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番外(三)
之前決定出國留學的時候,成斐然想的很簡單,換個專業,離南京遠一點就行。
後來拿到LSE的offer,她是極其意外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沒想到我這等工科學渣最終還進了G5,這是不是意味着,我要走上換男人如衣服的人生巅峰了!
往事不可追,來者才可待,offer在手,天下我有!
拿到offer之後的幾個月,也就大學最後的一段時光,成斐然是過得極其悠哉的。
路在腳下,未來在眼前,朝氣蓬勃,充滿希望。
大概是因為順利的錄取進程,成斐然的心胸都因此寬廣不少,曾經她看不順眼的人和事通通不再care,就算是歐陽靜思時不時的找茬,她也一笑了之。
一向淡定的學神室友黃秋婉看到她這副樣子,也不禁說道:“你現在這個樣子,我想起一句詩。”
“哪句?”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那是!這才是我們新時代的青年應該有的風貌,不是嗎!”
“嗯嗯。”兩個室友都在一旁很給面子地附和鼓掌,雖然,她們想說的是,“果真斬斷情絲才是走上人生巅峰的必要條件啊!要變強!先分手!”
但成斐然忘了另一句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更要命的是,一般情況下,這句話才是真正的普世真理。
到了倫敦之後,成斐然發現,日子并不好過,超乎她想象的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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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濕冷,生活費高昂,語言不通,peer pressure巨大。
就算她拼死拼活把雅思考上了7,背了兩萬個單詞把gamt考過了,真正到了全英文的環境裏,還是直接嗝屁。
某個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成同學:“我現在就是難過,非常難過。”
這直接導致她留學時期的畫風和別人極其不一樣。
林林:“成狗子你咋回事啊?怎麽天天在朋友圈裏要死要活的。”
成斐然:“因為我難受!啊啊啊啊(此處省略兩百個啊)!”
林林:“有這種誇張嗎?我怎麽看有的人去英國留學,日子過得可舒坦了,把周邊國家都玩遍了,你怎麽這麽慘?”
成斐然:“就是很慘啊,課也聽不懂,飯也吃不下去,好吃一點的店都特別貴,飯都要吃不起了,哪還有閑錢出去旅游啊。”
林林:“所以這就是你天天在朋友圈裏發瘋的原因?”
成斐然:“我發那些朋友圈,都事先把關系不好的人屏蔽了。”
林林:“包括那個誰?”
成斐然:“……沒有,可能他早就把我删了,我何必再去想這個。”
分手的細節,林林是比較了解的。
她知道成斐然當初賭氣一般屏蔽了許臨風,不去看他的任何動态,不接收他的消息,但卻保留了他看自己朋友圈的權限。
當初的誓言還在耳邊“振聾發聩”——本小姐就是要讓這個男人知道離開了他我只會過得更好!
雖然,最終還是被啪啪打臉了。
林林:“摸摸(一只可可愛愛的貓貓),現在就別想這個了,你要是想發朋友圈就盡情發,總之能找到排解壓力的方法就行。”
成斐然:“嗯(垂頭喪氣的貓貓)。”
成斐然放下手機,躺在自己異國的小房間裏,呆呆望着天板。
這個時候,我真的好希望他在我身邊啊。
不得不說,他真的很會照顧人,和他在一起,大概會輕松很多。
當初的我,是不是太過在意一些有的沒的事情了。
可若我就這麽裝作什麽都不知道,什麽也不多想地待在他身邊,大概也還是不會滿足。
若真是那樣,我定會嘲笑自己,為什麽要為別人改變自己,一個人難道不行嗎?
閉上眼,是黑暗,又好像,是那個人的臉。
有件事情,她必須得承認,自己确實,從來沒有完完全全放下過許臨風。
這件事騙得了別人,騙不了自己,尤其是,面對這倫敦的雨的時候。
“我想你,沒有人知道,可這風知道,可這雨知道,這書桌上孤單的臺燈知道。”成斐然矯情地想。
期末周之後,成斐然終于有了短暫的假期,可以完完全全放松的短暫的假期。
她揣起自己的錢包出了門,打算等錢包癟了再回來。
年末的倫敦很冷,成斐然裹緊了大衣,在街頭漫無目的地走。
直到,面前出現了一家似乎是賣香水的店。
她直接就走了進去,在大腦反應過來之前。
腦子: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你怎麽去了這家店啊!你又不噴香水啊!身邊唯一噴香水的人就是許臨風啊!啊啊啊啊啊啊都說了多少次不再碰和他有關的事情了!腳你怎麽回事啊!
腳:我也不知道啊,我走着就進去了!
腦子: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店裏各色的商品琳琅滿目,并不是只有香水,還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東西,店主仿佛是把這個小小的店布置成了她的私人博物館,像瑰麗的迷宮一般。
成斐然在香水貨架前駐足,店主看她走進來,起身上前迎接。
“Well, I don't want to buy this.”成斐然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現在心裏複雜的感情,“My boyfriend likes it. So I just want to have a look.”
店主笑了笑,把空間留給了她。
“But I never figure out the kind of his perfume.”成斐然眼睛低了下去,聲音也低了下去,“Maybe I never understand him.”
這些香水被裝在異彩紛呈的玻璃瓶裏,就像五顏六色的寶石,在店裏有些微弱的燈光的照耀下,依舊閃着奪目的光。
我在茫茫人海中,撿到了這樣一顆寶石。
既驚喜又惶恐,我把他擦洗幹淨,小心帶在身上。
可我總是不放心,總覺得這寶石光芒太耀眼,整個世界上的人都看得到。
最終,我還是把他放下了。
我要走了,要去很遠的地方了,雖然以後遇不到了,但我的回憶裏有你的光芒,也足夠了。
作者有話要說: LSE(倫敦政治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