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結伴而行

第七章結伴而行

一個淡淡的嘆息聲在屋中響起,他緩慢的起身轉向門口唇畔揚起一抹淡淡的笑容聲音好似寒冰一般的說道:“怎麽,還不打算出來嗎?”

一抹水藍色的身影出現在他的視線之內,兩個人相互對視的視線之間似乎有電流在那裏不斷地流動着。

“閣下是誰?”水藍色的身影依靠在門邊淡淡的問

“與你何幹!”那個人依靠在桌子上慵懶的說道

“……”

“殿下,別忘了是她自己不願意的。”

那個身穿黑色鬥篷的人靠在桌子上冷漠的吐出對那個人最為致命一擊的一句話,那個人聽到他的話後身邊的氣氛由原來的波瀾不驚變成了狂躁不安。那雙湛藍色的雙眸由原來的波瀾不驚變成了一片片寒冰,而那寒冰的目标不是他人正是那個慵懶的人。

“……那些與你何幹!!”他咬牙切齒的說道

“既然這樣,我是誰有與你何幹?”

“……”→怒火*2

“你的事與我沒關系,那麽我的事自然也就與你無關啦!”

“……”→怒火*3

僅僅是那個鬥篷男的幾句話就将那個藍色身影的怒火完全的挑撥了起來,本來就不善言辭的他在碰到這種對自己十分不利的情況下根本就沒法反擊。

他努力地平息下自己的心中不斷翻湧的怒火,表面裝作一副波瀾不驚的模樣看着那個人。只是,他雖努力地掩蓋住自己的怒火。但是,那雙眼眸中不斷翻湧的思緒根本就是無法掩蓋的。

“那麽,讓我進去一眼看看她總可以吧!”藍色海眸微微眯起說道

“不行!”鬥篷男幹脆利落的說道

鬥篷男幹脆利落的回答終于讓他一直壓抑在心中的怒火‘砰’的一下子引燃了,他藍眸陡然變的寒冷無比,水漸漸地凝聚在他的四周好似只要他的一聲令下就會攻擊。他盯着那個人緩慢的問

“為何!你最好給我個原因。”

“原因啊!”鬥篷男伸手點了點自己的臉頰緩緩地說道

“……”

“當然是……我不想讓你見她啦!”雙眸微微眯起鬥篷男霸氣的說道

“……這…這就是理由嗎?”

藍眸少年聽到他的答案後微微一怔,之後心中的怒火就像火山一般——噴發了。四周環繞的水珠似乎感覺到主人的怒氣變得十分的暴躁不堪,有大部分的水珠已經向鬥篷男飛過去。

鬥篷男擡手然後微微一揮就将那些細小的水珠掃到了一邊,唇畔那絲絲嘲笑的笑榮展現在了他的面前。

“笨蛋,這些能做什麽?”鬥篷男勾唇反問道

“……”

“再說了,你現在這麽強的暴動誰都會有感覺的!”

“…什…什麽意思”

“也就是說,她明明感覺到了你卻沒有過來!明白了?”

“…這麽說”藍發少年的身子微微的抖動

“她根本就是一點也不想見你。”鬥篷男毫不吝啬的将事實說了出來

“不,你騙人的!”

“我騙沒騙你你難道不知道嗎?”

面對鬥篷男那絲毫沒有波動的雙眸,他開始猶豫了。他不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的,但是萬一是真的話自己在這裏糾纏又有何意義呢?

現在的他只想找一個地方好好地冷靜下來,好好地思索自己将來如何面對夕輝。明明就是自己的單方暗戀,他不希望最後會使兩人都受傷。

他招呼沒打轉身就離開了那個小木屋,因為離開的匆忙他沒看到玻璃後邊那個低頭不知在思索什麽的夕輝。

黑暗總是很快就會過去的,太陽又升起開始照耀每一片大地。早晨總是一個讓人覺得十分愉悅的,無論昨天發生了什麽事。

兩道身影漸漸地在樹林裏穿梭,前方的那道黑色身影顯得十分的果斷。無論是那個地方他都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正确的位置,他身後的那道銀色身影緊緊地追随者前方人的腳步。兩人身上都穿着鬥篷,讓人分不出是一男一女還是兩個男子。

沒錯,這一行人就是我和鬥篷男。我們正向着樹林外進發,雖然路途略微遙遠、毒物野獸比較多但是卻沒有一個可以阻擋我們的腳步。

我們就以這樣的速度一直向着外邊走起,直到太陽高懸。額,說簡單點就是到了中午該吃飯的時間。

我們兩個停靠在一個大樹旁邊拿起幹糧開始解決,我們一邊吃着‘粗糙無比’的幹糧一邊聊到。

“非普通人,你的體力很好啊!這麽長時間的跑動你還沒喘一下呢!”我打趣地說

“你都說我是非普通人啦!”

“是呢!除了體力好你還有什麽優點?”我轉頭兩眼發光的問

“恩,我酒量也不錯!”

“酒量啊!不如到了城鎮與我比試一番!”

“哈哈,那自然是奉陪到底了!”

“對了,非普通人。你之後有沒有什麽事?”我微微眯起眼睛奸詐的問

“恩,暫時沒有。怎麽了?”他思索了一番後說

“那麽,你不如陪我一起去找我的同伴吧!”

“這……這好嗎?”

“當然好了,我正好需要一個向導的!”

“…呵呵,卻實啊!”

“喂,喂!為什麽我覺得你的兩個眼睛都在說我是路癡啊!”

“呵呵,是你的錯覺吧!”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啦!”

“…嗯…我不信!”

“好啦好啦,休息夠了我們也該趕路了!”

“喂,這種明顯的轉移話題是要鬧哪樣啊!!”

“^_^”

“喂,真的走啊!等等我……”

寂靜的森林裏傳出兩人的嬉戲聲,打鬧聲還有兩個人的打趣聲。只是夕輝菇涼,你是不是忘了問人家的名字啊!你不可能總是喂喂的叫人家吧!

“我叫藍夕輝,你可以叫我夕輝。那麽我該如何稱呼你呢先生?”

“恩,那就叫金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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