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章節

小心翼翼的,像看着什麽易碎品。

把所有的煙花玩完,我的手指已經凍僵了。這些煙花太小了,黑色的天空裏應該放巨大的煙花,亮起來時能照亮人的眼睛,我很久沒看到過那樣的煙花,在我小時候的時候是有的。

然後哥哥打電話給我,他說,“小願,新年快樂。”那時候我看到一朵煙花在天空盛開,緊接着是接二連三的煙火,聲音巨大,漂亮得不可思議。我聽不到自己的聲音,但我說了,“新年快樂。”我不知道他聽見沒有。

好困,睡覺去了zzZ

run:

我是run。

之前的回帖我都看見了,剛剛回到公司開始上班。因為小願說他想要一個自己說話的地方,所以我就一直沒有再出現。很開心你們一直陪着他聊天,開春後他說想去學畫畫,目前在找私人的繪畫老師。他的心理醫生說他現在還不适合去上學。

他的家人對他很好,只是這麽多年的空白,他們都需要消化的時間。小願不能再一個人生活了。

小願去警察局協助調查這件事我們都知道,也很擔心,他的的母親擔心會造成小願的二次傷害,所以我提議由我帶他去。林願現在還是個很單純的小孩子,他的心智和年齡不相符,而在解救後依然很長時間停留在被囚禁的狀态,所以我買了禮物給他。我沒想到那個人現在會這樣影響到他,并且仍然有傷害他的能力。

從警察局回來後,他有兩天都不肯吃飯,還把龍貓扔掉,結果又大半夜給我打電話哭着說對不起。托你們的福,他昨天又跑來抱我,真是讓我哭笑不得。

至于感情的事,現在他是不懂的,因為我的回複他也能看到,所以就不多說了。

這兩天他像冬眠一樣,我去家裏看他,他一直窩在穿上悶着頭睡覺,摸他的手和腳卻都是冰冷的,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他還嫌我吵醒他。因為他實在睡太多了,他媽媽擔心他睡傻了,所以讓我要晚上他出去吃晚餐和看電影,小願沒看過電影,一定會很驚訝的。

有機會再來。

——

樓主:

我發燒了,這幾天都在醫院裏面。不過不用着急,這事是這樣的,上個星期的晚上哥哥帶我出去玩。我們去了一個有很多好吃的的餐廳,或許在這裏我應該說美味?

那餐廳特別好玩,在路上時哥哥說裏面的人都用刀子吃飯,比我還奇怪。外面很冷,夜風差點把我的帽子都吹掉了,怕風把我也吹走,所以我們一直牽着手。到了餐廳後,哥哥幫我把外套和圍巾解下來,我發現他沒有騙我,大家都用刀和叉子吃飯,我覺得很好玩又有一點點恐怖。

哥哥問我,為什麽覺得恐怖?我告訴他,或許那把刀可以切開別的什麽東西。哥哥又笑了,還揉我的頭發。“這是餐刀,不會很鋒利的。”于是我又放心了。

啊我知道,這跟我生病沒有關系……但是,呃,故事總是有開頭有結尾的。

等了一會兒,我的好吃的,食物就來了。哥哥教了我怎麽切,用一個叉子叉住,然後慢慢地切,再放到嘴巴裏。“這是牛排。”

好吧。

哥哥很喜歡介紹東西給我,比如,“這是紅酒”、“這是電影票”、“這是爆米花”之類的,其實有些我知道,但是我不想告訴他。吃完飯去了電影院,我記得很小的時候,媽媽跟我說我過孫悟空的故事,我不太記得了,但是電影院有這樣一個影片,是關于西游記的,所以我們就去看了。

電影院裏很黑,過了會那個超級無敵巨大的屏幕亮起來,當時我特別高興,感覺特別好玩,就像這個空間裏什麽也沒有了,只剩下面前的這些亮光一樣。

雖然後來不知道為什麽睡着了。出來後哥哥問我,好看嗎?我就擦了擦口水狂點頭。看完電影我還是不想回家,拉着他在馬路上走路,那天晚上風真的太大了,

當我回到家睡了一覺醒來後,我嗓子就啞了。媽媽量了一下我的體溫,然後暈暈乎乎的我就來到了醫院。

——

樓主:

這兩天我的兩只手腫成了兩只饅頭,護士姐姐說我的血管太細,埋的又深,格外不好打針。她一開始用大針頭,不一會兒我就疼得厲害,又換了兒童針頭,兩天一直在打針。

打針并不痛,反而讓人昏昏欲睡。

最近節日真的好多,因為總是祝福,所以就沒特意記錄下來。

今天警局打電話來,之前他們說案子年後就會審判,現在卻告訴我們還要往後推。媽媽說,那個兇手現在想往精神病人作案上靠。警察打電話來說,需要更多的關鍵證據,問我能否回想起什麽。

今晚吃過晚飯,我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裏,把燈關了,衣服全部脫掉,然後躺在床底下,躺在黑暗裏。真的很冷,很像那個房子的二樓。大概一分鐘,或者我也不知道多久,我覺得我真的回到了二樓,那裏有一張大床,旁邊有一個大衣櫃。

當我小的時候,當我做錯事的時候,他會把我塞到大衣櫃裏,然後從外面把衣櫃鎖上。這是很久以前的事,我想了很久那種感覺——是害怕的。那個衣櫃能算關鍵證據嗎?我不知道。

我接着往後想,我生活了這麽久,會有很多痕跡的。只是同樣也因為過了太久,我也忘記了好多。

衣櫃裏有他的衣服,還有我的一兩件衣服,還有一些……“上一個男孩”的衣服。我不知道我躺了多久,直到我感覺一個毛茸茸的東西蹭了蹭我的肩膀,漢堡包伸出舌頭舔了舔我,然後趴在了我的胳膊上。

于是我把它抱在懷裏,不再繼續想而是爬到床上睡覺。

——

樓主:

警察找到了我的信。

那天我怎麽也沒有想起來的信,在很久以前我以為我早晚有一天會死在房間裏,所以我留下了一封信。我把信藏在了大衣櫃的後面,他——兇手永遠也不會去搬開那個衣櫃。

我當時還小,認識的字不多,歪歪扭扭的字跡上寫着許多亂七八糟的話,上面有我的真名,我媽媽的名字,我平常的生活。我不知道這封信,或者說是遺書,真的有被人看到的機會。警察說這會是一個很重要的物證。

我想,一定是小時候的我救了我自己,那個我一定知道有一天我需要這個東西。

謝謝你們,不用為我擔心。開庭将在下個禮拜,我想到那個時候所有的事情都會結束了。

最近幾天我都睡在毯子上,或許我有點焦慮,我跟心理醫生還是沒什麽話好說,我覺得他看我的樣子讓我感覺很不舒服。他一個勁地問我一些我不想說的事,還問一些兇手傷害我的細節。我想我可能需要換一個醫生,我會跟媽媽說的。家裏來了新的繪畫老師,是性格溫柔的女老師,我跟她學畫畫。我想或許太晚了,因為我已經浪費了這麽多年,聽人說大多數人都是從小便開始學習繪畫。我今年已經二十多歲,我想有一天如果我獨自生活,我怎麽謀生呢?我總不能憑我給別人畫兩個黑漆漆的房子吧。

哥哥說他靠賣商品謀生,他坐在辦公室裏,然後就可以生活下去了,我不理解。原先“他”需要打工才能讓我們維持生計,或許我也應該邊學畫畫邊打工。

哥哥讓我不用着急,等身體變胖了才好出去工作。難道現在工作的要求是胖胖的人?我很苦惱。

——

樓主:

天氣變暖和了,終于不用穿得像個大棉球一樣了。媽媽終于不每天憂心忡忡地看着我了,我可以一個人出門了。原來每次出門都有人跟我一起,一開始是兇手,後來是哥哥,這讓我感覺我從來沒有一個人出去過。

當一個人站在街道上的時候,無數的車和人在身邊流過,明晃晃的太陽挂在天空上,但太陽不會告訴我我要去哪。我不想顯得太奇怪,所以努力地融入人群。科技,我喜歡科技,能夠快速移動卻有些擁擠的地鐵;發着光閃動的巨大LED屏幕;各式各樣的移動終端……像是魔術,變出最有意思的那些東西。

我戴着耳機在這個城市裏瞎逛。幾個月前曾經媽媽小心翼翼地問我,要不要離開這裏。

我知道她擔心我,按照醫生建議應該給我換個環境,重新生活。媽媽的房子剛買沒幾年,叔叔的工作也定了下來,如果我要離開,所有人都會陪着我。

所以我沒同意。如今我慶幸我沒這麽做,這座城市和其他的城市沒有什麽區別,有壞人,也有好人。

在地鐵上我看到了很多很多的人,我偷偷地觀察他們。他們有自己的目的地,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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