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以死相逼
水雲霞擡起頭,警惕和敵意不比阮一少:“誰讓你進來的?滾出去!”
晟浩中不死心地靠近一步:“伯母……”
“沒聽到嗎,我讓你滾出去!”
水雲霞的低吼讓他停滞了腳步,遠遠地看着相偎相依的母女二人,不同的面孔,卻有相同的怒意,拿他,當作殺家仇人一般。
晟浩中後退了一步,這才壓低了聲音說:“伯母,我讓阿川帶您來這裏,一則是方便照顧敏一的傷,二則是為了保護你們,我沒有任何不軌企圖。”
水雲霞雖然性子柔弱,卻不會允許有人傷害自己的女兒,觸及底線之時,再溫馴的綿羊也會變成一頭狼,戒備地瞪着敵人:“沒有不軌企圖,那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害我女兒?當年要不是你,我們一一也不會在醫院住了整整兩年,好好的一張臉整成現在這副鬼樣子!”
“伯母,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事,為什麽敏一會回來這裏找我?”
水雲霞驀地紅了眼圈,将阮一的一側耳朵牢牢護在懷裏,另一只用手掩住,哪怕知道藥物讓她沉睡,也還是生怕吵醒了她,又或是,害怕她聽到什麽:“你還有臉問,你憑什麽?既然走了為什麽又回來,你為什麽回來?災星,你就是個災星!如果不是因為遇見你,我女兒不會遇到那種事情,更不會懷着父不詳的孩子回去找你,一場大火燒的面目全非!她當時只有15歲啊,自己都還只是個孩子……”
五年前他的心口被人捅了一刀,雖然死裏逃生,但仍留下不容忽視的後遺症,譬如心悸,疼痛感每每都讓他再嘗一遍刀尖穿透皮肉的滋味,可是這疼痛怎麽比得上此刻的淩遲?
晟浩中揪着心口,父不詳的孩子,難怪,難怪,那樣倔強的敏一會在被他無情地推開之後不顧尊嚴跑回去找他……
“對不起……”他曾經說過,不管她發生什麽,都不會離開她,可是他沒有做到。
“你離開吧,算我這個做母親的求求你好不好?”水雲霞啞着嗓子,“我女兒現在過的很好,有個很愛很愛她的人陪在身邊,未來的日子,她會和那個人結婚,有自己的家庭,再有自己的孩子,會越來越幸福。我不知道你們當年的感情究竟深到什麽地步,可五年前的大火讓她失去了和你共同擁有的一段記憶,五年後她已經改頭換面,再不是敏一了,你就放手好不好?”
放手,又是放手!
“不可以,我不會放手,這一次,我不會再聽您的話,我不能再失去敏一一次。”
“她不是敏一!”水雲霞歇斯底裏,“敏一早就被你害死了,她是阮一!難道,你要再害死阮一一次嗎?”
看着阮一那張慘白而陌生的臉,都是他的錯,可是放手,他真的舍不得:“所以當年您才會騙我敏一已經車禍去世了嗎?伯母,您難道就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這一次,我會保護好她的。”
Advertisement
水雲霞寒着一張臉,許久才冷笑道:“你們這些男人,虛情假意的時候就會要什麽一次機會,阮文棟是這樣,你也一樣。阮文棟當年外遇被我發現,求我原諒他,其實不過是為了我爸爸的財産,果然,我爸爸一去世,他就忙不疊掏空家裏,等到什麽都沒有了,就絕情地将我們母女趕出家門。阮文棟是為了錢,而你,是為了一口氣。晟浩中,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麽,如果今日和阮一在一起的人不是你親弟弟晟浩浚,你會回來嗎?會保護好我女兒,像你這種亡命之徒,你拿什麽做保證?”
“伯母,我當年離開是您要求的,您拿性命相挾……”
“又想将責任推诿到我身上了是嗎?當年你要是真的愛我女兒,會因為我的一兩句話就離開她嗎?”
如此的咄咄逼人,讓晟浩中不知所措,只能踉踉跄跄離開,卻走不遠,只出了一扇門而已。
屋內,一個母親抱着自己遍體鱗傷的女兒泣不成聲,屋外,晟浩中一米八幾的大個子靠在門上,慢慢滑到地上,抱膝蹲着,眼睛紅了一圈。
一門之隔,仿佛天地之遙。
回去他自己的房間,很大的空間,除了原本的物件,只空落落的在窗邊擺了一把椅子,挂着一件外套,一件他穿了五年已經有些磨損掉色的黑色皮衣。
這件外套是當年和敏一一起去買的,本說是要買一份送給敏一的生日禮物,結果敏一卻挑了這件外套送給他。
外套的內口袋放着一本小小的灰色牛皮記事本,跟在他身邊更久,甚至要追溯到十幾年前他離開家的時候,可記下的事卻只是寥寥。他将這寥寥的故事翻看一遍又一遍,難熬的日子便也就熬過來了。
翻開第一頁,寫着一行小字,他沒念過什麽書,可是字寫的很漂亮。還記得小時候,他的母親說過,以他的天資和對文字的熱忱,如果能夠堅持深造下去,将來成為一名學者也未為可知,只可惜,十幾年流竄漂泊,現在的他不過是一個半文盲。
那一行小字寫着:成浚的生命日記。
陳舊的紙張,一頁又一頁,他慢慢翻着,心裏默念,可是這一次,他的生命日記沒有起到支撐的作用。
1993年7月,離開家的第一年,晟天,天陰
離開媽媽和小浚已經兩個月了,終于回到了晟天,見到了垂危的爺爺。回想和爸爸經歷的一路,可謂是披荊斬棘,雖然沒有遍體鱗傷,但我知道,如果離開家的人換做體弱多病的小浚,或許爺爺真的會死不瞑目……媽媽說過,只要方向正确,我以後大概能夠成為一位學者或者文人,只可惜,夢想終歸是夢想,不能實現時便成為倒刺刺入皮肉,因為惋惜,因為悔恨,過去的一切,只能統統忘掉……不能後悔,畢竟,我是哥哥。
1994年3月,離開家的第二年,倉庫,大雨
我是個膽小鬼,怕痛,更怕死,只會躲在鐵皮桶裏,被爸媽掩護在安全地帶,眼睜睜地看着槍林彈雨中,爸媽相偎在一起,含笑等待死亡的來臨。胡琛,他站在奄奄一息的爸媽跟前,居然很得意地笑,而我,躲在鐵皮桶裏咬牙切齒,今天的血海深仇,我會永遠記得!
1995年5月,流落在外的第三年,宿舍,天陰
雖然還未至盛夏,可四個人一起擠在十平米的地下室集體宿舍中,空氣不通,身上的汗黏膩的仿佛稠厚的毒液,能将人活活悶死。十分想念小時候的家,想念爸爸媽媽和小浚,更加不想呆在這種地方,可是不能離開。胡琛已經害死了爸爸,我就是他最後的眼中釘,為了得到晟天,他一定會不遺餘力地追剿我,一日不見我的屍體,便一日不會罷休。堅持下去,我告訴自己,不能氣餒,哪怕要倒下,我也要先踩在胡琛的屍體上。
1998年8月,流落在外的第六年,越南,天晴
一路向北逃竄,胡琛仍在步步緊逼,我越發像一個亡命之徒,也越發的不甘心。逃到越南的第一天,正餓的發慌,喝着井水果腹,全身都沒有力氣,老天真是不眷顧我,居然在這個時候放了一條惡犬過來。惡犬追的,是個十三四歲的大男孩,不知道哪裏惹到了這條狗,踉踉跄跄似乎跑了很遠,仍不能擺脫追咬。那男孩和小浚差不多的年紀,雖然瘦小,卻有一雙很亮很有神的眼睛,我一下子心生憐憫起來,居然幫他趕起狗來。我真的是太餓了,沒有力氣,被惡犬咬的鮮血淋淋,想着自己可能要就此挂掉了,居然不覺得害怕,只是心有不甘而已。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險境中突然多出幾個大漢來,趕走了狗,帶走了那個男孩,順便,也帶走了只剩半條命的我。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