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3、遇追之追

今年第一場正式的瓢潑大雨下的通透了半邊天,路邊車輛飛馳,漸起水花。

本是周末回家的日子,遇媽提前做好了紅燒肉,如今雨下的大,遇追只能躲在水果店門前避雨。

雨下的小些時,接到電話,是個陌生的聲音:“請問是遇追小姐嗎?”

“是。”

對方是物業,确認了身份,簡單地說明了情況,遇追樓上的居民水龍頭溢水,地板都被泡了起來,猜着水已經滲到了樓下,便打電話看看是否有損失。

遇追有些擔心,折返方向回到家,電梯門一開就看到一個局促不安的中年女人。

看到她,女人猶豫着,并不确定的樣子,想來就是樓上的了。

遇追上前問:“您好。”指了指自家的門:“我是這家的居民,是您家漏水了吧。”

女人點點頭:“是我家漏水,但是……”

“有損失的不應該是這家嗎?”女人有些疑惑,指着隔壁緊閉的房門說:“是物業叫錯人了吧,我家正對的樓下是這家。”

遇追順着望過去,那是宋彥的家門。

她更是為難,這下更不好辦,宋彥不在,沒辦法開門,如果真的裏面‘下雨’,損失是一定的了。

向女人解釋了一下宋彥的情況,安慰她不用着急,說這家住戶人很好,就算回來也不會難為她的。

女人點點頭,仍有憂心的走了。

找開鎖工來撬鎖這種事是想過,但也只是想想。巧的是回去的路上,在小區門口碰到了董瑞思,他的方向正好是這邊,像是來找宋彥的。

見到遇追,他略有一怔,眼神有些吃驚:“你來找宋彥?你知道他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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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來了?”她雲裏霧裏。

“奧,我在問你呢。”董瑞思游移不定着眼睛,搪塞到其他:“我來宋彥家取點東西,你看,我有他家的鑰匙。”

他晃了晃手裏的鑰匙。

遇追像是碰到了救星一般說了事情尾末,兩人快步上樓開了門。環顧初看并無大礙,但檢查到牆角,确實有些印濕的痕跡,并不嚴重。

董瑞思翻倒出幾件衣服,邊裝袋子邊說:“這宋彥真是倒了黴運了,一件又一件,房子又差點成水簾洞。”

“一件又一件?”

似是意識到又說錯了話,董瑞思連忙住嘴,而後幸災樂禍的嘆了口氣:“等他回來你自己問他吧,他肯定特別需要訴苦,哈哈。”

這兩天本是憂心的情緒,被董瑞思這樣輕松地語氣一掃而光,突然就放心下來。

董瑞思說,宋彥托他那幾件衣服去幹洗。

她站在一旁無聊,看着董瑞思在宋彥的衣櫃裏翻來翻去。

宋彥的衣櫃很整潔簡單,她從來沒看過男人的衣櫃,只是眼下這個,看起來很有味道,若細細說來,只能說,很是宋彥的風格。

她蹲下,幫着董瑞思折疊拿出來的衣服,不巧一條領帶壓在櫃子下抽屜上。

輕輕一扯,扯開了抽屜,露出掩藏在裏面許多年的東西。

是一件短袖,底色為白,粉色的衣領,女子的中號款,折疊成四方,只是那白色已經有點發黃,怕是沒有哪個女孩願意再穿這樣上了年歲的衣服。

早些年,實驗高中的夏季校服算得上好看,統統都為白色,左胸印着實驗校的藝術體字,為了區分,女生的衣領是粉色,男生的衣領是藍色。

每一年畢業時,校服這種東西都是紀念品,或者扔掉,或者塞到哪個角落,想不起來,也想不起翻出來。

實驗校的處理方法,在他們學長學姐那一年發揮到了極致,就是将自己的校服寫上喜歡的人的名字,落款上自己的名字,送給對方收藏紀念。如果對方收了,那便是有意。

其實,一畢業就分手這句話誰都聽說過,可是未必誰都懂,每一對情侶都以為自己一定不會應景到這句話。所以等到他們那一年,這種風俗仍是流行。

遇追把自己的秋季校服拿去給同學們簽名字,前前後後,寫滿了全班五十多號人的名字,兩個字的,三個字的,字醜的,字美的。

而那件白底,粉領的夏季校服。

她躲在沒有人的角落裏,在校服的前襟,用中性筆寫上那個人的名字。

宋彥。

這兩個字,她在很多很多地方有意無意的寫過,有時是上課記筆記時寫着寫着就寫成了宋彥,有時是在寫作業時,停頓下來,筆尖下,成了習慣似的寫下他的名字。

可沒有哪一次像這樣,手心裏滿是汗,心跳緊繃的跳動,下筆的手也抑制不住的亂抖。

她本想寫的很好看,特別好看,比哪一次都好看,可是結果,歪歪扭扭,是比哪一次都難看,成為了最難看。

最初她是想鼓起勇氣,在宋彥二字後面,落款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最後,她看着那兩個讓她寫的醜巴巴的字,一下子就沒了勇氣。

所以那一年的畢業生,她成了最傻的,送了校服,表了心意,卻是唯一一個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寫上去的人。

她把校服偷偷放到宋彥的備品室的櫃子裏,她在那個貼着宋彥名字的小櫃子裏放過許多東西,那是最後一次,放了她的校服,寫着他的名字,沒有她的名字。

匆忙出來時,碰到兩個高高的男生,抱着籃球回來,莽莽撞撞的撞到其中一個人的腰際,她還未慌忙道歉,那個人卻先開口:“對不起。”

她點點頭,逃掉。

現在想想,那是高中三年宋彥留給她的最後一句話,對不起。

遇追伸手,從抽屜裏拿出那件校服,抖開。

前襟上中性筆跡歪歪扭扭,她笑笑,自嘲着,現在看還是很醜。

目光向後游移,便再也笑不出來,眼淚一下子止不住的流下。

那兩個歪歪扭扭的字後面,是隽逸沉穩的字體,她一直不知道,宋彥的字居然這樣好看。

寫她的名字,這樣好看。

遇追。

作者有話要說: 遇追知道宋彥喜歡她啦~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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