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晃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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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手一抖,手裏的筷子就滑進了鍋裏,他連忙眼疾手快的撈出來,手背被水汽燙的有些灼人。

嘴唇與耳垂的相觸只不過堪堪一瞬,龍毅取下口袋,便身體後撤,像是在避免意外再出現。

“換個位置。”

龍毅開了口,秦天只覺自己的腰側被人推了推,順着力道就站到了竈臺前。男人錯身站在了洗手池旁,正取下實木案板,将肥厚适中的五花肉放在了案板上。

秦天低頭繼續撥弄着豌豆苗,耳朵倒是不癢了,卻和手背一樣,熱得慌。

他覺得自己可能太反應過度了,不就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嗎,怎麽差點腿都軟了。

可能是龍哥身上的氣場太強。

秦天這麽安慰自己。

要做丸子湯,首先得把豬肉剁碎。一般人家都回去時常買絞好的豬肉餡,但後者的價格,通常要比前者貴不少。龍毅自己能剁,就從不買加工的。而且每次趁着菜市場收市前去買,豬肉的價格都要更實惠很多。

兩個大男人,吃飯本就消耗大,當然要節約點。

秦天挺贊同龍毅這種居家過日子的精打細算,他們都不是什麽有錢人兒,目前說難聽點都還在貧困線上掙紮,當然能省則省。不過龍毅廚藝委實不錯,兩個人湊活着過日子,吃食倒還弄得有滋有味,比秦天之前常去吃的快餐外賣都不遑多讓。

龍毅從刀架上抽出菜刀,先是把肉縱着切成一條條窄窄的肉條,而後又旋轉九十度,橫着把肉條切短。待都切成細小的肉塊兒之後,他又抽出了一把刀,左右手一并将肉塊歸攏了些,開始剁肉。

雖說是冬日,開着火的廚房裏絲毫不覺得冷。秦天還套了件毛衣,龍毅體質更好,就只着了件灰黑色的棉質單衫。

長袖的棉衫似乎穿了好些年了,袖口有些磨損,還短了些,只圈住男人的手腕上方。本來被挽在了手肘上,結果剁起肉來手臂上下甩着用力,松松的袖口就又落了下來。

“幫我卷一下。”

“啊?”秦天聽男人在身側開口,他轉過頭,眼神從龍毅臉上順着滑到手臂,頓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哦,哦,好。”

秦天放下筷子,雙手去搣男人的衣袖。

不知道是不是當兵的人身體素質都很好。龍毅不僅人長得高大勇武,身上的肌肉線條也十分好看。不管是手臂,腰腹還是腿部,都硬邦邦,鼓鼓囊囊的,卻也不過分的誇張。

如果愣是要讓秦天形容一下的話,就是……充滿着男性的荷爾蒙,讓他這個同性都心生羨豔,恨不得也長成那樣。

秦天雙手并用,将龍毅衣服的袖子搣到了手肘上。又怕再那麽容易掉下來,便将兩根拇指擠進了衣袖和大臂之間的空隙裏,往上又翻了兩層,直挽到男人肱二頭肌的地方,讓肌肉把袖口密密實實的崩開,填滿。

男人停下了刀,等着他的動作。秦天覺得頭頂似乎有視線灼灼,令他芒刺在背,便加快了速度,身體朝男人探過去了些,夠着他另外一只袖子往上翻。

大冬天的,龍哥身上還挺熱和。

指腹接觸到男人的肌膚,秦天忍不住腹诽。

頭頂的聲音有點啞,“行了,你把豌豆尖兒先撈起來,別煮老了。”

蓉城這裏,習慣将豌豆苗最嫩的部分叫做尖兒,本來吃個素菜湯的話,把菜苗在鍋裏涮兩分鐘就夠了,如今秦天想吃肉湯,先放菜就容易煮老。

“诶,好。”

秦天松了口氣,轉身将火調到最小,把鍋裏的豌豆苗全部都先撈在了盆子裏,晾着。

案板上剁肉的聲音‘篤篤篤’,每一次下刀都精準而有力,秦天沒事做又轉頭去看,眼睛卻沒在那刀工上,反而被男人每一次擡手時,手臂上擠出的蜜色肌肉給晃花了眼。

晚飯的一鍋肉丸子把秦天給吃撐了,他推着準備收拾碗筷的龍毅出了門,讓他快去交接上班,自己則回了屋子,慢吞吞的把剩飯和剩菜拿幹淨的碗盛好了,放進冰箱。

秦天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真的很不錯,舍友是自己認下的大哥,不僅人好話不多,還愛幹淨會做飯,遇上事兒了還能給他出謀劃策,兩個人性格三觀都搭得很,沒有摩擦不說,反而每天相處都很開心。

這要是性別轉換一下啊,他鐵定要把這麽好的人給娶回家。

秦天一邊洗碗,一邊被自己突如其來的想法給吓得一機靈。龍哥這麽鐵铮铮一個漢子,自己怎麽能有這種假設!簡直太不尊重人了!

他搖搖頭,趕緊把剛才的遐想給扔出腦袋。

洗好了碗,秦天想起來自己今天想和龍哥商量的事還沒說完,便撈起飯桌上龍毅忘帶出去的茶杯,揣好鑰匙出了房門。

兩步路就走到了值班室,秦天将茶杯跺在玻璃臺面上。

他發現龍毅有時的作風很老派,明明才三十幾的人,不喜歡泡吧喝酒,也不怎麽喝飲料吃外賣,成天就抱着一杯茶,特別養生。

男人喜歡喝普洱,褐綠色的茶葉稱了散裝回來,倒進幹燥的密封罐裏,每次泡的時候都撮一把灑進茶杯,沒什麽其他講究,滾燙的開水一沖,就成了。

秦天瞧着新鮮也蹭着喝過兩回,卻被濃而澀苦的茶味給勸退,伸着舌頭直慣白水,覺得自己還是适合喝可樂芬達。

他不知道,男人在夜裏喝濃茶,為的不是養生,而是醒神。畢竟要一整夜睜着眼值班,日子長了,并不是那麽好熬的。

作者說:

龍毅(一臉嚴肅):可樂殺精。

秦天(一臉好奇):濃茶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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