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章節
我在來的路上采的,沒想到冬天這花也不凋謝,這裏到處都種滿了這花,”昆玉向着沈清尚搖了搖手裏的花束,“喜歡麽?我覺得挺香的,想着插在你屋子裏頭一定好看,和你的清雅很搭配。”
“……漂亮麽?像你……”沈清尚腦子裏又浮現出谲跟他說過的話,過往種種,真的如鬼魅一樣時隐時現,甩都甩不掉。
“你們聊,我進去了。”谲在手下面前又恢複了一貫的冷淡,他似乎并不想讓昆玉發現他和沈清尚之間的暧昧,轉身便進了屋子。
他……并不在乎吧。沈清尚有些失落,為了對抗心底的那種失落,他破天荒的,一反他慣常的冷淡,反而提高了聲音對昆玉說“進來吧,外面涼,我給你倒杯熱水喝”,好像生怕隔壁的谲聽不見似的。
作者有話說
“當年”谲第一次看到沈清尚究竟是在何時何地?為什麽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今生居然真有能跟他見面的機會?
以及谲在美國選修東方哲學課是怎麽回事?請移步姐妹篇《欲望游戲》看谲的美國同學沉香的故事。
表白
昆玉手裏握着一束夜蘭花,局促得坐立不安。
“喝吧。”沈清尚淡淡地把熱水杯往桌子上一扔,杯口溢了一點出來——房間裏谲看不見,沈清尚也沒必要假裝熱情好客了。
“好……”昆玉像個毛頭小子一樣緊張地左顧右盼,随後又低頭,嘬了一小口杯子裏的水。
沈清尚将椅子調轉了一個方向,叉着兩條長腿,慢悠悠地坐下來,兩手随意擱在面前的椅背上,一派悠閑地偏着頭,枕在手臂上,玩味地看着昆玉。
他沈清尚可不是傻子,他知道這小子心裏在動什麽念頭。他就是要假裝不懂,也不急着拒絕——當然是為了利用他來氣谲。
“那個……夜蘭花挺好聞的啊……”昆玉打着哈哈,對着插在桌面上花瓶裏的花誇張地吸了一口氣,笑得都不自然了。
“嗯,味道是挺不錯的,”沈清尚慵懶地從花瓶裏拔出來一枝,放在鼻子底下這麽一嗅,“可惜了,我喜歡玫瑰。”
昆玉馬上露出讨好不成的尴尬神色:“那小沈,你送過女孩子玫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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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沈清尚作出厭惡的神色,“女人那種生物太麻煩了,我從來都敬而遠之。”
“哦……”昆玉趕緊又試探着問,“那……男人呢?”
沈清尚馬上作出吃驚的表情:“什麽男人?你當我是什麽人了?”
昆玉連忙擺手:“沒有沒有,我就是随便一問,沒什麽特別的意思。男人好,男人不但不麻煩,還講哥們兒義氣,關鍵時候會護着你……你說是吧?”那試探的意味更明顯了。
沈清尚妩媚一笑,點頭道:“是啊,要不是有昆大哥護着我,我恐怕早被狼咬破喉嚨了。”
昆玉像是得了鼓勵,連忙問:“那,那昆大哥一直護着你好不好?”
這話裏的意思,就未免太明顯了,要是沈清尚再繼續跟他打太極,他未免就真要誤會深了。
“這是哪裏的話,我們都是齊亞尼尼先生的護衛,我們都該護着齊亞尼尼先生才對。”
他這話,不輕不重,不遠不近,有禮有節,進退有度,昆玉也聽不出來是不是拒絕的意思。
“對對,當然了。那個……”他自覺沒趣,站起來準備離開,“天色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擾你休息了。你在島上受了傷,可要好好養一下,恢複好才行。”
沈清尚後腿上被魚嘴吸出來的那點外傷早好了,他自然能聽出這話是沒話找話,也不拆穿,只說:“那昆大哥慢走,我就不送了。”
第三天,又是差不多的時間,沈清尚聽到一陣吉他彈撥的聲音。是什麽人有這樣的好興致?
沈清尚正在心裏損笑着,忽然覺得不對——這聲音不是從自己這間的陽臺上傳出來的嗎!
他趕緊拉開遮光的陽臺窗簾,卻見玻璃外面的陽臺上,鋪滿了整整一地淡紫色的夜蘭花!那個站在花叢中央的人,正持着一柄夏威夷小吉他,臉上挂着迷人的笑,對他遙唱一曲歌謠。
沈清尚趕緊打開陽臺門,慢慢走到了星光下,站定在花叢邊聽他唱什麽。那歌聲悠揚動聽、婉轉深情,這首歌沈清尚聽過,叫做《la vie en rose》(玫瑰人生),是一首輕聲慢吟的法語小調,非常有名。
沈清尚想起了昨天随口埋汰昆玉時說的那句“可惜我喜歡玫瑰”,這人,難道是聽見了?難道在他的房間裝了竊聽器不成?沈清尚想,一定也就是一個巧合吧。
其實,如果真的要問他沈清尚,到底是喜歡夜蘭,還是玫瑰,答案當然是夜蘭。他喜歡那種于夜風中靜靜開放的寂寥和不張揚,哪怕無人欣賞,但依舊我行我素、我開我落的坦然——就像沈清尚一直以來內心所求的,若不是為了報仇,其實他只想一個人躲起來,就躲在那個閣樓裏,誰都不見,沒有人看得見他的心事。可自從得知了夜蘭是齊亞尼尼家的家徽,承認了自己喜歡夜蘭就等于承認了谲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一樣,他沈清尚不敢承認。
谲的小調也輕輕哼到了尾聲。“好不好聽?”他輕聲問。
這是第二次,這個人問他好不好聽。第一次是在s市黑石別墅的閣樓裏,他為他吹奏一曲貝殼清音,那一次因着沈清尚自己的心病,他沖過去猛地一推把那人的傷口推得裂開,血洇了衣衫——不歡而散。雖然後來經過了太多人、太多事,他們之間的感情變得撲朔迷離,到了現在已經不知道用什麽詞來定義他們的關系,但這一次,沈清尚不想再掃了他們彼此的興。
他難得乖順地點頭:“好聽。”
谲那邊還真沒有想到沈清尚會難得不出言諷刺,臉上一瞬間也由驚異轉為欣喜:“昨天看人送了你一束,我想,我也不能被人比下去。”他低下頭瞥了瞥滿地的夜蘭,足有幾千朵吧,鋪滿了寬敞的大陽臺,這一番布置,可真需要耗費不少時間。
沈清尚強壓住心頭的感動,給了一個白眼過去:“你又來這套做什麽?我知道了,看我身邊有別人了,才覺得不甘心了,又想要玩游戲了是吧?”
“你說什麽就是什麽吧。看誰先玩不下去了,誰就回國去。”
他這話好像已經認定他沈清尚玩不起。沈清尚偏是那種不服輸的性格,好,你要玩是吧,我們就來玩個夠!我就在你眼前賴着,讓你饞,讓你酸,讓你不爽讓你服!
作者有話說
本章的背景音樂《玫瑰人生》真的好聽,推薦小野麗莎版!
任務
冬去春來,轉眼就到了三月天。草長莺飛,天氣也不再那麽寒冷了。萬物複蘇,那只聞其名不見其人的老鬼,這段時間裏倒是很安生,一直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因此沈清尚這個“護衛”一直做得很閑。
在這一個多月裏,沈清尚每天就在谲的隔壁住着。他們做着擡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卻彼此較勁似的,見了面要麽唇槍舌劍,要麽冷眼相向。可每每到了夜深人靜時分,卻又像是彼此心有靈犀的情侶,約好了一樣,在陽臺上互相看上一眼,有一句沒一句地聊上一會兒天,就像深冬裏兩只想要禦寒的刺猬,想彼此貼近取暖,卻又怕被對方的刺刺傷自己。
這天,沈清尚在陽臺上調制一杯泡沫紅酒,他嘗試了許多配方,似乎又不滿意,啧啧着嘴,邊小口品嘗、邊長籲短嘆。
另一邊的陽臺上,谲依然練習着他的瑜伽,他已經可以做到頭朝下倒立着,只用一根手指頂着陽臺邊的圍欄。
沈清尚時不時不屑地瞥一眼。要說他心裏一點不緊張那也是假的,萬一有個好歹,從三層的小別墅上摔下去雖然死不了人,可他也不想眼睜睜看那人在自己眼前受傷。畢竟——沈清尚在心裏這樣騙自己——我現在也算是人家的侍衛,要是真摔出個好歹,人家外公勢必要怪我沒盡到責任。
今天還是谲先開口了:“如果明天你看不見我,會不會難受?”
沈清尚切了一聲:“那要看是你死了,還是我瞎了。如果是我瞎了,那我當然難受,如果是你死了,那我高興還來不及!”
——這人就是嘴硬,谲也清楚他的脾氣,自然不把這話當真。
“我是說,如果我明天不回來,或者,我一連好多天都不在,再或者,我永遠都回不來了呢?”
沈清尚也是玲珑剔透的一個人,哪能覺不出這話裏的意思。谲要走?去哪裏?離開k市?還是離開美國?去過久?去幹什麽?什麽時候回來?危不危險?
可這些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