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哈迪斯
這世上,最難莫過不期待,不依賴。
千夜往床邊挪了點,把這句話在心裏過了兩遍,越過越覺想不明白這劇情,說好的陰險狠毒的惡毒王後呢?怎麽就變成沒事搞青春疼痛文學的文藝女青年了?
她越想越覺得這事令人十分悲痛,痛着痛着就睡着了。
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有人在黑暗中喊話,那聲音特別男人,男人得讓她雌性荷爾蒙分泌都超過正常值了。
那個特別男人的聲音喊的是,弗蘭契斯科。
千夜懵了一會兒才想起這是這具身體本來的名字,又想了一會兒,覺得自己應該答應一聲。
于是她就答應了。
就好像很多故事裏寫的一樣,她說了句咒語,魔法啓動了,黑暗中出現了四匹油光水滑的黑馬,拉着一架同樣黑乎乎的馬車。
馬車邊上站着一只張着三個腦袋的大狗,那狗長出了馬的體格,看着真有點基因變異的感覺。
黑咕隆咚的馬車上,站着一個手持雙叉戟的男人。男人有着一頭卷曲的黑長發,眉骨和鼻骨都很高,臉型細長,眼睛深邃,看着好像歐洲博物館裏擺的雕像。
千夜自看見他就移不開眼,這倒不是因為對方長得帥,而是……
馬車上的男人炫酷出場以後,見千夜也不說話,只是張着嘴看她,不禁有點疑惑。他把手裏的雙叉戟往狗背上一扔,和老熟人似的招呼道:“嘿,弗蘭契斯科!”
沒見過世面的千夜嘴巴還沒合上,被他這麽一招呼,擡眼莫名其妙瞅了瞅他。
那男人倒也不驚訝不受傷:“瞧,你又亂做藥吃了,我是哈迪斯啊!”
千夜心想,敢情這位王後還是個科學實驗愛好者,沒事就神農嘗百藥。怪不得她從穿過來到現在,既沒裝失憶也沒把腦袋扔門縫裏擠擠,居然沒人懷疑這身體裏的人換了。
千夜合計到這,忽然想起人魚姑娘那句“直到……我遇到了冥王哈迪斯。我把靈魂賣給他…… 換來一百天的壽命”。
想到這,她有點小震驚:“我了個去,你就是那個管死人的冥王哈迪斯?”
對面的雙叉戟和他的狗,加起來一共四個腦袋,一起點了點。
千夜顫抖地伸出一只芊芊玉指,就和老員外發現自己的兒子沒進京趕考而是喝花酒去了似的痛心疾首:“你、你、你…..你一個冥王,不穿一身黑就算了,這紅衣服綠褲子配屎黃的拖鞋是怎麽回事?你這是報複社會嗎?”
真是越說越氣憤,太毀童年了,一個猥瑣的荷米斯不夠,還要再加一個審美有缺陷的哈迪斯,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就來個大胖子魚香肉絲了。
結果她這麽一說,對面的人比她還氣憤,從馬車上“噌”地蹿下來,盤腿一坐就開始捶地:“你還說!你又不是不知道!當年我和兩個弟弟推翻了父神,分配管轄地的時候起了争執。争執不下的時候,那個普羅米修斯出來,提了個大家都覺得公平的法子——抽簽。結果……宙斯抽到了天空,波塞冬抽到海洋,我當時尿急去解決了一下,回來就只有地下了。這幾千年來我天天在死氣沉沉的地底下,要是再不穿鮮豔點,日子還怎麽過?”
千夜心道她還真就不知道。不過這普羅米修斯真是個人才,這麽大個事他提議人家抽簽;那三兄弟也是勇士,居然真就聽他的了。
她這麽想,順口說道:“你說抽簽的時候你沒在,會不會是他們做了手腳?”
她這麽一說,地上紅配綠的哈迪斯頂着一張雕塑臉猛點頭:“我也是這麽說的。可當時在場的普羅米修斯,一口咬定簽都是從他手裏過的,誰也沒作弊……我也就信了。”越說越苦大仇深,“到了最近幾年,我漸漸覺得這事不對,越想越覺得他們當年肯定騙我了。普羅米修斯那家夥,看着是個正經的神,其實比誰都精明。這些年我都想找他問一問,結果他跑了!”
千夜一口氣沒上來,為冥府各位點了根大蠟燭:這麽明顯個事,用了幾千年才反應過來。這腦袋空不要緊,關鍵是不進水啊。
她還在膜拜冥王殿下的時候,那邊捶地的哥們忽然扔過來個鮮紅的布包:“弗蘭契斯科,我知道你從小就和普羅米修斯關系好。可咱倆關系不也挺好嘛?這事兒你要幫我,不然我可天天都睡不好。”說完晃了晃他一腦袋方便面,捂着臉說,“這一睡不好,皮膚都松弛了。”
千夜看着原本高大威猛一個神,坐在地上賣萌撒潑的,實在不知道自己現在是應該一腳把他腦袋踹進狗嘴裏,還是一屁股坐地上和他一起捶地,只能敷衍道:“哪有,你看着還很年輕嘛,最多二十八。不過,這普羅米修斯在哪,我也不知道,想幫也幫不上你。”
那邊捶地捶累了的冥王伸出一根粗壯的手指,指着她手裏的布包道:“普羅米修斯雖然已經逃走,但他右腳上的鎖鏈,只有我那到處亂睡女人的弟弟才取得下來。就算他現在僞裝成人類藏了起來,鎖鏈也藏不起來。袋子裏的是高加索山上的石頭,會黏上他身上的鎖鏈。”
千夜掂了掂手裏的布包,見哈迪斯慢慢爬起來拿起雙叉戟,又站回馬車上變成一座雕塑:“弗蘭契斯科,你離開聖山兩百年,連我神通廣大的弟弟都找不着你。哈迪斯也是運氣好,竟然能在夢裏見着你,也不知道你現在成了什麽樣兒。”
千夜被他說得越來越迷糊:這惡毒王後又是什麽時候和一幫子神有了糾葛,而且她臉就擺在這,現在成什麽樣兒不是明擺着麽。
這麽想着一摸臉,才發現入手處平滑一片,就和個剛剝了皮的雞蛋似的。
她的鼻子眼睛嘴呢?!!!!!!!!!
千夜越想越驚悚,眼見着面前四匹馬又伸了蹄子要跑起來,忽然想起個閑事:“那誰啊!我聽說有位人魚公主把靈魂賣給你了,這事能不能打個商量啊?”
馬車上面朝前直立的冥神和他車邊的三個狗頭一起側過臉來,哈迪斯蹙着眉頭想了一會兒,才想起來這個事兒:“你說阿螺?她哪裏有什麽靈魂,人魚根本沒有永恒的靈魂,死了以後連渣渣都不剩了,就說冥界這麽大,你可找不出一條人魚來。說起來,她當年也是和你做交易,好好的三百年壽命不要,偏要做人,我想這裏頭原因你應該比我清楚。”說着說着頭就轉了回去,“她能有這一百天,也是死後執念不散,八年裏聚集了點可憐的魂兒,借着從前的身體硬活過來的,可和我沒關系。”
說完、口中“呼”的一聲,那幾匹馬又動起來,馬車和狗的身影越來越遠,漸漸消失在沒有盡頭的黑暗中。
千夜聽他說得這麽輕描淡寫,和剛才為自己抽簽的事痛哭流涕的情況完全判若兩人,心裏就有點不痛快。
正想着,眼前的黑暗漸漸淡了,她又回到了卵石路上。
雨一直下,以列王子的馬靴踩在水坑裏,水坑裏揉着藍色的一團,仔細看起來,還有點眼熟。
雨水順着王子下巴的弧線滾落,他的聲音壓抑的顫抖:“有人和我說,對女人越好,她們越不把你放在心上。”
他脊背筆直地站在那裏,慢慢将王冠從頭上取下。
千夜這才看清,那原本鑲滿紅寶石的王冠上,現在只剩坑坑窪窪,就好像一個剛起了天花的孩子的臉。
以列王子将王冠舉到眼前,眯着藍眼睛仔細看了一會兒,忽然笑了:“其實,你想要它,和我說就是了;就算你不說,它早晚也會是你的。可它是我母後留給我的,你為什麽一定要把它弄成這個醜樣子?”
他腳下碾了碾,藍色的冰綢漸漸看不出顏色:“我還以為親手做的禮物更能打動你,原來,還是寶石更得女孩們的歡心。”
街的盡頭,美麗的少女披着一件麻布袍子,手裏緊緊攥着一只同色的布袋子。她開了開口,喉嚨裏卻發不出聲音。
王子的目光從手中毀容的王冠,漸漸移到對面少女臉上,他胸前的徽章被雨霧刷得很亮:“阿螺,你只是覺得寶石好玩,對不對?你不是為了它們才陪了我一百天,對不對?你只是出來走走,并不是要離開,對不對?”
他的聲音越來越低。
最後,他說,阿螺,你過來,把袋子給我,我找更多別的寶石給你玩。
他說,阿螺,你過來,你過來,我背你回去,我剛氣昏頭了,我們回去,我再做一條新裙子給你。
他說,阿螺,你沒穿鞋子,那我過去吧。你站在那裏別動,我過去了。
他說,阿螺,我求你了,你別動。
連站在一邊看熱鬧的千夜都不得不說,作為一個總是斂着七分貴族矜持的王子,以列在過去的一分鐘裏,已經把他堅持了二十年的尊嚴踩了個稀巴爛。
只是,有些人,就算你把裏子面子都踩在腳底下,也換不回來。
以列王子邁了一步,對面攥着袋子的少女立刻退了一步。
他眼裏的光黯了,藍眼睛閉了閉,再睜開時已經又滿是貴族那種冷淡的高傲:“你帶着它們走吧。”
有着海藻般頭發的少女愣了愣,随即毫不猶豫地轉身。
她的腳踩在雨水中,姿态優美連最好的舞蹈家也比不上。千夜忽然想起那句話,有了腿的人魚,每一步都好像走在刀尖上。
只是這一次她只走了三步,第四步還沒邁出去,被人從身後一把拉住。
眼神瘋狂的王子将她手裏的布袋奪走,扔在地上,很快,她身上唯一的那件袍子也被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