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04
我從來沒想過給小流浪漢吃頓飯,結果自己惹上了麻煩。
醫生說:“你看你這好人好事兒做的,糟心了吧?”
我看着醫生給那小子打針,覺得頭疼,搭了飯還得搭看病的錢。
付了錢,我準備回去,畢竟店還開着呢,雖然我那店裏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但真要讓人搬空我也着實很虧。
“打完針自己該幹嘛幹嘛去吧。”我對小流浪漢說,“以後吃東西注意點兒,下回可沒人帶你看病了。”
我正要走,卻被抓住了衣角。
那天我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長袖襯衫,第一反應是,他那爪子到底洗得幹不幹淨。
我回頭,撞上他看着我的視線,明明跟我沒關系的人,竟然好像在怪我抛棄了他。
我扯回自己的衣服,對他說:“別碰瓷,好好活着。”
我戳了戳他的腦門兒,戳得我幹幹淨淨的手蹭了一指尖的灰。
我把他丢在那兒不管了,覺得自己已經仁至義盡。
誰能想到,第二天早上我開門的時候,他竟然在我門口坐着。
早餐攤的王哥說:“瞧見沒?賴上你了。”
我繞開坐在臺階上的小流浪漢,把垃圾丢到路邊的垃圾桶,再回來時,發現那家夥抱着膝蓋正看着我。
“還真碰瓷啊?”我蹲在他面前,問他,“不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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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我點頭。
“吃東西了嗎?”
他又看着我搖頭。
王哥開玩笑似的笑着說:“你幹脆把他領家當兒子養得了。”
我也笑着和王哥說:“我這歲數也就當他哥,我年輕着呢。”
站起來的時候,那小子一直看着我,我說:“真把我當爹了?給你兩頓飯,你就打算跟着我了?”
小流浪漢不吭聲,就盯着我看。
我被他看得渾身不自在,決定不理他,讓他自己玩去。
這種人就跟火車站纏着人讨錢的是同一類,你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窮到活不下去只能出來讨飯,但我一直都覺得,既然有手有腳,做什麽都能賺口吃飯錢,就那麽認命了跟人讨飯吃的不值得被同情。
我這種觀念曾經被我爸說“太冷漠”,但我覺得沒毛病。
可能确實有點兒不近人情,但就像這小流浪漢,好手好腳的,為什麽不能去打工?就算去飯店端個盤子,也能吃口飯吧?
不理他,時間久了自然就走了。
我是這麽想的,但很顯然,他不是那麽想。
接下來的三天,他一直在我門口坐着。
或許還有點兒良心,怕影響了我生意,他都是躲到邊角去,不擋在門口。
但每天晚上我關門時他都坐在那裏看着我,我開門時他蜷縮在地上還睡着。
那感覺好像是我在虐待他。
王哥看他這樣,每天早上給他一碗豆漿,油條是不給了,說是給吃的多了,這小子又纏上自己了,我就是個活生生的被纏住的例子。
就這麽僵持了幾天,他每天就靠早上的豆漿活着,到了後來明顯沒了精神。
我不确定在我看不到的時候他有沒有吃別的東西,但我能确定,他大部分時間都在我門口守着。
這弄得好像是我在虐待他。
我本來以為自己挺堅定的,卻沒想到,最後還是讓他進了屋。
那天晚上突然暴雨,外面電閃雷鳴,我本來已經睡着了,被一聲驚雷吓醒。
深更半夜,外面的天都被閃電晃得如同白晝,狂風暴雨,讓人焦慮。
我突然想起那個小流浪漢,甚至來不及多想,穿着拖鞋就跑去開了門。
他還瑟縮在門口,整個人蜷着,被雨淋得早就濕透。
他的頭埋在雙臂間,不知道是睡着了還是沒有。
風卷着雨往我身上砸,我過去,推了他一下,他顯然吓了一跳,然後被我拉着回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