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我的心喜歡
這就對了,小李飛刀就算不能讓江湖上人人敬畏,至少不能讓人以為可以随意算計。葉孤城想,李尋歡就是太溫和了,溫和到讓這個表面光鮮的武林忘記了他的飛刀有多強大。
葉孤城嘴角勾起淡淡笑意,又很快壓下。李尋歡和葉孤城相處久了,已經非常明白他這些藏也藏不住的小表情。見他這樣笑,就猜得到他此時在想些什麽。
可事實真就像葉孤城以為的那樣嗎?李尋歡可不覺得自己好欺負。若不是每次遇到事情,自己還什麽都來不及做,葉孤城已經統統搞定,他的飛刀怎至于快要變成收藏品呢。
“咳。”
身邊人在提醒他。李尋歡回過神,就見葉孤城已經從滿地屍體中走過,重新上馬,和他肩并着肩。見他看過來,葉孤城才說道:“走吧。”
李尋歡眨眨眼睛:“城主要和我說話,其實可以叫我名字。”
葉孤城駕馬前行,不理他。
李尋歡跟上去,繼續說:“城主之前不是已經叫過嗎?我依稀間記得,在破廟裏那天有人在我耳邊叫着’尋歡’。是城主吧?”
李尋歡眼中帶笑,葉孤城猛地轉過身,冷冷看着他:“你自己怎麽不叫我的名字?”
李尋歡笑容不減,定定看着身邊人,立即叫了聲:“孤城。”
簡簡單單兩個字,葉孤城當然知道自己的名字,也聽過無數次這名字。可不知怎麽,這兩個字從李尋歡的口中叫出,就有了格外不同的感情,讓他感到心尖被輕輕撞了一下。
許多年來,還沒有人能讓葉孤城的心為之而動,他自己也以為此生都不會受到外物的影響。他的劍道在煉心,既然要誠于心,他的心自然只該有劍。葉孤城一直這麽以為着,可如今李尋歡在他心上撞了一下,他非但不覺得有什麽不好,反而還有點喜歡。
我的心喜歡他這麽叫我,葉孤城想,除了劍道,我的心對他也同樣赤誠。
葉孤城看着李尋歡,認真道:“你可以這樣叫我。”
李尋歡一點都沒覺得自己叫一聲孤城,還需要得到允許,因此愣了下,條件反射的問:“為什麽?”
葉孤城表情依舊冷淡,眼中卻有笑意:“因為我的心喜歡你這樣叫我。”
在他專注的視線下,李尋歡原本想逗他的心思突然就淡了,居然還被看的有點不好意思。而看着探花郎漸漸飛紅的臉頰,系統是嘆為觀止。
這算什麽啊!
就葉城主那神奇的腦回路居然也能撩漢?
他到底懂不懂自己說了什麽啊!
李尋歡可以叫葉孤城的名字,反過來自然也一樣。葉孤城單方面做了決定,非常自然的開口:“嵩山派知道我們在這裏,也許還會有人跟來。若想後面的路順利,尋歡,我們得快點走了。”
李尋歡根本沒注意聽他說了什麽,全部心思都被那極為自然的一聲“尋歡”吸引。真的太自然了,好像他已經念過無數次這個名字,李尋歡看看身邊依舊冷臉的葉孤城,忍不住笑了。
剛才的話有哪裏好笑嗎?葉孤城莫名其妙,轉頭看過來:“笑什麽?”
李尋歡搖搖頭,笑着看他:“沒什麽。只是覺得我惹的這些麻煩最後卻要城主來收拾,實在是過分。”
葉孤城被看的不自在,扭開頭說道:“有我在,你不必為這些憂心。”想了想李尋歡那心軟的性子,又說:“你沒有惹麻煩。”
麻煩是費彬搞出來的,他已經被殺了。
身邊人白衣翩然,騎在馬上始終腰背挺直,陽光鍍在他身上,顯出特別的英氣勃發。人人都說白雲城主是一座冰山,李尋歡看着他,卻怎麽都看不出冰冷,看到的只有溫暖。
葉孤城的情感确實很淡,但當他願意将一個人放在心上,哪怕他自己還沒有意識到,他所給出的赤誠和純粹也足夠讓任何一個人為之心動了。
李尋歡扪心自問,覺得既非聖人,自己怎麽可能抵擋得住,又為什麽要抵擋呢?
他的視線一直跟着葉孤城,葉孤城忍了好一會兒,還是等不到他去看別的東西,終于忍不住回頭,李尋歡這才笑着說道:“城主對我這麽好,如果想要我做什麽,我一定不會拒絕。”
在李尋歡專注的視線下,葉孤城莫名覺得有種不自在,不由轉開頭:“不必。”
李尋歡還在看他:“無論什麽,我都會答應哦。”
葉孤城這次想了想,還是說:“不必。”
李尋歡失笑,搖了搖頭說道:“我這話随時有效,城主可以先記着,無論你想要什麽,我都會答應。”
剛才那種讓人緊張的氣氛沒有了,葉孤城松了口氣,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他也沒多想,迅速回答:“我記住了。”接着像是轉移話題似的,很快又說:“尋歡,我們這就回家了。”
李尋歡臉上流露一絲懷念:“好,回家。”見葉孤城還在等什麽,又笑着叫了他一聲“孤城”。
葉孤城滿意了,這才駕馬前行。
這一次,他們兩總算太太平平走了三日。為了避免遇到認識的人,他們在一個小鎮上買了馬車,讓李尋歡坐在車裏。身邊沒有下屬,他們也不想雇不熟悉的人,葉孤城就向賣車的師傅請教了幾句,親自趕着車上路。除了剛開始颠簸了幾裏路,很快也趕的有模有樣。
他的烏鞘劍交給李尋歡放在車裏,路上遇見過幾波江湖人,有人直接忽略他們,飛快擦肩而過,也有人注意到他那一身冷肅氣質,對他車夫的身份感到懷疑。
在中原這段時間,葉孤城對江湖上的虛僞做派已經失去耐心,每每遇見攔路的,總免不了會動手。李尋歡不再勸他少殺人,這一路都是別人在主動招惹,李尋歡自己只是個浪子,無所謂這些人的挑釁,但葉孤城一向霸道慣了,又憑什麽要為了這些人而仁慈?
好在三天後又下起雨,葉孤城穿上蓑衣,戴上鬥笠,終于成功隐形在芸芸衆生之間。
煙雨朦胧,就算面對着面都不一定看得清,李尋歡也不再躲在車廂裏,掀開車簾一邊,探出頭想和葉孤城做個伴。葉孤城側頭看看他,往後靠了一些,将他推回去,又将車簾也拉上。
系統啧啧:“你別這麽不解風情啊。”
葉孤城沒理它,扭頭對車簾後的人說:“外面濕氣重,把鬥篷穿上。”
李尋歡聽話穿上了,葉孤城還是沒放他出來,只是将車簾開了個縫,兩人就着這一處縫隙說話。
行至驿站,葉孤城将馬車停在門口,讓李尋歡先進去,自己再去栓馬。約過了一刻鐘,葉孤城再回來時,就看到李尋歡已經叫了酒菜,正等他一起用。
天氣不好,遠行的人不多,驿站也沒幾個客人。葉孤城掃了眼樓梯後面坐着的幾個大漢,在李尋歡對面坐下。
酒杯是李尋歡自己尋來的,這裏的管事端了兩盤不冷不熱的牛肉上來,就不知道躲到哪裏偷懶去了,李尋歡在後廚轉了一圈,只找到兩只像樣點的杯子。
他倒是無所謂直接用酒壇,可葉孤城肯定不能接受這樣的方式。
“這家驿站真不像要做生意的樣子。”李尋歡說道。他的話被那幾個大漢的喧嘩掩蓋,葉孤城只聽到幾個字,不由往樓梯那邊又看了眼。
那幾個大漢身材健碩,卻只是普通的苦力工,身上沒有半點功夫,又喝多了酒,一點沒感覺出葉孤城身上的凜冽,自顧自劃拳喝酒,根本沒将新來的兩個“公子哥”放在眼裏。
李尋歡搖了搖頭,湊到葉孤城耳邊說:“時間還早,我們用了飯還是繼續趕路吧。”
葉孤城自然同意,他可不想住在這樣不周到的驿站,睡潮濕的房間,和一群醉漢比鄰。正好下一個鎮子不遠,他們很快重新上路,果然趕在宵禁前進了城。
作者有話要說: 看到有寶貝兒說到林詩音,這妹子确實……唉,如果按原劇情,沒人點醒她,她肯定對李尋歡死心,嫁給龍嘯雲。
對李尋歡死心挺好,探花這樣的人做兄弟行,做老公就算了。
他需要一個足夠強勢的愛人,不會被他傷到,也不會讓他被傷到。同時他還得足夠喜歡這個人,如果被不喜歡的人管東管西,就算為他好,他也不會聽,容易搞成強取豪奪,虐戀情深。
另外,看原著總覺得李尋歡這個人有種孤獨感,就算後來有了阿飛,這種孤獨感依舊在。表妹,兄弟,都不能懂他內心。偏偏他又不像陸小鳳,多情也無情,是個真正的浪子,他的心太軟,其實非常需要愛。
咱們城主這樣的,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