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女巫建國了解一下(11)

凱恩斯對于樂景說他是與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的這一點并不在意。從小到大他一直是衆人眼中的怪物。甚至他自己也認為自己是怪物。

所以他好奇地問青年:“你也是怪物嗎?”

青年仿佛沒注意到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含笑點點頭。

“你也對殺人沒感覺嗎?”凱恩斯又問。

青年眨了眨眼睛,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而問他:“你怎麽看待殺人?”

青年眼中只有純粹的好奇,哪怕被凱恩斯用匕首指着,眼中也沒有任何針對凱恩斯的個人情緒。凱恩斯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

他以為他不會殺了他?

不,能被全大陸通緝的男人不會這麽天真。

那麽他特別勇敢,不畏死亡?

凱恩斯覺得也不是這樣。

正在糾結間,他發現了那個男人眼中躍躍欲試的探究之意。

他終于茅塞頓開。

這個男人不是不怕死,他是在漠視死亡。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姿态駕馭了對死亡的恐懼。

就精神層面而言,他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這點後,一股電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腦皮層,他興奮的縮緊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他終于确定了。這個男人毫無疑問也是個怪物。

他幹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請我喝一杯茶嗎?”

青年露出一個親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當然可以。”

于是在維克多瞠目結舌的目光中,號稱殺人魔的半精靈和他的獵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就這袅袅的茶香,相談甚歡。

不知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樂景那個可怕的怪物後,他又不覺得很吃驚。畢竟樂景可是他平生所見最可怕的怪物了,那麽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雖然他沒明白樂景是怎麽通過那幾句話化敵為友的。

凱恩斯抿了一口熱茶後,終于開始回答樂景的問題:“從小到大,我對于殺人都沒有特別的感覺。對于我來說,殺人就是如同吃飯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所以我不理解為什麽人類們給殺人賦予了那麽多的定義。我想殺人,而我又有足以殺人的力量,那麽我為什麽不殺呢?”

半精靈看向樂景,目光滿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這些事。他不是傳說中以殺人為樂的愉悅犯,也不是反社會人格,殺人也不會讓他有罪惡感。對于他來說,殺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說凱恩斯完全是樂景從來沒見過的類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個堪稱愉悅的笑容,讓一直偷偷觀察這邊的黑貓驚恐地炸起了毛,差點來了個平地摔。

“某種意義上來說,我能夠理解你的想法。”樂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靜地回視迷茫的半精靈,“要來聽聽我的過去嗎?”

凱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願聞其詳。”

樂景輕笑一聲,開始緩緩講訴他的曾經。

樂景是一個普通人。

或者說,他在盡可能的成為一個普通人。

成績永遠維持在中等,為人處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會審美的好相貌,卻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會做,因為會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厭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內在的話,他作為【異類】的身份就徹底瞞不住了。

雖然他無所謂被人孤立或者攻擊,敢這樣做的人他不介意讓他付出代價。可是那樣的話,他估計就要跟母親一樣被關進精神病院了。

雖然他覺得母親是一個正常人,但是醫生和父親都說母親是天生的反社會人格,是潛在的犯罪分子。所以當警察的父親義無反顧地把母親關進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來,母親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過愚蠢。既然選擇了警察作為伴侶,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異常。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親看出了異常,從而被關進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話,一定會足夠小心,不會讓任何人看出自己的異常的。

所以一直以來他都扮演着一個平庸無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來在父親對他的監控下,他都表現的完美無缺,并且成功的從心理醫生那裏騙來了正常的評價。

但是父親身為警察的敏感和直覺并沒有那麽好糊弄,父親一直沒放松對他的監控。也許是他表現的太過完美了?

還好他熱愛閱讀,每當他沉浸在書的世界中時,他才能從父親嚴密的監視下獲得喘息的空間。他靠書琢磨萬物,從而完善自己對世界的認知。書,真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成就!

借由書籍構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現實世界裏茍延殘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學,選擇了一個普通的專業,然後在父親的安排下,成為了一名記者。

多麽可笑啊。他這個只能在陰影裏生存的怪物,卻偏偏成為了以揭露社會黑暗為宗旨的新聞記者。

樂景原本以為他将來必須要成為匡扶正義的時代守夜人,也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棄中庸之道的決定。然而很快他就發現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還要息事寧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棄了他之前的想法,變成了一個得過且過的社會老油子——因為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這般工作了三年,樂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業業,無人懷疑。然後因為他的“出色”表現,報社領導把他提拔成了編輯。

本來是這樣春風得意志得意滿的劇情發展,命運卻突然來了個急轉彎——老家傳來了消息,父母出了車禍,當場死亡。

老實說,初聽到這個消息時,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蘊藏的竟然是龐大的欣喜和如負釋重。

父母死了,沒有人能束縛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頗有種羅生門的色彩。

因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兒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說他不是故意的,他因為驚惶誤把油門當成了剎車,結果造成了這項慘案。

舅舅舅媽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說表弟剛拿到駕照沒幾天,因為趕時間去醫院看望生病的舅媽而闖了紅燈,誰知卻……他們希望他能原諒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話,那麽他只是違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負民事責任而不是刑事責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來,舅舅一家和自家向來和睦,根本沒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輕聲細語原諒了自己的表弟,換來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雙眼,露出一個人畜無害的笑容。也許是因為他一直以來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會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認知裏,他一直都是一個唯唯諾諾的“爸寶男”。

雖然父母死了他确實松了口氣,但是毫無疑問他對父母還是有感情的,雖然稀薄,但是足夠他完成所謂的“複仇”。

說到這裏,樂景停了下來,喝了口茶潤了潤嗓子。凱恩斯思考了一下,問:“你是請了殺手嗎?”

樂景驚訝的問道:“為什麽這麽說?”

凱恩斯誠實回答:“因為你看起來很弱。”

樂景笑了起來,他沖凱恩斯搖了搖手指,語重心長的告誡道:“殺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殺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條。”

凱恩斯不服氣地問道:“那麽你是怎麽做的?”

“很簡單。”青年漫不經心的喝了一口茶,聲音清冽平淡,沒有任何感情波動,“我只是給他做了一盤沒有熟的見手青而已。”

注意到凱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釋道:“這是一種菌類,如果沒熟就吃的話,輕則嘔吐腹瀉出現幻覺,重則昏睡不醒。”

“我告訴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狀比較輕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來,若無其事地說道:“然後我喂他喝了一杯瘋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對凱恩斯這個中世紀原住民進行科普:“你知道被瘋狗咬了會得瘋病而死吧?”

凱恩斯迷惑的點了點頭。

“那是因為瘋狗的體液裏含有一種叫做狂犬病毒的東西,這種病毒如果進了人體,人就會得和瘋狗一樣的瘋病。”

“這種病毒,如果細心保存的話,可以在體外存活一周的時間。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麽嗎?”青年興致勃勃地問半精靈,黑眸在燈光下呈現較淺的琥珀色,此時正閃閃發光,“狂犬病的潛伏周期很長,最高的可以達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時候被家裏的狗抓傷過。”

“當時他沒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撐着下巴,雙眼彎成好看的月牙,“所以兩個月後,我表弟開始惡心,頭暈,全身麻癢,然後幾天後開始恐水,怕風,全身抽搐,最後他全身癱瘓,呼吸和血液循環系統功能出現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後十幾小時後,他無比凄慘的死去。整個過程只持續了短短的六天。”

“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邊的。”青年笑着說:“狂犬病患者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理智全無,另一種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憐的表弟,不巧是後一種呢。”

維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談話:“也就是說……?”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貓的想法,随後嘆了口氣,目光頗有些索然無味,“從那以後我就發現,殺人真是太簡單不過的事情了。”

盡管理智告訴他不要再問下去,但是維克多還是忍不住好奇地問青年:“你認為你表弟故意殺了你父母?為什麽?”

“我也好奇過呀。然後我調查過後才發現。”樂景撇撇嘴,興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沒有什麽特別的理由,只是他想這麽做罷了。”

“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為殺人而感到開心的愉悅犯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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