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林皆樂偷偷做過很多說出來能讓他羞愧死的事兒。

比如,偷偷在日記本裏寫以他們倆為主角的戀愛小段子。

比如,偷偷在睡不着的時候幻想倆人有了正經八百的交集,成了關系密切的朋友。

比如,偷偷拿到劇本的第一時間幻想向逾跟自己演對手戲,還是有親熱劇情的那種。

再比如,偷偷腦補自己如果趁機親了人家,他會是什麽反應。

林皆樂看着向逾的側臉,發現這人真的是哪兒都挑不出毛病,眉毛、眼睛、鼻梁,還有嘴角揚起的弧度,全都讓林皆樂心動。

每一處都好像是為他的取向定制的,處處都戳到了他心窩裏。

心跳越來越快,林皆樂想起了兩人接吻時的感覺。

其實過了這麽久,那種感覺已經模糊了,更多的是林皆樂自己後來添添減減腦補出來的。

是很溫柔的,讓人一下就沉到海底的感覺。

他慢慢湊近,心跳聲大得像是天邊突然炸開的雷。

就在林皆樂中了蠱似的已經湊到向逾臉邊上的時候,向逾突然轉過來,吓了一跳。

向逾吓了一跳,林皆樂更是,直接沒站穩,崴了腳。

這一崴,林皆樂身子一斜,朝着旁邊的牆壁倒去,向逾眼疾手快,立刻拉住他的胳膊摟住他的腰,把人給扶穩了。

林皆樂尴尬得都快死了。

想要偷親結果被當場抓包,還因為慌張崴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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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皆樂咬着嘴唇皺着眉,突然發現,他手裏的棉花糖掉在了地上。

就像他捧着的一顆心掉在了地上似的,幹淨純粹的心髒摔疼了,還粘了灰,有點難受。

向逾到了這會兒也沒意識到剛剛林皆樂想做什麽,他剛剛吓了一跳純粹是因為自己喜歡的人突然靠得太近,他毫無準備,下意識一個激靈。

沒想到自己反應過度,把人家也吓着了。

他擔心地問:“沒事兒吧?嚴重嗎?”

向逾擔心這一下崴得太嚴重,蹲下來握住了林皆樂的腳踝。

林皆樂今天穿了一條寬松的牛仔褲,牛仔褲上還有卡通小老虎的圖案,褲腳挽起來一點,露出了細細白白的腳踝。

向逾的手剛碰到,林皆樂直接無法呼吸了。

這時候的向逾沒空想那麽多,他只是單純地怕林皆樂真的受傷。

“怎麽樣?能動嗎?”

向逾蹲在那裏,一邊揉他的腳踝一邊仰頭看通紅着臉的人。

一般來說,亞洲人的膚色都是黃色,或者也有一些天生膚色很白,但向逾覺得林皆樂可能是這兩者之外的另一種膚色人群——粉紅色。

他倆每次見面林皆樂那漂亮的小臉蛋都粉紅粉紅的,看起來跟熟透的草莓一樣可口。

向逾看得心跳加速,但不能表現出來,他裝得很淡定,很有學長該有的樣子:“輕輕動一動,看看怎麽樣?”

林皆樂吞咽了一下口水,結果因為太緊張,差點兒被自己的口水給嗆着。

實在窘迫,他只能蚊子似的擠出個“嗯”,然後小心翼翼地動了動腳踝。

“沒事兒,不疼的。”林皆樂松了口氣,他很怕真出什麽意外,主要是害怕會影響了下周的拍攝。

下周對他來說意義重大,千萬不能出現任何纰漏。

“沒事就好。”向逾聽他說不疼,也長長地舒了口氣。

緊張的不只林皆樂一個,向逾也擔心。

向逾每天都在想,馬上就要拍攝了,一丁點兒意外都不能有。

要知道,這次的機會可是千載難逢,自己等了好久才等來的。

向逾站了起來,看見了掉在地上的棉花糖。

他彎腰撿起來,吹了吹:“髒了。”

林皆樂覺得有些可惜。

“等會兒出去我賠給你。”向逾笑着說,“給你買個更大的。”

這話說得,林皆樂突然腦補向逾跟他求婚,好像說的這個“買個更大的”不是買棉花糖,而是結婚戒指。

他笑笑,乖乖地說:“不用了,沒關系的。”

“那不行。”向逾很堅持,“你這還沒吃幾口呢。”

之前林皆樂沒喝到向逾給買的咖啡,但這次,吃到了向逾給買的棉花糖。

倆人從展館出去後就直接去了賣棉花糖的攤位,向逾指着粉色的說:“要這個。”

林皆樂沒吃過粉色的,看着好看,清清淡淡的粉紅色,特溫柔。

倆人一人拿着一個粉色的棉花糖邊走邊吃,向逾有點兒受不了那麽甜的東西,但看着林皆樂吃得開心,他也跟着開心。

向逾之所以選粉色的棉花糖是有原因的,因為覺得可愛,特配林皆樂這人。

林皆樂在他心裏整個兒就是活在粉紅泡泡裏的小可愛,走到哪兒都自帶粉玫瑰的花瓣。

童話故事裏有出生于花朵裏的拇指姑娘,他眼裏有睡在粉玫瑰上的林皆樂。

向逾說:“來拍張照吧。”

“啊?”林皆樂有些意外,“拍照?”

這會兒到了中午,頭頂烈日,但好在今天溫度不算太高。

向逾說:“就拍這棉花糖。”

他掏出手機,絞盡腦汁地勸說林皆樂:“好不容易來一次,第一回 吃這種棉花糖,留個紀念。”

林皆樂也想拍,而且不僅僅想拍棉花糖。

但是他不好意思要求更多,只能乖乖地伸出手中的棉花糖,跟向逾的棉花糖“幹杯”似的靠在一起,然後看着對方拍了照片。

向逾對自己的“攝影作品”非常滿意,因為他耍了小心機,照片裏能看到兩人的影子,還有林皆樂的手。

“可以發微博嗎?”向逾征求林皆樂的意見,“我想發個微博。”

林皆樂完全沒注意到照片中的那些細節,而且向逾提的要求他哪有可能反對。

連連點頭,然後說:“那,照片能不能給我發一下啊?”

“微博?”向逾沒懂,以為他也想發微博。

“不是不是,”林皆樂解釋,“我就是想存下來,當個紀念。”

想要留存當紀念是真的,另外的小心思是,他讓向逾給他發照片,那兩人就能加上微信。

林皆樂不好意思直說,只好用這個當借口。

向逾笑了:“行啊!我發給你!”

剛說完,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麽,然後差點兒沒繃住笑了出來。

“我得加一下你微信。”向逾說,“還是……開藍牙傳給你啊?”

藍牙傳照片,這真的很“文藝複興”。

“微信吧。”必須是微信,林皆樂等了半天了。

終于,這倆人加上了微信。

林皆樂的微信名字是六個“樂”,頭像是一只可愛的粉色小豬。

而向逾,嚣張自戀得很,微信就叫“大帥哥”,頭像是一個正在耍酷的漫畫人物。

向逾添加林皆樂微信好友的時候覺得自己激動得手都在抖,雖然加微信這事兒看起來不值一提,但這可是他倆邁出的一大步。

向逾把這照片發給了林皆樂,然後說:“等會兒咱們走了我再發微博,別再讓粉絲給堵這兒。”

林皆樂捧着手機,點擊保存了熱乎乎的照片,眼睛盯着向逾的頭像看。

“嗯,好的。”

他們倆在藝術園區一直逛到一點多,向逾本來想約林皆樂吃飯,結果接到齊琳的電話,讓他去一趟公司。

“本來想帶你在這裏面吃口飯的,”向逾說,“有一家餐廳挺不錯。”

林皆樂很乖,笑着說:“沒關系的,有工作嘛,沒辦法。”

“下次吧,”向逾覺得有些遺憾,“下周,咱們下周不是得過來麽,到時候帶你去。”

林皆樂終于可以大大方方地望向對方,他笑得眼睛彎彎,點了點頭。

兩人一起走到了大門口,林皆樂打車,向逾開車朝着公司去。

等紅燈的時候,向逾把那張照片找了出來,發了微博。

他沒艾特林皆樂,也沒提到對方,這是他們倆的小秘密,只能被人“發現”,直接公之于衆就沒意思了,半遮半掩才是真絕色。

發了照片,文案是:你是草莓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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