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家庭隐私
家庭隐私是家庭獨有的秘密,無論是醜的、有缺陷的,還是美的、甜蜜圓滿的,也無論是夫妻隐私還是財産機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不宜告人,不宜公開。
現實生活中,家中一發生了什麽事,妻子們免不了找人訴說一番,或倒倒委屈,或抒抒幸福,以博取別人的同情或羨慕,求得心理的暢快和滿足;正是在這種訴說與抱怨中,往往以出賣夫妻隐私為代價,等到大禍臨頭,還鬧不明白究竟。
保守家庭隐私實際上不僅僅是自我尊重的表現,而且還是尊重家人、尊重家庭成員人格的應有道德,它有助于維護家庭的根本利益,有助于實現婚姻生活的幸福和諧。
回望婚姻
小丹和丈夫結婚雖然時間不長,感情卻很好,即使鬧點矛盾,也只是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幾句口角。沒想到正是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竟斷送了他們本不該解體的婚姻。
原來,小丹常常和幾位親密無間的好姐妹聚會,一見面就把自己和丈夫口角的情況和盤托出,以此說明自己如何如何受了委屈,并博得姐妹們的理解和同情。
也許是姐妹情深,小丹每每都能得到成蘿成筐的安慰和同情。但是這些“好姐妹”并沒有替她和她的家庭今後着想,每次都要把他們的夫妻矛盾宣傳出去,并且添油加醋,繪聲繪色,不由得聽者不信。
當這些經過了膨化處理的東西傳入丈夫耳裏時,已經與真相大相徑庭,有的純粹是無中生有,使得他怒不可遏,忍無可忍。
于是夫妻間的口角與争執逐漸升級,變成了大吵大鬧。丈夫指責妻子歪曲事實、敗壞他的名聲,使他在別人面前難以做人;小丹反倒感到萬分委屈,說丈夫有意冤枉她、傷害她、嫌棄她。
這些清官難斷的事是不可能澄清的,争吵反複多次之後,這樁本不該破裂的婚姻終于維持不下去了。
可惜的是,直到離婚的那一刻,小丹也沒有想明白究竟是怎麽回事兒。
給婚姻按摩
在個人名譽和家庭利益都受到法律保護的當代社會裏,家庭隐私已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外來侵犯的機會大大減少,但是來自家庭成員的自我暴露、自我公開行為卻成為家庭隐私“洩密”的主要渠道,許多家庭悲劇都與此有着極為密切的關系,不能不引起夫妻雙方的足夠重視。
自我暴露、公開家庭隐私是愚蠢行為,這種“暴隐癖”往往會對丈夫(或妻子)造成意想不到的傷害,毀掉自己完整的家庭。
家庭隐私的洩密者往往企圖尋找一個公正的“裁判”來裁定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是非曲直,目的也許不是有意宣揚自己的家庭隐私,結果卻出賣了本不該外傳的秘密。
充當“裁判”的人對這些他人的家庭秘密不能做到負責對待,守口如瓶,相反卻迅速地傳遞出去,也許他們的心理是:你都能說,我為什麽不能告訴別人?在家庭隐私與個人隐私之間,界限是很模糊的,關系更為微妙,有時似乎是個人的事情,洩露出去的卻可能是整個家庭的秘密,出賣的是其他家庭成員的感情、人格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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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婚姻本色
解決家庭糾紛,主要還是靠家庭內部的自我力量,即家庭成員之間相互理解、信任、寬容以及家庭成員的自我反省與行為修正,尤其是夫妻之間的情緒、心态以至習慣等的相互調适。
外部的力量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外人的确能夠幫助分析問題,出謀劃策,但最終解決問題還得靠自己。
這是因為好心人不一定能夠幫忙幫到點子上,準确地找到症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的辦法,他們能夠想到的也僅僅是根據自身的經驗和認識,難免有不切合你所面臨問題的實際的情況。而不夠友好或者不夠認真負責的人則可能乘機看你家中的笑話。就算存在着容親友旁觀、緩沖、調解的空間,也沒有必要點滴不漏地向他們和盤托出,因為那些本應該漏掉的部分恰恰是私有領地中最應該保守的。
衡量婚姻質量的裁判不必以出賣家庭隐私相請。實際上“裁判”在每個已婚男女的心中本來就該存在的,它或許是彼此之間有過的珍責的感情,或許是一種晝夜厮守的默契,或許是短暫的分離中深切的思念,或許是一種道德觀念,也或許只是一種曾經彼此習慣了的約定,或者幹脆只是一份夫妻雙方都應該具有的理解與寬容。
保守家庭隐私事情雖小,責任卻大,應該成為現代家庭的一種基本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