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小君在那裏為他的“魚之樂CP”祈福,而正主本人在專心分餅幹。

餅幹很好吃, 面前的人很可愛, 向逾又飄了。

不過就是吃個餅幹, 磨磨蹭蹭吃了好半天, 一直到節目組的工作人員已經過來, 林皆樂跑回卧室換了衣服,留在客廳的向逾小心翼翼地清理了一下兩人周圍的餅幹渣。

他們今天的行程是去傳說中的山塘街,林皆樂在來之前有認真做過功課,知道它長約七裏,小橋流水粉牆黛瓦,由東至西從阊門到吳王阖闾的離宮虎丘,一邊是繁盛的商業街一邊是古色古香的名跡。

林皆樂小時候還只能捧着拼音對照版的《紅樓夢》品讀時就知道這裏被寫作“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正經八百地心馳神往了好久, 沒想到第一次來,竟然就是跟喜歡的人一起。

拍攝從他們在房間內就緒開始, 不明真相的觀衆估計會真的以為他們住在了一起。

不過這麽想也沒毛病, 畢竟昨天晚上倆人還真的是睡在了同一張床上。

想到這個,林皆樂就臉紅。

他們出發的時候有些陰天,小君特意踹了把雨傘在包裏,他沒給林皆樂準備, 因為他覺得他家樂寶有了向逾之後完全不需要他了, 他給人遞傘說不定還惹人嫌呢!

三組嘉賓的行程不同,林皆樂他們出來的時候剛好又遇到孟游跟殷逸林,那倆人不像之前那麽別扭了, 殷逸林也難得沒板着臉,笑盈盈地跟他們打了個招呼。

打過招呼,分組行動,林皆樂回頭看了一眼說:“逸林哥真的蠻帥的。”

聽見林皆樂誇別人,向逾心中警鈴大作,再回頭望向已經走遠的兩人時,如臨大敵。

“嗯,蠻帥的。”向逾心眼兒小着呢,見不得林皆樂誇別人,但是,畢竟攝像機拍着呢,他得保持紳士風度。

于是,紳士向逾說了句:“他跟孟游還挺登對的。”

跟孟游登對,跟孟游一對兒,林皆樂你別看了,你還是多看看我吧!

林皆樂像是聽見了向逾內心深處的吶喊,收回視線笑眯眯地看對方:“但是你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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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紅心!

向逾要暈了。

他家小草莓真的很會聊天,太會哄人開心了。

“你最可愛。”禮尚往來,你誇我一句,我要誇你十句。

但是導演并沒有給向逾誇十句的機會,催促着他們上車,前往山塘街。

去山塘街的路上,向逾拿着手機搜索關于這裏的介紹,他嘀咕:“這個地方很有名啊。”

“是啊,”這可撞到了林皆樂的知識點上,他原本只是因為錄節目覺得緊張所以才查的資料,沒想到這會兒還派上了用場,“你聽說過‘七裏山塘到虎丘’這句話嗎?”

向逾:“……沒有。”

林皆樂有點兒小得意,笑着說:“因為這條街全長3600米,差不多有7華裏,所以才有的這句話。”

向逾笑了:“你知道的還挺多的。”

“還好吧,”林皆樂抿嘴笑笑,“就是一直很想來,卻沒有機會。”

“以前沒有機會,現在有了。”向逾勾了勾人家的小手指,“估計就是等着今天呢。”

這話說得,林皆樂頭頂冒煙了。

都說“煙雨江南”,一點兒不摻假。

他們抵達山塘街附近的時候,天上飄起了細細的小雨。

向逾拿了車上準備好的傘,不過下車之後發現,其實一點兒都沒有打傘的必要,這雨過分綿密輕盈,落在身上臉上只覺得有些微微的涼意被微風裹着飄來,打傘也無濟于事。

他們幹脆把傘留在了車上,整理了一下,朝前走去。

他們來得早,這個時候也不是旅游旺季,周圍游客還不算太多。

北方長大的林皆樂忍不住感嘆,原來課本裏說的輕舟畫舫估樯雲集是真實存在的。

這地方太浪漫了,林皆樂想,太适合來談戀愛了。

“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賣漢服的,”向逾說,“走,我們換身衣服再去逛。”

倆人都是演員,照理說,什麽造型都經歷過,古裝不稀奇。

但巧就巧在,他們倆都沒演過古裝戲,向逾唯一接下的古裝武俠還是在這檔節目錄制結束之後才會進組拍攝。

所以,對于其他演員不稀奇的造型到了他們倆這裏就充滿了新鮮感。

向逾帶林皆樂去的那家店蠻有名氣,本來還擔心他們來得太早人家沒開門營業,結果一行人過去的時候,正巧趕上老板開門。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向逾覺得這就是命運,他倒要好好看看他家樂樂穿漢服的樣子,絕對無敵可愛。

店鋪不算太大,但衣服的樣式都十分考究。

林皆樂跟向逾都不太懂,就乖乖地聽老板給他們講。

老板說:“你們倆氣質都挺不錯的,少年意氣的感覺,如果讓我給你們推薦的話,我會覺得你們比較适合襕衫。“

老板拿了兩套衣服給他們:“襕衫從唐代就已經開始出現,宋代開始發展,到了明代這種圓領襕衫已經十分廣泛,像是一些官吏啊,學子啊,會穿這種服侍。”

老板拿給林皆樂的是一套白色的,衣緣為黑色,林皆樂換上之後,看起來可愛又秀氣,有種古代小書生的感覺。

向逾看得開心,喜歡得不行,在征求了林皆樂的意見之後,當即決定自己也來一套一模一樣的,倆人穿着“情侶裝”,開開心心逛街去了。

林皆樂覺得自己成了小說裏的人——行走在古韻十足的街道,浸泡在煙雨江南的氣息中,衣袂紛飛,佳人在側。

沒有比這更美好的事情了。

向逾說:“你看咱們倆像不像不好好學習偷跑出來游玩的學生?”

他擡手碰了碰林皆樂的帽子:“小學子不好好讀書,怎麽考狀元?嗯?”

林皆樂被他逗得直笑:“不想讀書,想戀愛。”

向逾一怔,大笑起來:“想戀愛?”

他指了指自己:“你看看我,行不行?”

林皆樂抿着嘴連連點頭:“行的。”

當然行,就只有你才行!

向逾笑着牽起他的手,兩人的手被寬大的袖子掩住,可掩不住的是從眼角眉梢溢出來的喜歡和快樂。

兩個明明已經不是第一次牽手卻依舊因為十指相扣而竊喜的人淋着細細密密的小雨走在石板路上。

林皆樂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前世今生,如果有的話,他覺得他跟向逾此刻就是回到了前世,正在這條小路上譜寫不被世人所知、不被任何史料記載,但是百年千年之後,依舊破土而出的愛情童話。

這節目真好。

林皆樂想,如果能一直拍下去就好了。

拍攝進行了一整天,他們在山塘街逛完之後在那附近吃了個飽。

林皆樂之前一直控制飲食,不過今天徹底調整好了心态,畢竟是在錄節目,錄節目就得讓觀衆看得爽,現在吃播那麽熱門,自己吃得開心觀衆看得也開心,哪有人喜歡看明星整天在節目裏表演“小雞啄米”的?

就這樣,林皆樂為自己的“大開吃戒”找到了合理的借口,并且認為一旦胖了,屬于工傷。

這一頓,倆人大快朵頤,都吃得不少,出來的時候林皆樂說:“好久沒吃得這麽開心了。”

敞開了吃真的很快樂!

有那麽一瞬間,林皆樂恨不得轉行去當吃播博主,應該每天都會很快樂。

向逾看着他吃得眯起了眼睛,覺得更像只小貓了,餍足的樣子可愛得不行,讓他想親親抱抱再抱抱親親。

一天到頭,倆人已經可以很自然地牽手了。

一前一後走出餐館,向逾快一步上前,想都沒想就拉起了林皆樂的手。

而林皆樂也不會再像最開始時那樣因為被牽了手就整條胳膊都僵住,好像這已經成了他們的習慣,只要走在一起,手就一定要牽着。

像是真正的情侶,相愛且膩歪。

天色漸暗,他們坐着手搖船緩緩地路過那些林立的商鋪跟河畔的風。

林皆樂忍不住哼起歌來,聲音清清亮亮的,聽得向逾入了迷。

“給你講個愛情傳說吧,”向逾說,“聽不聽?”

林皆樂點頭:“好啊。”

這種氣氛下,最适合聊愛情。

“相傳,有一個不愛讀書的書生跑去山上玩,無意間解救了一只小白兔。”向逾一本正經地開始編故事,“後來他回到家,半夜突然有人敲響了他的房門。他開門一看,外面站着一個可愛漂亮的男孩,男孩紅着眼睛對他說:‘好哥哥,外面太冷了,能讓我進屋躲躲嗎?’書生善良,就讓他進來了。”

林皆樂聽得認真,目不轉睛地看着向逾。

“進來之後呢,書生發現這個男孩有點兒不對勁,不管他在做什麽,對方都盯着他看。就在他給男孩泡好了熱茶,準備問問對方身世的時候,那個男孩突然……”

“把書生給吃了!”林皆樂入戲了,學會搶答了。

結果搶答完,突然意識到不對,這不是恐怖故事,這是愛情故事啊!

向逾也愣了,沒想到林皆樂竟然是這麽個腦回路,沒忍住笑出了聲。

“沒有,怎麽會吃了他呢?”向逾笑盈盈地看着林皆樂,“男孩突然抱住了書生,告訴他自己就是白天被解救的小白兔,為了報恩,來以身相許了。”

林皆樂聽完,好半天沒說話。

“怎麽了?”

“呃,我在想,人妖殊途,兔子精跟人相愛的話,他們以後怎麽辦啊?”

向逾懵了,他還沒編到這兒,他腦子裏這個故事的結尾就是“書生跟小兔精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了一起”,但是既然他家樂樂都發問了,那就得繼續編下去。

“後來小兔子就也變成了人。”

“怎麽變的呢?”

“……吃了什麽仙丹吧,反正就是也變成人了。”向逾扯不下去了,趕緊把話題拉回來,“小兔精吃了仙丹變成了人,就也跟着書生一起去跟先生學讀書寫字。”

林皆樂這會兒意識到不對勁了,他安安靜靜地聽向逾講。

“小兔精穿着跟書生一樣的衣服,每天跟書生牽着手去書院,他學會寫的第一個字就是書生的名字。”

林皆樂笑了,笑得耳朵尖有點兒泛紅。

他輕聲問:“那個書生叫什麽啊?”

向逾沒有直接回答他,勾了勾他的手指,笑着說:“小兔精,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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