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2)
。只是議會可能無法同意守城的決定。南郡能有今天的繁榮都是因為在這三、四十年來多次的狼禍都是引兵前往綠海正狼群決戰。讓南港和南郡後方毫發無傷,雖然軍隊的傷亡慘重藉由完善的後方的補充也能快速恢複。一但讓狼群兵臨城下很可能會吓走南港絡繹不絕的海上商人。更何況要防守的南北之線實在對長了,如果在草原之中無法解決大部份的惡狼讓它們直接到達南城之下狼群很容易就會繞過城池而進入鄉裏村鎮,到時後造成的傷害就無法估計了!”
長青無原也說:“軍人不就是為了保護人民而戰,死而無怨。豈有困守的道理。”
雷震終于發言了:“雖然我個人認為守城是比較安全的方法,情勢似乎不容許我軍采取被動。一但南港有所損傷,受影響的不單是南郡,整個聯邦的民生經濟都會受到嚴重的波及…,看來還是得出城迎敵了。即然得出戰,就必需派出能發揮效用的兵力…而且要快,多拖一分狼群就多逼近一分。”說完雷震就看着雷戰等他的意見。
雷戰不客氣的說:“我軍和狼群戰鬥,在草原野戰的情況下戰力比為三比一,但是如果是無預警的遭遇戰戰力比就降為一比一。可是如果能夠善用地形和屏障戰力比又能升為五比一。如果是單純守城一名士兵就能對付至少十頭惡狼。出戰的話最佳狀況不過是以一擋三。就目前能用的兵力而言恐怕不太樂觀。目前對于這一次的狼禍草原惡狼到底出動了多少頭狼我們完全不清楚。但是依照以往的狀況至少也有十萬頭惡狼。也就是說我方至少也得派出四萬大軍。南郡的兵力扣除西境參戰的部隊尚有将近十二萬大軍,但是各地的守軍也不可能全數支援。目前南城現有的兵力約有五萬除去水軍還有三萬五千人的兵力。我建議全數投入出征,至于南城的守備就交由水軍、治安隊和民團。等到援軍來到,再視狀況投入草原。”
雷震沉思了幾秒就謹慎的說:“以經要北山的○五三軍回防,快則兩天慢則四天。那南城的兩軍就留下最善守城的一團指導水軍和民團守城的工作,其他的部隊則立即準備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