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缪斯離場(4)
曲樂白無比慶幸,柔醬問了問自己進度。
因為改完文章的時候,距離官方宣傳的首發時間只有五分鐘了。她匆忙排版、檢查錯別字,終于發了出去。
發出去之後一看時間,超過了一秒鐘。
但,也算勉強完成了任務。
曲樂白心裏一輕,從未如現在一般放松。交稿之後,似乎所有的事情再也與她無關,她得到了整個世界那麽寬廣的自由。
至于質量?那是寫作的過程中才提心吊膽的東西。
只要在死線的重壓之下交稿成功,那麽在下一次交稿之前,這些糟心事都跟她沒有關系了。
曲樂白高高興興地去單位上班,就連同事們都驚嘆道:“你今天精神可真好,用了什麽化妝品?”
曲樂白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已經太久沒有真正地高興過了。
每天行屍走肉般地活着,就連笑容也顯得克制。
等尋回真正的痛苦,就連快樂也回來了麽?
因着發現這個事實,曲樂白一整天都很高昂,就連跟同事們交際也認真了不少。
她好奇讀者是否喜歡這個作品,卻又害怕得到消極的結果。強忍着一天沒登錄網站和微博,倒也不知道風評如何。
然而最令她驚訝的,卻是大佬到現在都沒有給自己通氣。
大佬很在意連載稿件的進度,在發表之前幾乎每小時催一次。可等到真正發文之後,怎麽就杳無音訊了呢?
午休的時候,接到了付欽鳳的電話。
“喂,姐,你快下班了麽?”
“快了,有什麽事兒麽?”
“我……我宿舍裏有點兒吵鬧,今晚可以去你那裏住嗎?”付欽鳳語氣猶疑,似乎顧慮着什麽。
“我室友應該已經下班了,你可以先過去,随意一點兒,跟我不用客氣。這兩天我物色新房子吧,房租到期之後我們倆搬進去。”
“……”付欽鳳沉默了一會兒,才說:“那,再見。”
下午,曲樂白心裏就只有小說反響的事情了。她不願意在單位裏暴露筆名,因此很是謹慎。謹慎到什麽地步呢?使用跟“一筆春”完全不一樣的及時聯絡工具,也從不在單位裏看小說,更別說寫小說了。
對曲樂白來說,她整個人是割裂的。一個是現實生活中的曲樂白,另一個是擁有着作家身份的一筆春。可惜前者淡漠無趣,後者又垂垂将死。
她打定主意,一回家就打開小說鏈接,看看讀者們的反應。
回家之後,先看到的卻是客廳裏的半桌子菜。
她室友不會做飯,那麽這菜出自……
付欽鳳從廚房裏探頭出來,說:“姐,你回來了?我閑着無聊,所以做頓飯,馬上就好了,你可以去洗手了。”
付欽鳳廚藝不錯,曲樂白笑起來,說:“謝謝。”
指的應該是自己終于發文這件事情吧。
曲樂白沒多跟付欽鳳寒暄,徑直進了房間,将房門鎖上了。
不知為什麽,她總覺得看評論這件事情很難為情似的,得瞞着室友,瞞着付欽鳳,瞞着所有除了曲樂白和一筆春之外的人。
心髒噗通噗通跳動,在頁面刷出來的短短一秒裏,仿佛跳了一萬次似的。
等到頁面完全刷出來的那一瞬間,曲樂白的笑容凝固在了嘴角。
【什麽鬼啊?完全比不上另外一本啊。】
【這就是大神的實力?挺一般的了。】
【看這數據……一筆春這招牌怕是要砸了哦……】
【那些說不好的,你們看了另一篇文嗎?我覺得另一篇還不錯啊,起碼不丢分吧。】
……
諸如此類。
嚴格說起來,也不全是差評。但人眼睛長成這樣,差評總是比較紮眼。曲樂白又正處在心理十分不穩定的狀态,看到評論的一瞬間,幾乎要直直地倒在床上,就此暈厥過去。
我果真……不如從前了麽?
在極端的打擊中,曲樂白勉強注意到了“另一篇文”這個說辭,心裏又驚又疑。
另一篇文……哪裏有另一篇文?
她心神不寧,點進自己的專欄,随後發現,裏頭躺着一篇完全沒有見過的小說。
這篇頂着一筆春名義發表的小說,發表了同樣的字數,時間正是出版社預告的那一秒。
點進去一看,風評比自己寫出來的另一篇好了太多。
讀者将兩篇小說對比,極近盛贊地誇耀這一篇,還有個自稱腦殘粉的鑒定道“一筆春寶刀未老”。
寶刀未老個鬼!這根本不是我啊!
你們寧願喜歡別人,也不願意喜歡我嗎!
曲樂白嘴唇顫抖着,什麽都說不出來。
正在這時,門外響起了急促的敲門聲。
“姐?姐!姐你開門啊,你別看網上的評論,姐!”
大約是做菜到一半,想通了什麽,過來安慰勸阻曲樂白的。
這麽說,付欽鳳已經看過評論了麽?也許是因為這個,她才要過來借宿的?
關于付欽鳳的事情,曲樂白僅僅思考了一瞬間,便放下了。
當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誰将第二篇小說放到存稿箱裏的。
這賬號密碼是出版社申請了之後給她的,只有她自己和相關工作人員知道。而相關工作人員,她只想得到一個大佬。
莫非是大佬?
她連忙掏出手機給大佬打電話。電話很快接通,大佬第一句話便是:“你先別急,這事兒不歸我管,我去幫你問問,你別挂。”
語速很快,也很利落。
随後聽筒裏一片嘈雜,隐約還能聽到大佬跟別的同事溝通的只言片語。
曲樂白心裏卻是一涼。
無論是接電話還是回應,大佬都一氣呵成。這說明她知道這件事情,只是沒有主動聯絡自己。
從發文那一秒開始,到現在也已經快要十個小時了。這十個小時裏,大佬難道都沒來得及求證發生了什麽?還要等自己打電話過去才溝通?
那若是自己自矜着不願意打這通電話呢?
付欽鳳還在敲門,曲樂白的腦袋越來越疼,沒忍住脾氣,抓起手邊一個本子便砸了過去。
停聲了。
曲樂白也終于想清楚發生了什麽。
【這文你不寫,總有別人願意。這世上從來不缺才華,卻只有一個“一筆春”。】
【這文真的不能拖了,公司宣傳都已經發出去了。】
【你寫文慢,還要上班,這幾天時間絕對不夠,莫非那天要開天窗?】
她想起來她簽的第一版合同,裏頭規定她的筆名及筆名下的所有作品都歸出版社所有。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版社對她不滿意,可以随時找個人來代替她,并且不需要經過她的同意。
這合同的确簽得蠢,但作家本就是一個基本權益得不到保證的職業,不簽就沒法出版,再霸王條款也只能咬咬牙簽了。
況且她那時候涉世未深,又對自己有着蜜汁自信,認為絕不會被人搶走筆名,因此沒有将這一條放在眼裏過。
卻沒想到,在這個時候被大佬捅了一刀。
這文你不寫,總有別人願意……
這世上不缺才華,卻只有一個一筆春……
原來是這個意思。
宣傳已經發出去,為了防止跳票出版社一定有planB——将自己抛棄的planB。
事到如今,曲樂白竟然并不怨恨大佬。合同是自己跟前主編簽訂的,失去靈感也是自己的事情。大佬一直逼迫暗示自己,已經仁至義盡。只不過是自己沒有聽出來。
讀者們衆口一詞,說槍手寫得好,說槍手很一筆春。
自己已經,守護不了這個筆名了啊……
漫長的心理活動之後,大佬終于重新出現在電腦那頭。
“喂樂樂,還在嗎?事情是這樣的,宣傳那邊擔心你掉鏈子,所以擅自找了個新人當槍手。我溝通過了,他們說既然你能夠按時更新,那槍手的稿子就扣住,你按照自己的步調發文就可以。”大佬聲音很焦急,似乎擔心曲樂白有什麽不滿似的,“不過我有個想法,你可以将完稿的盜墓塞到那個坑裏。都是你寫的,有存稿也不用擔心,賺點擊就當是積攢人氣,到時候出版也容易一些。”
盜墓?自己竟然要靠網絡連載才能博一個出版名額?
曲樂白扯出一個自嘲的笑容,沒說一個字,挂斷了電話。
作者有話要說: 修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