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三秒鐘的記憶

生命最後的三秒鐘,我想起了我以為此生再也不會想起的人。

那是一個男人,我不知如何形容,也不知這世間是否有可以與之相配的詞彙。或許愛上一個人,就會容易盲目,覺得這人完美無缺。也或許是那個人真的是卓然不群的遺世仙株。不過不重要了,我就要與這個世界說再見,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在屬于我。

我們分開了很久,相識的時間也不算太長。在我一生中,能和他在一起的時間,大概是十分之一?還是更少?

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在一起的時候完全不懂的珍惜,或者用無數為了彼此好的這樣的理由抛下對方,工作,社交,很多時候,這些都排在你愛的人前面。用我自己的話來說,我們的一輩子很長,不在乎一點點的時間,或者說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會等你,除了你的那個他。故而我們在可選擇的時候,選擇了留下對方。曾經看來這種無甚重要的事情,在死前的最後三秒變得尤為清晰,甚至讓我悔恨。

我還記得他在我懷中笑着離開的模樣,他去世的時候還很年輕,或者說歲月對他特別偏愛,我看不到一絲皺紋,我是那種越着急表情越呆的人。所以我還算平靜的聽完了他的話……然後抱着對方的屍體呆坐了三天三夜,直到朋友闖入家門,後來……才慢慢的好了起來。

我一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沒有認識他的時候,心如止水,認識他時再也無法抵禦丘比特的魔力,他離開後,用忙碌壓抑思念。

我們在一起,其實不是特別浪漫,大部分時候,都是一些日常瑣事,但大抵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總是心情愉悅的,即使不說話,靜靜地抱着彼此。也可以自娛自樂很久。我從不知道自己也有這麽單純的快樂的時候。

他不愛說話,表面看起來如天山的雪蓮,但是內心很柔軟。我們的生存理念不一樣。他是那種可以為了一個人抛棄一個世界的純粹的人,我則相反,在他離開後的前三年,我一直覺得,我為了全世界,抛棄了最重要的人。

之前說到,我以為自己不會再想起他,這話其實很有真憑實據。我從沒有陷入情商三年還無法自拔的時候,或者說,很多時候,一旦分開,我會連對方叫什麽,長什麽樣子,愛好,特點,忘得一幹二淨。不算刻意,但我這人是天生的冷血。我不認為,我刻意的想要忘掉他離開我這件事會失敗。

但大抵我這一生,就這麽栽在了他的身上。一旦我停下來,就無法抑制思念,朋友說,我從不知道你是這麽癡情的一個人,這樣下去,你會被自己壓垮。我也想說,我不是這麽癡情的人,但上帝大概是很不順眼我昔日游戲人間的生活态度。偏偏派來了這麽一個讓人不舍的拒絕,只能任其住進內心的人。

朋友不願意看我這麽堕落,曾惱怒的說,是男人的,就給我清醒點。

這話真是莫大的諷刺,沒有人比我更清醒。

三秒鐘能有多長呢?大概只有一次呼吸。與別人的恐懼不同,我想我有點開心,我看到了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他不相信世上有鬼,我也不信,但是現在,我卻想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下,如果有,他一定在黃泉的奈何橋邊,用一雙冷若冰霜的眸子盯着孟婆,帶着些許倔強和委屈,不肯離去。

我們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但是我們的屍骨會永遠在一起。這也算是,永生永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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