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加百列的聲音不高不低,後花園中的每個人都聽得清清楚楚。
禱告的聲音,不知何時停止了。
他們滿懷着敬畏地看向正向他們走來的天使與先知。
天使身上朦胧的白光正在收斂。
象征着熾天使力量與地位的純白十二翼緩緩收攏,隐匿。白色的長袍上沒有半點裝飾,但本身的質地卻勝過最精美的絲綢布料。他赤足踩在地上,地面生長着的草葉,原本鋒利的邊緣變得柔滑,不肯割破天使足心半點。
長至足踝的銀色長發被無形的力量編織着,最終編成發辮垂在身前。
他并不健碩,裸露在白袍外的手臂修長,小臂上肌理結實而流暢,卻只是薄薄的一層。過于白皙的膚色,即使褪去了榮光,也像是被打上了一層柔光。
天使的美麗臻至完美,是最富創造力的畫家雕刻家都不曾描摹出來的俊美絕倫。
這份美麗,無關男女,足以讓人一生銘記。
衆人贊嘆于天使的美麗,卻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多看。
哪怕這位天使展現出了人類的形态,在場的衆人也沒敢真将他當做人類。
“贊美祢,吾主的從者。”教廷本代的教宗,聖奧德裏奇雙手交握,目光虔誠地看向加百列,而後是艾默瑞斯,“贊美祢,基督的化身。”
一聽“基督”這個詞,加百列立刻就想起了某個被父神冊封為彌賽亞的聖子,加百列頓時就覺得心裏憋着一股火。
他覺得,可能短短的十來年,他也沒有辦法等下去了。
于是,加百列沖教宗奧德裏奇微微颔首,道:“日安,吾主在大地之上的代言人,吾名加百列,禦前的熾天使。”
奧德裏奇頓時無比激動起來,不止為了眼前這位天使來頭不小,更因為他稱呼自己為地上代言人。雖說歷代教宗皆自比為上帝的地上代言人,但有什麽比經過了官方承認更令教宗激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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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教廷式微,那些教會聯合推舉出一位對立教宗的時候,天使對他的承認有如上帝承認了他的正統性。
奧德裏奇激動得熱淚盈眶。
加百列挑了挑眉,直接道:“吾主鐘愛光明,教廷應當更名為光明教廷。”
奧德裏奇毫不猶豫地俯身行禮,道:“謹遵神谕。”
是的,天使是上帝的信使。他的話,與上帝之言又有何區別。
完全不知道眼前的熾天使其實是有天堂沒法回的倒黴蛋,奧德裏奇只以為加百列是上帝派來的使者,前來人間匡扶教廷。于是,奧德裏奇毫不猶豫地應下了給教廷改名的事情,全然不顧可能引起的變故。
而在場的騎士主教們,絲毫沒有覺得教宗的決斷有何不妥。
畢竟,那可是神谕啊。
加百列微笑起來。
果然還是父神的名頭好用啊。
咦?他假傳神谕了嗎?沒有啊,他的父神确實鐘愛光明,要不然,整個天堂也不會亮閃閃的,沒有黑夜。
他不過是前半句陳述事實,後半句說出自己的心聲而已。
加百列笑得狡黠,從現在開始,能從亞當那裏攔截多少信仰之力,就攔截多少。
作為回到天堂的第一件事必定是套亞當麻袋的加百列而言,對亞當實力的削弱就是對他自己實力的增強。
沒毛病。
——
公元501年5月5日,這一日注定被教廷銘記——
天使真身降臨,人類先知回歸教廷。
聖議事堂中,加百列被恭迎到了主位。
他的左手邊坐着年幼的艾默瑞斯,右手邊則坐着本代的教宗奧德裏奇。其餘各等級主教、各聖騎士團的團長則分坐在議事桌的兩側。
五歲的男孩穿着粗布衣裳,灰撲撲的衣裳上還打着還幾個補丁。他坐在椅子上,腳挨不到地面,實木的議事桌結結實實地擋住了他大半的身體,除非他挺直脊背,不靠着椅背,這才堪堪能夠露出整個頭。而他若有絲毫的懈怠,議事桌旁坐着的衆人就只能夠看到男孩的發頂。
有資格坐在議事堂裏的教廷中人,無論是教宗還是各等級主教、聖騎士團的團長,無不出身于貴族的家庭。教廷中當然有平民出身的教士、騎士,只是他們想要有資格坐在議事堂中,需要漫長的時間。
他們一眼就能夠看出男孩普通甚至貧寒的出身,他看上去與聖議事堂格格不入。
然而,沒有人質疑他坐在天使下首位的資格。
他是人類的先知,是人類的希望,是教廷上下默認的下一任教宗。要不是他的年紀太小,奧德裏奇現在就想要給他冠上樞機主教的頭銜。
每一任教宗都是從樞機主教成長起來的。
議事堂中每一個清醒坐在這裏的人都無比殷切地期待着艾默瑞斯的成長。
本代教宗聖奧德裏奇的目光近乎冷冽地掃過議事桌上的空位。
偌大教廷,有資格走進聖議事堂,參加神聖會議的人選無不經過最為嚴苛的篩選。奧德裏奇繼位之後只舉行過五次,每次與會人數堪堪五十,都是如今教廷的支柱棟梁。
可眼下,往日熟悉的面孔少了二十餘人,他們正陷入昏迷之中。
而從加百列殿下那裏得知他們昏迷的原因,奧德裏奇的目光冰冷。
他沒有想到,就連教廷內部都被滲透至此。
奧德裏奇覺得自己心中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燒。
說句不太恰當的話就是,自從見到了加百列和艾默瑞斯,奧德裏奇就跟打了雞血似的,一反往日的憂郁。他就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他還年輕的時候,整個人神采奕奕,充滿了幹勁。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重振教廷的聲威。
加百列瞅了瞅不知何時又縮到桌子下面只露出一個黑色發頂的艾默瑞斯,不由嘆了口氣。
先知還小,他能有什麽辦法。
首先是聖歌斐木的問題。
奧德裏奇從前只覺得那棵小樹似有不凡,但不凡之處在哪裏,他就看不出了。這會兒,他已經知道了籠罩在神聖之地的結界就是聖歌斐木的功勞,心中對它的重視程度立刻上升了幾百個臺階,僅次于天使、先知和教廷。
奧德裏奇準備将聖歌斐木旁的普通歌斐木全部移走,重新規劃一下它的生存地,并派遣聖騎士日夜不停地守護着它。對,還有負責澆水施肥驅蟲的園丁,必須經過嚴格的篩選。
加百列哭笑不得地阻止了教宗。
那棵聖歌斐木本就因為無人跟它溝通寂寞了數百年,平日裏也就那麽一片歌斐木陪着還算沒有抑郁至死。好不容易精神了些,這會兒教廷還要移走它的小夥伴,将它圈起來不說,還想派人日夜“監視”它……信不信聖歌斐木發狠将自己的根從土裏拔出來,離家出走啊。
或許,曾經的聖歌斐木沒有那個能力,但現在它剛喝飽了加百列的榮光,處于實力大增的階段。拼着重傷的可能,它還真能拖着自己的根離開這片神聖之地。
“聖歌斐木不需要陽光雨露肥料,只要教廷保持正統,有足夠的信仰之力,它就永遠不會枯死。”加百列解釋道,“也不必擔心有人對它做出什麽,聖歌斐木的天賦就是撐開結界,它能夠守護這片土地,也能夠保護自己,不讓邪惡近身。”
含笑的金色眼眸看向艾默瑞斯,加百列道:“與其給它準備那些無用的東西,不如讓艾默瑞斯多陪陪它。”
“是,殿下。”奧德裏奇毫無異議。
艾默瑞斯立刻坐直身體,乖巧點頭應是。
他得跟小樹說清楚,他真的沒有丢下過它。今天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面,而他很喜歡它,才不會丢棄它。
說實話,艾默瑞斯很喜歡這裏。
這裏的土地樹木散發着讓他愉悅的氣息,裏面的人也很和善。尤其當他展現出與其他人不同的天賦時,他們沒有像是村民一樣排斥恐懼他。他們看向他的目光熱切極了,充滿了喜愛。雖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艾默瑞斯得承認,他喜歡這裏的人。
要是媽媽能夠看到就好了。艾默瑞斯默默地想道,她一定會為他高興的。
但男孩轉念一想,不由咧嘴一笑。
媽媽在天堂,她說會一直看着她,所以,她肯定知道了他被他人認同了。
艾默瑞斯晃了晃腿,藍眸中滿是愉悅。
接下來,還有兩件大事——教廷改名與終止獵巫令。
前者的動蕩,加百列能夠幫助教廷擺平。而後者,想要終止大陸獵殺巫師以及異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歸根結底,之所以會出現屠殺巫師的情況,是因為巫術的強大影響到了王權的統治。想要終止巫師的厄運,同時應推行出來的,還有能夠約束巫師異族的法則。
那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即使在座衆人對天使天生抱有絕對的信任,但在獵巫令的問題上,他們仍是不免心懷疑慮。
巫師是邪惡的,這是他們一直以來的認知。
加百列單手撐着下颌,金眸掃過在座衆人。衆人紛紛垂下眼,不敢與加百列對視。
加百列心中嗤笑,與其說他們堅信巫師是邪惡,巫術是罪惡,不如說,他們就如同恐懼被巫術颠覆王權的皇室貴族,他們因對巫術的束手無策而排斥着巫師的存在。
人都是有私心的,他們習慣于站在自己的利益上發言。這并沒有什麽,畢竟,世間的生靈,都是有私心的。
但過于狹隘就要顯得愚蠢了。
加百列伸出一只手指,輕輕一晃。
議事桌上,榮光凝成拇指高的兩個人形。
“在亞當和夏娃來到大地的第一個一百年,他們誕下該隐與亞伯,亞伯為該隐所殺,該隐被吾神流放。接下來,夏娃生下了賽特。”加百列的目光似帶譏諷,“賽特的妻子,是精靈族的木之精靈,他們的兒女,是人類史上第一個混血。半人半精靈,繼承人人類大部分形态和小部分精靈的特征與能力。”
議事堂中,傳來了倒吸冷氣的聲音。
加百列與瑞德分享了視覺,他能夠感到,他家斯潘正一臉贊嘆地看着加百列版本的人類之初。
分心揉了一把瑞德的棕毛,加百列繼續冷嘲熱諷:“精靈族似乎也被你們稱之為邪惡力量的種族?哦,真是悲劇……畢竟,即使是天堂,在創世慶典的時候,也會邀請你們口中的邪惡種族之王來觀禮的。”
在人類誕生之前,精靈族已經是天堂的座上賓。
議事桌上,一人一精靈正雙手交握,一個半精靈則坐在他們的腳邊。
手指一動,又是一個人形出現。
是一個女性。
“這是亞當和夏娃的第七女,伊拉。”
手指揮動,上方飛來一只身形小巧的巨龍。
“伊拉的丈夫,是龍族一只黃金巨龍。”
鑒于龍皇阿齊帕德就是黃金巨龍,可以說,哪怕二代龍族都是阿齊帕德的兒女,擁有和阿齊帕德相同鱗片顏色的黃金巨龍理所當然地成為了龍族中的皇族。
比起賽特堪稱普通的精靈妻子,伊拉算是直接嫁入了龍族的皇室。
那段時期,人類雖然剛剛繁衍,但和其他種族的關系簡直就像進入了蜜月期,各種蜜裏調油。亞當和夏娃差不多一半的兒女都選擇了與異族成婚,剩下的一半則是內部消化。可以說,人類得以在大地上立足,與最初那些具備力量的人類混血分不開幹系。
只是,混血的出生率太低。
比起那些結合一兩年甚至幾個月就能夠孕育後嗣的人類夫妻,人類與異族結成的夫妻,可能需要努力個十幾二十年才能夠成功孕育出子嗣。也有的,當人類壽元耗盡也不曾有後裔誕生。
這與異族天生血脈具備的強大力量有關。
但是,對于異族而言,跟人類奮鬥個幾十年就能夠成功懷上個崽崽已經很有效率了。和混血低得可憐的出生率相比,純種血裔的誕生率更是低到感人。
一千年的時間,人類的後裔能夠遍布整個大陸。而其他種族?
就拿龍族舉例,這一千年能夠成功讓母龍下個龍蛋都是有效率的,更別提孵化還需個幾百年。
有的龍族能夠堅持不懈個幾千年,也有的龍族為了盡早抱上崽崽,索性就跟人類通婚。
于是,越來越多混有龍族血脈的混血人類誕生。
而與此同時,龍族純粹的血脈也在代代通婚下被人類之血稀釋。
加百列完全能夠想象得到,繁衍至今,所謂的龍族還能夠有幾分實力!也無怪他們會被人類宰殺,成為屠龍者的勳章。
加百列忍不住嘆息,雖然老友的後裔不争氣,可他畢竟是長輩,既然來到了這個時代,看到了他們飽受壓迫的生活,他總要施以援手的。
先科普了一段人類的發家史,加百列看着安靜如雞的衆人,勾了勾唇角。
他擡手一指,道:“你的名字。”
被指名的騎士急忙站起身,先向加百列行了一禮,恭敬地道:“埃利奧特·格蘭芬多,見過殿下。”
年輕的騎士有着金發藍眼的英俊相貌,笑起來的模樣能夠讓漂亮姑娘為他心馳神往。
“你喜愛自然更勝過人類的聚集地,你受到動物的喜愛遠勝你的同僚,當你受傷流血的時候,動物還會為你送來草藥?”
埃利奧特震驚地看向加百列,這是他不曾告知于其他人的,獨屬于自己的秘密。他在同僚驚詫的目光中有些僵硬地點頭,道:“是的,殿下。”
加百列輕描淡寫地扔出一個炸彈:“混有精靈族血脈的人類,純度太低不足以使出精靈的天賦法力,但仍受到自然的青睐。”
埃利奧特·格蘭芬多一臉懵逼地坐下。
加百列又是一指一位主教:“你的名字?”
有埃利奧特·格蘭芬多遭受的暴擊在前,身着紫色主教袍的主教哪裏會不明白自己即将被揭露出來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的老底。他咽了咽口水,道:“納撒尼爾·斯托克,見過殿下。”
“你的歌聲曾讓走獸飛禽駐足,大部分水中生物敬重你,有時候坐在水邊都會有魚送來諸如珍珠的珠寶。”
納撒尼爾僵住身體,在座同僚的目光——不要那麽看他。他只是唱歌好聽些,人格魅力比較受魚的歡迎而已。
“深海人魚的混血後裔。”
“你的名字?”
于是,教廷的聖議事堂中,在教廷中身居要職,奔走在驅除邪惡巫術第一線的衆人就這麽膽戰心驚地看着莅臨人間的熾天使,輕描淡寫地挖了他們自己都不知道的祖宗老底,輕而易舉地讓他們三觀碎了一地。
指了一圈下來,幸免于難的竟不過三分之一。
這會兒,衆人也明白了,所謂的法師,其實能夠分為三類。
其一,就是艾默瑞斯大人這樣的先知。返祖的神之血脈太過霸道,直接剔除了其他種族的血脈。歷代之中,不會有比先知更純粹的人類,也不會有比先知更強大的法師。
其二,就是加百列殿下方才演示出來,人類繁衍史中那些混合了異族血統的混血人類,也是他們一直以來獵巫令的主要受害者。他們的力量源自于血脈,他們是天生的巫師。巫師曾經是人類的保護者,現在,同樣可以吸納入教廷之中。
其三,便是教廷應該獵殺的那類邪惡巫師,惡魔的崇拜者。他們可能原本是人類,原本是混血。他們以靈魂為代價向惡魔祈求了力量,死後會成為惡魔的所有物,而生前則不得不以人類的血肉為食來保住自己鮮活的皮囊。他們的身上彌漫着死者腐朽的味道,這是用再多鮮花的芬芳也無法掩蓋的惡心味道。
奧德裏奇猶豫了一下,開口道:“殿下,不只是惡魔崇拜者的問題,還有……當初教廷之所以會頒布獵巫令,實在是有些巫師太過肆無忌憚。”
加百列看向教宗。
奧德裏奇嘆了口氣,道:“用魔法蠱惑了國王并與之成婚的女巫,以巫術百般殘害前王後生下的公主,只因公主有着勝過她的美貌。拒絕了一位女巫的投宿便被下了詛咒,變成了野獸的一國之主。在他想方設法解除魔法的時候,他的領土因沒有領導者的保護而被侵略占領。又或是公主滿月生日宴沒有邀請某位女巫莅臨,公主被下了詛咒,十六年後為了拯救公主,所謂的女仙竟選擇使整個城堡的人沉睡一百年……更不要說故意在森林中弄出一個糖果屋,誘騙孩童進入,成為她晚餐一部分的邪惡巫師。”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奧德裏奇心中嘆息,若非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并真正危害到了普通人的生存,教廷也不會毅然推動獵巫令。
他沒有注意到,加百列此刻的表情異常古怪。
是被加百列拉來旁聽的瑞德。
瑞德撓了撓下颌,有些疑惑地道:“聽着好耳熟……我想想,那第一個女巫王後,該不會就是《白雪公主》裏面的繼母吧?還有《美女和野獸》?哦哦,這個是《睡美人》,還有《糖果屋》!”
加百列一臉無語地聽到精神世界裏的瑞德一拍手,恍然說道:“格林童話裏面的故事!”
加百列嘴角一抽:“格林……”童話?
奧德裏奇點頭附和道:“格林的确是出色的巫師獵人,他們解救了許多被邪惡巫師傷害的人類,還擁有勘破隐藏在人群中怪物真身的能力。只是,格林獵人一向只聽命于東方大陸的皇室,五十年前,他們還會派遣格林獵人進入教廷,但現在……”
教廷式微,各國皇室各有依附于他們的教會,對于教廷也少了幾分敬重,更別提派遣格林獵人加入教廷。
加百列和瑞德看向奧德裏奇,異口同聲地道:“格林獵人?”
瑞德一臉懵逼,小聲道:“格林不是寫童話的嗎?”
奧德裏奇不解地看了加百列一眼,方才加百列提及“格林”,他還以為這位殿下是知曉格林獵人的存在。不過,既然加百列有興趣知道,奧德裏奇自然不吝告知。
“東方大陸上有一種名叫維森的半獸人,他們平時能夠僞裝成人類的姿态,但情緒激動的時候會轉化出他們動物性的一面。普通的獵魔者只能夠用特殊的藥水強制維森變形,以此甄別怪物的種類。但在格林面前,只要維森有些許的情緒起伏,格林獵人就能夠看到他的真身。”
加百列單手托着下颌,似乎是被教宗的話引起了興趣,問道:“格林的名頭是怎麽來的?”
總不能因為是夠綠吧。
奧德裏奇完全想不到優雅尊貴的熾天使正在暗暗吐槽,他十分認真地解釋道:“格林是這些獵人先祖的姓氏,他是第一個以維森為獵物的獵人。”
加百列若有所思,聽上去,維森倒是有幾分像混血兒。
但是……
“豬妖?鱷魚怪?狼妖?”加百列的嘴角抽了抽,“狼妖和狼人有區別嗎?”
作者有話要說: #818辣個祖宗底細張口就扒的熾天使#
加百列:顯而易見,你們身上的精靈/人魚/獨角獸味太濃了→_→
教廷衆人:一夕之間被開除半個人類籍,心情有些小複雜
——
混血其實也能分兩種,一種異族血占優勢,有力量。一種人類血占優勢,看上去就像是普通人,但還是帶着一點點不同尋常O(∩_∩)O~
——
HP和格林出沒~
話說以前一直以為格林是Green,後來才知道是Grimm┑( ̄Д  ̄)┍
HP會有蛇祖和獅祖cp,格林我只站隊長和尼克( ⊙ o ⊙ )
話說,格林我是做夢也沒有想到,最後尼克會和艾達玲在一起= =本來一直追格林,前三部都還好,之後就感覺編劇放飛自己了╮(╯▽╰)╭哪怕美劇中今天愛了明天不愛男友女友一頓換,但還是接受不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