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番外 當白霄穿越到第二個世界(一)

曹和平是個宅男,一個活在二次元的宅男。

長得還是人模人樣的,家境優渥,整日裏窩在自己三寸小地裏。

放在末日前也是網絡上一小紅人,什麽信息交流平臺上爆爆穿着女仆裝、貓咪裝、兔女郎等等的COS照啊,再時不時和自己收集的漫畫、周邊、手辦合個影耍個賤,也幸好他小清新的長相不至于像猩猩穿着蕾絲裙,但依舊雷得人外焦裏嫩。

同好中人到極為追捧,讓他更加樂此不疲,可以一個月不出門,出門吃一個月。

當然,這些自然是他末日前的生活,現在已經是末日過去後的一個月,該發生的都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

一開始有網絡的時候,他甚至覺得末日簡直就是宅男的福音,專心二次元神馬的簡直不要太美好噢,但漸漸的電力供給不足,管道煤氣停運,冰箱裏的肉類腐壞嚴重,過了大半個月生啃青菜的生活也至少還有一條命,怎麽都比外面已經變的不是人的好吧!

宅男有個大優點,那就是何時何地都樂觀向上。

斷水斷糧的日子到還說的過去,但沒精神糧食這不能夠啊!

在家用發電機的聲音會引來喪屍後他就好久沒去開電腦了,那麽一扇小鐵門可扛不住喪屍大軍的碾壓啊!

現在他已經餓了好幾天,不用喪屍來他就要自己吃自己了。

門外圍着的又是那些游蕩的吃人餓鬼,出去是死,不出去也是死,考慮了幾天,他還是決定先用僅剩的一點電來觀察下外面情況。

很快,大門口的監視器就連接到了屏幕上,短短十幾秒的時間他保持着癡呆的表情坐在屏幕前。

“卧槽,這特麽的是人!?”

監視器能看到的範圍并不大,但就這不大的地方正好記錄剛才慘烈的厮殺。這扮演厮殺這角色的就是裏面的一個男人,一人單挑一群。

早知道有那麽一出,當初他就該花大代價去買個高清的。

他就是沒常識也看得出來,這男人是實打實的拳腳功夫,不是那些傳得神乎其神的異能者。

再說他也沒覺得異能者爛大街,随便就能出現在他家門口。

在看到那男人一腳踢爆了三個喪屍腦袋的時候,那滿是飛濺的不明物惡心地他都要吐了,男人卻像一點事兒都沒,淡定的躲開,動作幹淨利落的讓他都想拍案叫好了!

很快被血腥味和喪屍嘶叫聲吸引而來的喪屍越來越多,這男人就算有三頭六臂都不可能對付辣麽多吧。

這段時間他也不是沒用監視器和望遠鏡觀察過外面的情況,那喪屍的數目用疊的都能疊死人,想一個人橫穿這條街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就看到隔壁的張大帥,一個健身教練,還沒走幾步就被喪屍啃的骨頭都沒了,連喊叫都沒幾下,就他小胳膊小腿,更不敢出去了。

曹和平意識到這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求大神庇護!

有大神在就能找到吃的!

一個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男運動量理所當然很少,但一個人的求生意志是不可估量的,當他以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打開門的一瞬間,還沒喊出聲,就被那個警覺的男人以風一樣的速度掐住了脖子,另一只手順便插上喪屍的腦袋。

完了,他不會當我也是喪屍吧!

“我是人,是人……咳咳咳!”随着脖子被擠壓的腦子發黑,曹和平艱難地吐出幾個字,才被對面的男人放過,他毫不懷疑如果他再晚說幾秒,就是一具屍體了!

大神,拜托你不要一臉“就算你是人,活着和死了也沒什麽區別”的樣子!

嗚嗚嗚,好可怕,大腿你這麽碉,你家裏人造嗎?

——

等到大神掃蕩了這條街七七八八的喪屍,還從便利店順了點吃的回來後,曹和平膽戰心驚的坐在自家不大不小10平米的客廳裏,拿着小眼神揪着沙發椅上大神的那雙幹淨剔透的手。

乖乖,這麽細的這麽美的一雙手剛才真的擰斷了一整條街的喪屍脖子嗎?

上面一點痕跡都沒有好不好,馬上去開鋼琴演奏會都沒問題好不好!

還有那穿的衣服,是幾百年前某個時代的中山裝……中山裝……中山裝吧!

大神這是在穿越嗎?

只見大神淡定的掃視這間塞滿一櫃子一廚子漫畫的房子,到處擺放着手辦,還有幾只海賊王在廚房裏洗泡泡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溫度好像越來越冷了。

不同世界的人如何快樂的溝通QAQ~

梗着脖子,曹和平縮了縮身子。

嗚嗚嗚,還是好可怕,麻麻我要回家。

作為收留,哦不,邀請大神來家裏避難的曹和平,被大神分了一包薯片一根素味香腸,曹和平不想承認,但他的确被大神的慷慨給感動到了,過了那麽久兔子一樣的生活,總算能吃到別的了!為自己之前明智的決定點了一萬個贊!

等他狼吞虎咽完,才發現大神正在優雅的吃着一片片黃瓜味的樂時薯片,咀嚼的樣子也特別斯文,曹和平的文科不過關,也不知道要怎麽形容,但就是覺得賞心悅目。大約是不喜歡這種食物吧,那眉頭就沒松開過。

這厮在末日前八成是個養尊處優的吧。

但想到大神一臉面無表情/霸氣側漏/深沉冷漠的坐在他的初音味來泳裝坐墊上的樣子,他又覺得這畫面簡直要笑cry了有木有!

吃飽喝足,他才将眼神挪到大神嘴部以上的部位,總算看清大神的模樣,卧勒個槽,真特麽閃瞎人眼的完美!他一直覺得他末日前最紅的那個國際巨星于澄已經算是三次元裏頂級帥了,但就沒見過眼前這種,超越年齡超越感官,僅僅一個眼神都讓人渾然起勁的美男子。

特別是那眼神堅定、平淡,看着就是那種有堅強意志力的,就是坐那兒就有種說不清的氣勢在,這種漫畫情節裏的王霸之氣他實實在在體會了一把。

那什麽不是有句話嗎,男人越老越有味道,這男人雖然長得昏天地暗(?),但那氣質就不像小青年能流露出來的。

“大……爺,我該怎麽稱呼您?”啊呸,差點把大腿給說出來。

“白霄。”

“白爺!”曹和平迅速狗腿的改口,就差沒說白爺,白大神,以後小的吃食就靠你了!

聽到這稱呼,不知道想到了什麽,帶着不明顯的恍惚,又瞬間沒事人一樣。

白霄一直以為人的一生一睜眼一閉眼就這麽過去了,明明上一刻還抱着展機的身體,下一刻就差點被一個半張臉腐爛的人形怪物啃掉肩膀。

這種神乎其神的事情讓無神論者的白霄并不能接受,也許是活成老頑固了,那老一派的想法已根生地固,但正因為年紀不小了,不可能像年輕人一樣跳脫,與其去想為什麽來到這裏還不如想着怎麽活下去,處變不驚已成為習慣,到了哪裏白霄都能活下去,即使滿溢的思念快将他逼瘋。

他清楚,在最後那段日子裏,他的精神已經崩潰,僅剩的理智維持着他的行為,現在的他早就以前那個統領白家的白爺了,他已經瘋了。

思念,能成瘋活亦能成魔。

現在的冷靜,只是趨于表象的審時度勢。

他腦子裏只有一個念頭,或許展機也來到這個世界了!

既然他都能來,展機自然也可能在!

一想到這個可能性,哪怕只有萬分之一,哪怕要掘地三尺,也無所謂。

對白展機的感情不論是處于父子天性還是那難以啓齒的愛,都沉重到大于靈魂的重量。

想到他剛到這裏差點死了情況,如果是展機碰到,剎那間,白霄眼底有如實質的殺氣幾乎要噴射而出,不惜一切代價,要盡快找到展機!

嗷嗷嗷,大神!乃是腫麽了,一會溫柔一會猙獰,是精分了嗎!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番外臨時加的,連接第二個故事,第一次看的大大可以先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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