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章
我的家鄉在一個偏遠的鄉村。那可不是什麽普通小村子,我們村的占地面積可大着呢,人丁也很興旺。但是,十年前的一場大火,幾乎把全村都給燒了,然後死的死,搬的搬,只有一些老人留了下來。
我們村有個很土的名字,叫“常家村”,也有一個很土的規定:每一代的村長必須姓“常”。而整個村子,姓“常”的就我們一家。不錯,村長是我爺爺,嫡嫡親的。
十年前的大火燒死了很多人,可我們家一個都沒少。其實,總共也就三個:常村長,我媽,還有我。我很小的時候我爸就失蹤了,村裏的人都說他是因為不想留下來做村長才跑的。我覺得他真的很傻,那好歹還是個村官呢,世襲的不要白不要!而且,你跑就跑吧,你也不給我留個弟弟。以至于常村長老是一臉憂郁地看着我直搖頭:“言丫頭之後,我要上哪去找個‘常村長’呀!”
十年前,我媽不顧常村長的一哭二鬧三上吊,連夜帶着我逃出了村子。不久之後,還給我找了個新爸爸。我不怪她,真的。我還要感謝她,因為她不僅給了我更優質的生活,還讓我逃離了那個人。
我至今沒弄清楚那個人到底是真實存在的,還是我的臆想,或者是……鬼?
我沒有和任何人談起過他,甚至關于他的記憶都是模糊的,只有一句話會反複地出現在我的夢裏:“這裏不叫常家村,它的名字叫連饒。連饒的連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