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來乍到(2)

聞莺才懶得管這些,叼着雞腿繼續怡然自得地往門外走,不料剛走到大門口便被人攔了下來。

“不好意思小兄弟,衙門裏有人下毒。現在禁嚴了,誰都不準出去。為了安危着想,小兄弟還是先留步吧。”

留步就留步,反正下毒的又不是她。聞莺十分好說話的叼着雞腿又往回走,走了沒兩步,撞上一個人,聞莺好心地伸出爪子拉住他,含着滿嘴的雞肉,含糊不清地說:“兄弟,禁嚴了,不讓出,回吧。”

那人神色複雜地盯着她拉住自己衣服的手,眉毛皺了起來。

聞莺順着他的視線看了看,幹笑着把手松開。藍色綢緞料子的衣服上,沾上了一個大大的油手印,隐隐還散發着燒雞的香味。

聞莺覺得非常不好意思,把手往自己的粗布衣服上又抹了抹:“那個……這位兄弟,對不住啊。你這衣服,挺貴的吧?”

眼前這人,一副貴公子的樣子,就是面色黑了一些,兩道眉毛較皇上的更為英挺,只不過板着一張臉,毫無表情,不像那個人會笑,就算不笑也很溫暖。

聞莺猛地搖了搖頭,怎麽會想起皇上呢!沒出息!

貴公子有些嫌棄地看了看聞莺擦手的動作,以及她手裏還剩的半只雞,揚聲說:“來人,此人有下毒的嫌疑,抓了。”

聞莺還沒反應過來,胳膊便被聞言跑過來的兩個衙役揪住了。

聞莺怒了:“哎!藍衣服,不就是弄髒了你的衣服嗎,賠你一件就是了,你抓人幹嗎!你這是公報私仇!我要告你!”

藍衣服沒給她任何回應,她就這麽被押到了溫良遠的面前。

“大人,我冤枉啊!這個人他公報私仇!大人,你是青山縣的父母官,一定要為草民做主,革了他的職啊!”聞莺淚眼汪汪地看着溫良遠。

溫良遠有些無奈:“小五……”

小五很酷,抱着肩站在聞莺身邊面無表情,并且一言不發,似乎在想事情。

聞莺被兩個衙役按着跪在地上,惡狠狠地仰頭瞪身邊的人,心想,就叫小五,這麽難聽的名字,拽什麽拽!

有個衙役跑過來通報:“大人,不好了!屬下剛才去廚房問有誰碰過壽酒,大家說這壇酒是今早從天香樓運過來的,運來後就放在那裏,沒人動過。可剛剛屬下去盤查的時候,廚房裏的人說,送酒過來的那個小厮抱着酒壇出去後就再沒回去過,屬下一路查探,發現那個小厮死在了後院小路上。”

溫良遠終于有了點兒一縣之主的樣子:“走吧,去看看。”

“等一下。”小五再次開口,轉過身對這院子裏一堆議論紛紛的百姓說,“諸位鄉親,今日發生此事實在是抱歉,諸位去守門衙役那裏禀明身份,就可自行離去。”

溫良遠看了看院裏的百姓,“萬一下毒之人就在這裏面呢?”

小五用“你是白癡嗎”的眼神瞥了一眼溫良遠,擡起步子往後院走,走了兩步又回過頭,指了指還跪在地上沖他扔眼刀子的聞莺:“帶着他。”

聞莺被一路押到後院,沖溫良遠嚷了一路的“冤枉”,溫良遠只是撓着頭讪笑:“小兄弟再忍忍,等本官查明真相,定還小兄弟一個清白。”

無端就被當成了嫌疑犯,好心沒好報。聞莺現在覺得十只燒雞都不能讓她的心情好起來。

聞莺心裏這麽想着,繼續惡狠狠地瞪走在自己前面的小五,然後沒好氣地問身邊一個衙役:“那個看起來拽得不能再拽的人是誰啊?”

衙役答:“是我們師爺。”

就是個叫小五的師爺,牛氣什麽啊。聞莺氣沖沖地哼了一聲,走在前面的人立刻回頭看了她一眼,聞莺很沒有出息地被那個眼神吓得低下了頭。

後院的小路上,就離她剛剛吃燒雞的那座假山不遠,那個小厮面色發黑地躺在小路旁的草叢裏。

已經有仵作蹲在屍體旁檢查。

仵作勘驗了一會兒,起身向溫良遠彙報,“大人,是中毒而亡。死亡時間還不到一個時辰。”

小五聽完仵作的話,蹙着眉也在那小厮身邊蹲下,不知道在想什麽。

聞莺也遠遠地瞅着看了看,死亡時間還不到一個時辰,廚房中人既然說他抱了酒出來就未曾再回去。如此看來,應當是被後來那個男人下了毒,回廚房的路上毒發身亡了。

可是,那個男人只是與他說了幾句話,便接過酒壇去了前院,按理說是沒有時間再折回來下毒的。或者說,這兩個人是一夥的?如果小厮也是下毒這件事的參與者,那後來的那個男人大可不必出現。

聞莺想着,也跟着皺起了眉。

溫良遠見小五在那裏看得仔細,問:“會不會是這個人下了毒之後服毒自殺了?”

小五搖搖頭:“時間上不對,這人死了有一會兒了。若是送了毒酒到前院,見事情敗露再服毒自殺的話,不會躺在這裏。”

小五說着站起來,犀利的目光射向聞莺:“是誰下的毒?”

聞莺被看得渾身一哆嗦,仰着脖子望天空:“我怎麽知道?”

“你若是不知道,那這案子就能定案了。”小五很平靜地沖溫良遠指了指聞莺,“他,下毒謀害縣令不成,還殺人滅口。先關押到大牢,聽候發落。”

溫良遠有些遲疑,看了看小五,又看了看聞莺,有些為難地張了張嘴巴。

聞莺一聽急眼了,掙開衙役押住她的胳膊跳起來,沖着溫良遠喊道:“原來青山縣令不過爾爾,只聽信一個師爺的一面之詞便要草菅人命。”

聞莺喊完,瞪向小五,“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就是下毒之人?”

小五托着下巴看了看她:“那你又有什麽證據證明你不是下毒之人?”

聞莺簡直是要被氣死了,她不過就是來湊個熱鬧,偷吃了兩只燒雞,順便辦了件好事,本來心裏還高興着呢,怎麽好好地就被當成殺人犯了。

你才是殺人犯,你全家都是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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