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2

在第N次錯聽電話鈴響、有人敲門之後,饒是沈惜文這種不信八卦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人們常說的女人的三大錯覺,手機震動、有人敲門、他喜歡我,的确是挺準的。所以說這世界上沒有什麽事情是無緣無故的,總是因為有前人總結出來,好讓後人引以為戒的。

隔天晚上,沈惜文和室友林俐在某家高級餐廳吃晚飯,沈惜文便把這些話講給林俐聽,她的回答是——這種總結就是說給你這樣的人聽的。

沈惜文氣結:“我這樣的人是哪樣啊?”

林俐也不與她争辯,臉上表情突變,說出的話,音量卻降低了幾分:“你千萬別激動,我告訴你,我們隔壁桌有一超級大帥哥。”

沈惜文白了一眼眼前的花癡,好在林俐有自知之明,說話聲音小,不然……

林俐還在盯着旁邊桌看:“你說,這老天爺怎麽這麽不公平,給人家生了那樣一張臉,簡直是完美,你看那姿态……”

沈惜文還是不為所動,抿了一口紅酒,淡淡的開口:“你可以再花癡點。”說完自顧自的切着盤子裏的牛排。

“啊,美男子向我走過來了,咳咳。”還是壓低了嗓子說的,沈惜文想,你這樣盯着人家看,人家會沒有察覺麽,她就想好好吃頓飯罷了,暗暗嘆了口氣,緩緩的放下刀叉。

對面的某個女人已經不矜持的不安躁動起來,伴着一股濃郁的古龍香水味,一道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聲音傳來:“惜文,好久不見。”

沈惜文緩緩擡頭,是的,熟悉又陌生,她緩緩開口:“是啊,丁正文,好久不見。”

丁正文見她并沒有多聊的意思,便适時的離開了,末了,還向她要了號碼,他一離開,對面的林俐朝她擠眉弄眼,“好呀,沈惜文,我說怎麽我說的多帥多帥,你也不為所動呢,合着見美男對你來說是家常便飯吧,快說,你們是什麽關系……前男友?”

沈惜文喝了兩口酒,頭疼的厲害,揮了揮手道:“啥關系都沒有,我去洗手間。”

其實沈惜文挺愛喝紅酒的,以前和顧安平在一起的時候,學到的最多的就是品酒,顧安平高興的時候總喜歡喝紅酒,還教她怎麽喝,他總說女生偶爾喝點紅酒皮膚還會變好,後來沈惜文也成了品紅酒的個中高手,而且今天日子特殊,就叫了瓶酒來喝,結果這酒不知道是年頭久還是怎麽的,喝了兩口,就覺得頭疼。

而林俐相反,沈惜文常常覺得林俐就是為銷售這個職業而生的,天生長着一張足以魅惑男人的臉,酒品好到爆,沈惜文就從來沒有見林俐喝醉過,這點是她尤其佩服的,沈惜文雖愛喝紅酒,可是最多也就一瓶,喝多了就愛笑,膽子也會變大,說出些平時不敢說的話,經常被林俐嘲笑。

後來就詢問林俐,她的酒量是怎樣煉成的,記得當時,林俐很不屑的白了沈惜文一眼。

“我可是從小喝酒喝大的,我爺爺每天都要喝點小酒,而且是燒酒,燒酒,你知道吧,酒精度數很高的那種,”沈惜文也白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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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然後呢?”

“然後就是遺傳,懂吧,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林俐帶了點自豪的口氣說出來,沈惜文想想也對,家裏有個酒鬼,能不會喝酒麽。

走路都有些搖晃,趕緊到洗手間洗了下臉,稍微得以清醒一下,緩了緩神之後,才踱步走出洗手間。

突然門外有個人也正好推門而入,腳下地磚也不知怎麽的,一灘水,沈惜文穿着高跟鞋,腳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下去,沈惜文緊閉着眼睛,可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沒有傳來,她感受到有人把她穩穩的接住,那是一股熟悉又陌生的味道,沈惜文不用擡頭就已經猜到是誰接住了她。

旁邊還有人經過,他們的姿勢不免有些暧昧,引人猜測,沈惜文着實不喜歡像只猴子一樣供人參觀,于是道了聲謝,就想立馬離開,誰知他緊緊的拉住她的手,輕輕的說了一聲,“惜文,生日快樂。”她有些詫異的回頭望他,開口:“你怎麽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因為她是過農歷生日的,如果不是特別去記,很難有人會記得一個外人的生日吧。

丁文正笑了笑開口:“我一直都知道。”

回到座位上時,酒瓶內的液體卻已經低下去很多,反觀對面的女人,還是那副顧盼生姿的模樣,誰看的出來會是個酒鬼。

“啧啧啧,”林俐好整以暇的望着沈惜文,沈惜文不明所以,“還跟我說你們沒奸~情,你看你前腳剛去洗手間,那個丁正文後腳就跟去了,現在你還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說罷,一手撐着下巴,一副看好戲的模樣,“而且今天你生日,他恰好又在這……”

沈惜文無奈,其實她也想知道,但應該是湊巧吧,望着對面的女人一副你不說我就死磕到底的表情,“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

“早說不就得了。”然後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

“丁正文是我大學時候的學長。”

“學長?可人家可是叫你惜文,你卻喊人家全名,只是學長那麽簡單?”

“其實……我以前……向他表白,被拒絕了。”對于大學的這段失敗的暗戀時光,沈惜文對舍友都三緘其口,從來不提。

與很多女生對大學的憧憬一樣,沈惜文那時候對象牙塔裏的生活充滿了許多美好的想象,都說大學時候的愛情是最純粹、最潔白無瑕的,所以她也希望能夠遇到一段美好的愛情。

她心中藏着很深的文藝女生情節,喜歡一個人在空氣清新的早晨,坐在校園的長廊上看書、背單詞,就是在那樣一個地方,她遇見了他。

後來她每天都會在早早的起床,只為了能夠在那裏看上她一眼,只是膽小如她,怎麽也沒有勇氣向前說一聲:“嗨,同學,可以做個朋友嗎?”

真正的認識是在學校的一場籃球比賽中,其實沈惜文并不愛看這種比賽,只是舍友吳靜的男友正好也是籃球校隊,她便喊了他們一道去為她男友加油,然後,就看到了他。

不同于那個在長廊上看書的斯文模樣,他在球場上張揚肆意,絲毫沒有違和感,好像他就天生是屬于球場似的,然後從吳靜的口中得知,他叫丁正文,和她男朋友是舍友,宿舍四人中只有她還單身,吳靜本就打算把丁正文介紹給她,于是,球賽結束後,就馬上介紹了他們認識。

暗戀了那麽久的人,居然活生生的就出現在了她眼前,而且還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沈惜文臉上微笑着,內心其實十分緊張,萬一他不喜歡她怎麽辦呢?所以一直到後來大家一起聚餐,沈惜文還是十分緊張,甚至不敢大口吃菜,其他人為慶祝比賽贏了而喝啤酒,她也不敢喝,生怕自己喝醉做出些什麽丢臉的事情來。

聽到這裏,林俐笑道:“那時候的愛情可真是簡單。”

是啊,真是簡單,而那時候的自己,也那麽傻。

因為其他人把兩人湊成對,後來兩人單獨見面的機會就多了起來。他對她也确實很好,還經常一起晨讀,一起吃飯,一起去圖書館。甚至連同學都開始以為他們在談戀愛,可是只有她知道,他們讨論的話題,從來都只是關于學習,關于其他人,丁正文平時生活也的确很照顧她,只是她似乎又覺得,他好像對待每一個人都是如此。

于是向林欣傾訴苦惱,林欣聽了,便慫恿她主動告白,“正所謂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嘛。”

在糾結了很久之後,她就真的下了決心,當時甚至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想着若是不成功,大不了轉學,再也不見罷了,而且他應該或多或少還是有些喜歡自己的吧。

所以在聽到對方拒絕的話之後,她甚至不知道應該擺出怎樣的表情,她聽見他說:“惜文……對不起……”

後面的話,沈惜文已經根本不想聽了,她忍住哭腔說了句“沒關系”然後就轉身逃跑了。

真的是逃跑,她甚至不敢回宿舍,也許一進宿舍,舍友們就會開始各種安慰,甚至全班、全系都會知道,她向丁正文表白被拒,她平生最讨厭的就是被別人安慰,後來想想,當時的心思好像是丢臉大過于傷心。

那天她一直熬到快熄燈才回宿舍,不同于以往的熱絡場面,今天自她一踏入宿舍開始,便格外的安靜,沈惜文猜想,他們都已經知道她向丁正文告白被拒的事了,最後還是吳靜實在憋不住了,打破了沉悶。

“惜文,我們都知道了,你也別傷心了,”她這句話一說出口,其他人開始七嘴八舌的說起來。

“是啊,別傷心,出國也不是什麽壞事,”出國?

“是啊,我們院裏不是也有交換生名額麽,要不你也去申請個,”交換生?

“聽說丁正文是家裏給安排出國的,丁正文家裏是經商的,現在念MBA不是也蠻流行的嘛,幾年就回來了吧。”

一直聽到這,沈惜文才算聽出個名堂來,他為了躲她的糾纏,竟然選擇出國,又或許他老早就已經有了要出國的打算,難怪他這麽優秀的人,身邊卻從沒有女朋友,又或許,家中早已經為他安排好了婚事。

現在想想,反倒是自己有些唐突了,對人家什麽都不知道的,就這麽冒冒失失的向人家告白,又或許,他也把她當成他的那些愛慕者了吧,她在他眼裏,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罷了吧。

“啧啧,好一段求而不得的愛情,初戀總是最美好啊。”林俐說罷,晃了晃手中的紅酒,目光也有些悠遠,似乎也想起了些曾經的時光來。

是啊,求而不得的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 求評論,求收藏啊,(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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