜愛幾乎是銘刻在龍族的血脈裏,稍微演示了下地獄之火的威力之後,李明光并不擔心它會突然朝自己發動襲擊。

當然,他沒把事情做太絕,只拿走了小半金幣和幾乎全部的寶石,像是魔物晶核和兵器之類的,半點沒動。

為了使自己看起來更有誠意一些,他把自己之前弄死的三頭狼放了出來。

“過路費。”指了指地上的魔物屍體,李明光用龍語和陸龍交流,理直氣壯。

龍語是和那頭天龍學的,為了分享語言,天龍甚至主動給了他一些血液。

那頭原本就低着頭的陸龍頓時把頭埋得更低了。

李明光吐出的龍語,有種來自血脈深處命令與壓制。

那是原初之龍的象征。

作者有話要說:  阿光真的是大魔王主角啦。

阿光:我就是饞那頭龍的身子

批了馬甲的原初之龍:……Σ!

……發現好幾周沒更新了,忏悔_(:з」∠)_

呃,有無填坑之外的話要和我說啊,有的話我感覺還能再寫一點,沒有的話就下一章再來了。

*龍騎屠龍的梗來自ff14。

*關于虛空位面星海,基于dnd和wow的一些設定,有私設,大概就是通過無邊之星海到達位面,本來想直接寫星界的但是兩邊對星界定義并不統一……而且說到星界我第一反應就是麥迪文()幹脆就私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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