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地獄
鄧微之和陳薪趕到醫院的時候,任喻已經做完檢查,方應理還在上藥,脫去上衣的麥色脊背上那道暗紫色的淤痕展露無遺,令人觸目驚心。
陳薪咬着牙忿忿道:“報警!一定要報警!”
“報過了,那幾個混混也找到了,就說看我們不爽鬧着玩,沒供廖修明。只能認定尋釁滋事,在裏面關不了幾天。那通電話也用的是臨時卡,追蹤不到。”方應理沒什麽情緒地回答,只在藥水觸碰到傷口時微微皺了一下眉。
任喻胡亂搓揉一把頭發,下了很大決心似地從長椅上擡起頭,眼睛還是紅的:“微姐,我打算去一趟緬北。”
鄧微之和陳薪一時都有些錯愕,齊齊默了默,過了好一會鄧微之才開口:“你知道緬北是什麽地方嗎?”
任喻苦笑了一下,他怎麽會不知道。當年在東南亞讨生活的時候他就清楚,那一帶的乞丐十有八九來自緬北,有的少了胳膊有的斷了腿,一路爬着過來讨飯,那個地方不禁槍不禁du,人死了往溝裏一拖,都不會有人管。
“但我要去。”任喻肯定地說,“不去弄清楚我沒辦法安心。”
“我之前一直認為好奇心是一個分量很輕的詞,對大部分事情我都很有興趣,我探究,如果很難,我可能就會放棄。我以為這就是好奇心。”
“但現在我覺得不是了。”
“我好奇正能不能勝邪,善能不能壓惡,我好奇花了血汗錢的人能不能得償所願住進高樓,75歲的老人能不能老有所依坐上電梯。”
“我得知道緬北的工廠到底是怎麽回事。我要讓廖修明下地獄。”
鄧微之不說話了,身為一個新聞工作者,沒有人會比她對這番話更加感同身受,但同時,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好奇心如同硬幣的兩面,可以贊譽加身,也會惹禍上身。
但不說話,不是否認,而是一種不太支持的默許。
方應理站起身:“那我和你一起。”
他太了解任喻,一旦決定好的事是“雖千萬人吾往矣”,更何況這是正确的事,他更不想勸,但他可以和他一起去面對。
可話一說出口,所有人都将目光轉過來,神色各異地看向他——陳薪覺得他有點瘋,哪有把自己男朋友往火坑裏推的,不勸就算了,還要把自己搭進去;而鄧微之則是有點看懂了,神情有些微妙,她見得人多,又精明,像方應理這樣的精英,當慣了理中客,要抽身多容易,說一句“一起”又有多難,但他為任喻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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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喻聽他這樣講,卻覺得婆婆媽媽的煩得很,想抽煙,手在褲兜裏攥煙盒,發現當着鄧微之和護士的面不合适,又松了手,只得幹巴巴地開口:“別鬧了,你要上班。”
他其實就打算自己去,剛剛險些失去的痛楚讓他心有餘悸。他誰也不帶。
“我辭了。”
任喻失笑,嘲諷他說謊不打草稿:“什麽時候?”
方應理從口袋掏出手機點了兩下,将屏幕轉過來朝向他:“就是現在。”
畢竟鐘司娜這樣的上司,不要也罷。
任喻啞然。但最後還是不由分說地拒絕:“我自己去,你安心找下家。”
方應冷哼一聲,有點氣極反笑的嘲諷意味,而後別過臉去沉默,沒再當着衆人的面争辯。
很乖。很聽話。
任喻後來收拾行李的時候這樣想。
方應理無疑是個善解人意的男朋友,明白他賭這口氣非去不可,也默默承受他的拒絕。不會哭哭啼啼、拉拉扯扯,他的勇氣其實也不多,別讓他進退兩難、心煩意亂。
挺好的。這就是方應理,也是他喜歡他的原因。
直到陳薪打來電話,他才後知後覺,原來在外人眼裏并非如此。陳薪在電話那頭又試探着提及方應理,聽說他私下仍然沒什麽表示,有些不樂意。
“我之前就跟你說,他好像不是太會照顧人,也不勸勸你,好像一點也不擔心的樣子。”陳薪說。
“這時候誰勸我,我跟誰急。”
一句話把陳薪噎住了。任喻聽到闵小玥在電話那頭對陳薪喊:“哎呀,要你多管閑事,人家小兩口好着呢,你屁都不懂。”
任喻抑住笑,感到陳薪把話筒攏住了,一副不想再讓闵小玥偷聽到的樣子,聲音悶悶地轉換了話題:“那你家狗怎麽辦?要不送我這裏來?”
憶起他怕狗的樣子,能夠這樣提議想來也是耗盡了勇氣,任喻笑起來:“謝了,我送方應理那。”
等挂斷電話,他牽着Theta下樓去2幢,在樓下摁門鈴的時候,方應理沒多問就開了門,抵達10層,Theta都已經會認門,熟門熟路地用爪子去扒拉方應理家那扇黑色的防盜門。
看這熱乎勁,好像早就身在曹營心在漢,任喻心裏暗罵它沒良心。
敲了門,方應理穿着睡衣過來開,寬松的領口開到鎖骨,布料棉質的封邊貼在皮膚上,使得他看起來比平常多幾分柔軟。額角的傷口暴露在空氣裏,沒再用紗布,結了深紫色的痂,看起來沒那麽猙獰了。
似乎早料到任喻的來意,他立在門框裏,目光停在他鼻梁殘餘的淤青上,一手插兜,一手從他手裏接過Theta:“一天三頓,晚上排便?”
“嗯。”任喻回答,“周末會加點狗零食,磨磨牙。”
“好。”
其實也不需要特意交代,方應理養狗經驗比他豐富,于是就只能沉默,任喻抿緊嘴唇忍了忍,還是沒忍住:“就這樣?”
哪個男朋友會在對方出遠門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一天三頓,晚上排便”。
可方應理問:“還有什麽?”
任喻又不知道說什麽,他又沒有不體諒,也沒說陰陽怪氣的話,幫他帶狗,也還算體貼。任喻這樣想着,下意識蜷縮了一下空空如也的手指。
“哦,還有明天天氣晴,飛機應該會準點,早點出門。”
“……”
倒是幫他查了天氣,但有點送你離開千裏之外的意思,任喻有點哭笑不得:“知道了。”
又問:“沒了?”
這下真沒了。
任喻就走了。
傍晚的時候一切都收拾得差不多,任喻最後想了想還是不放心,打電話給鄧微之,拜托她在他離開的這段時間裏照顧一下孟姻。
“你放心,我和同事輪流去守着。倒是你自己在那邊萬事小心,看看就走,別硬來。”千言萬語的,鄧微之也不知從何叮囑起,停頓兩秒幹脆說,“你明天幾點的飛機,我和小陳去送送你。”
“別啊,微姐。”任喻笑出來,“你知道我這個人的,待着不動渾身難受,反倒在外面跑是常态,也沒哪次要人送啊。”
鄧微之想說這次不一樣,這次不是散心,不是旅游,現在他們幾乎在和廖修明打明牌,如今廖修明不過是在境內有所忌憚,不願意搞出人命,但假如他在緬北動點什麽手腳,天高皇帝遠,真的叫天天不應。
但真要說開,又覺得任喻怎麽會不知道,不過是安慰她罷了,而且任喻這個人,習慣了萬事看開,她不想掃他的興,便又懷着希望他還能和以前一樣,出去吹吹風,看些不同的人情世故,高高興興地去,高高興興地回。所以最後又什麽都沒說。
第二天真就任喻一個人出門,看着2幢的人進進出出,偏偏沒有方應理。他早上偷偷看了方應理的行蹤,其實自從确定關系後,他就很少通過定位軟件來确認對方的位置了,但這時候心裏別扭,也不知道自己在別扭什麽,結果就看到這人一大早就開車出去了,是上班的那條路線,自始至終也沒有要送他的表示。
任喻就出門打車去機場,計劃先飛昆明然後轉芒市,再大巴到瑞麗,之後辦出境手續,包車去八莫。
這一路不算舒坦,因此行李帶得不多,只裝了些必需品和設備。候機廳裏空調開得低,任喻将防曬服的拉鏈拉至最高,找到座位坐下,看了一眼手機,幹幹淨淨的界面沒有消息,離登機還有半個多小時,又把筆記本電腦掏出來。
電腦還保持着之前方應理設置過的顯示隐藏文件夾的狀态,因此所有不可見的文件都大喇喇地擺在D盤裏,任喻習慣性地随手翻了一下,正要關掉,卻在一堆以姓名拼音首字母命名的文件夾裏,看到了兩個漢字——
老公。
任喻瞳孔震了震,點開才發現這是原來叫FYL的那個文件夾。
顯然被方應理不知何時偷偷改掉了名字。或許就在那天,他看着這些文件夾若有所思地說“所以我跟其他人待遇一樣”,他覺得不應該,他不允許,所以他改掉了。
他的文件夾應該叫男朋友,男朋友也不夠好,男朋友可以很多,老公就不一樣了,老公只有一個。
老公。
任喻看着眼前這兩個字,心裏有點酸,臉有點熱。他飛快地合上顯示屏,害怕被別人看見。
這個人真的混蛋,明明沒跟着來,卻無孔不入的。他突然就有點想他了。
去緬甸的話,很難吃到正經的中國菜,他會想念方應理的手藝,緬北的信號建設也一塌糊塗,能不能視頻也不知道。
任喻煩躁地将筆記本塞回背包裏,忽而一道陰影覆下來,兩條筆直的腿立在自己眼前,包裹在淺灰色的休閑褲內,視線往上走,右肩垮着一個旅行包,黑色的肩帶勾勒出堅實的胸肌,将米色的亞麻襯衫撐得飽滿,再向上,和方應理欲笑不笑的眼睛對上視線。
任喻心裏一跳,想這或許是幻覺,不然也太像偶像劇了,他一直以為這戲碼只對女生有效,沒想到自己也吃這套。
“CA1475,11A。”方應理看向手中的登機牌,問他,“你的座位號是什麽?”
這個人逆着光,身前是黑的,輪廓上鍍一圈帶暈的光,任喻忽而想起在印度廟裏看過的神像,也是一進去先看不清臉的。
心髒撞得像鐘,又沉又杳。
任喻的目光從他臉上緩慢移開,轉而低頭看了一眼,有些反應不及地木讷:“12E。”
“還行,不是太遠。或許可以找人換個座。”方應理說。
這時候開始播登機廣播,方應理看任喻還在發怔,一把将他的包奪過來,拎着就邁開大步往登機口走。
“你怎麽來了?”任喻跟在後面撓了一把頭,又問,“Theta呢?”
“早上送到寵物中心寄養了,順便去了趟公司遞辭呈,做交接。”方應理話音未落,任喻快走幾步,追到他前面,回身摸他的臉。還是用刀片剃的胡須,隐約有未剃斷的根部暴露出粗粝感。
在方應理疑惑的目光中,任喻笑起來:“有點不真實,我想确認一下。”
他确實是糊塗了。
方應理什麽時候聽話過。
他早在第一次見面時就猜透了他,他揣度他的進退,壓制他的卑怯,收尾他的狼狽,慫恿他的無畏。
任喻知道,或許聽話是他喜歡一個人的理由。
但這一刻,是他會牢牢愛上方應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