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陸逢時的耳朵被她揪的生疼,偏偏姜扶歡死都不肯撒手。

他沒辦法,只能解釋:“我剛剛給你穿鞋子的時候就看了,真的好看。”

姜扶歡這才松開了手,不過還是不太滿意,她拿起另一雙鞋子,問他:“那你說,這兩雙鞋子哪雙好看?”

陸逢時看着這兩雙在他眼裏相差無幾的鞋子,沉默了。

連系統都看不下去,出來說話。

【姜扶歡,你別為難男主了,直男是分辨不出來這兩雙鞋有什麽區別的。】

姜扶歡瞪它:“你閉嘴,這裏又沒你事。”

【我實話實說嘛,我都沒看出來有多大區別,你看,顏色差不多,款式也差不多,就…一條帶子寬一點,一條細一點?】

“你懂個屁,我問他又沒問你,還有,不準喊我名字,喊我大小姐。”

大小姐好兇,系統小晴也不敢惹她,出來冒個泡趕緊溜了。

陸逢時不說話,姜扶歡卻不準備放過他:“快說。”

“兩雙都好看。”

“不行,只能選一雙。”

“你腳上這雙。”

“為什麽這雙更好看呢?”

空氣再一次陷入了寂靜。

別說是陸逢時,就連旁邊站着的銷售也倒吸了一口涼氣。

這就是傳說中的送命題嗎。

僵持許久,陸逢時見大小姐的眼睛滴溜溜地盯着他,如果他不說出讓大小姐滿意的答案,估計大小姐不會那麽容易放過他。

陸逢時很頭疼,不知道自己又哪裏得罪了大小姐,沉思了一會兒,他緩緩開口,“可能是穿在你腳上,所以顯得格外好看。”

姜扶歡一聽這話瞬間開心了,看向陸逢時的眼神都柔和了幾分。

這男主平時看着像塊木頭,還挺會說話的,算了,就不跟他計較和江纖月幽會的事情了。

就連系統都想出來為這個滿分答案鼓掌,難道是男主經過大小姐一番折磨,現在已經進化了?

姜扶歡喜滋滋坐回到凳子上,本來看陸逢時怎麽看怎麽不順眼,現在她決定暫時原諒他幾個小時,她沒再為難他,對着店長說:“這兩雙鞋子都包起來。”

店長一聽這話也高興,趕忙上前去幫姜扶歡脫鞋子。

店長一邊服務一邊拍馬屁,“姜小姐挑鞋子的眼光好,挑男朋友的眼光更好呢。”

長得帥,脾氣好,說話又好聽。

只是姜扶歡一聽這話,臉色立刻變了,“你說誰是我男朋友?”

店長沒料到自己拍馬屁拍到了馬蹄上,原來不是男女朋友嗎?

她急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是我眼拙。”

姜扶歡輕哼了一聲,“他也配當我男朋友?他就只配做我的仆人。”

陸逢時站在一旁,面無表情,他早已經習慣了。

店長擦了擦額頭的冷汗,順着姜扶歡的話說,“是是是,姜小姐這麽漂亮,哪個男的能配得上呢?”

姜扶歡的臉色這才好了些。

旁邊給姜扶歡換鞋子的店員一邊換,一邊偷偷瞄了一眼陸逢時。

她從事服裝銷售行業好幾年,一看就能看出來那位男士明顯是穿衣顯瘦脫衣有肉類型的,長得又高又帥,身材也好,比起明星也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現在的男仆市場都這麽卷了嗎?

有錢真好啊。

她以後要是成了富婆,就包七個這樣的男仆,一星期輪換,每天不重樣。

店員沉浸在自己的美好幻想中,替姜扶歡換好了鞋。

姜扶歡被順好毛之後,接下來的一切都變得很順利。

她試完了剩下幾件裙子,挑了一條相對比較日常的連衣短裙直接上身穿着走。

姜扶歡花了一上午的時間把商場的服裝區掃蕩個遍,陸逢時被大發慈悲地放過之後,只要默默跟在她身後,當拎東西的工具人就行。

他現在已經摸索出來,大小姐喜歡聽好話,你要是和她對着幹,她恨不得咬死你,但只要你把她哄高興了,她就能乖一天。

上午買的大包小包放回車裏後,姜扶歡準備去吃飯。

她挑了一家環境不錯的港式茶餐廳,興許是上午逛的累了,姜扶歡很餓,她幾乎把半張菜單都點了一遍,各式菜品擺滿了整整一張桌子。

陸逢時看着這滿滿一桌菜,想着就算再來十個人也吃不完這麽多,而姜扶歡似乎還要加點。

出于多年來不浪費糧食的習慣,陸逢時忍不住開口,“大小姐,點這麽多我們吃不完的。”

姜扶歡不以為然,“誰說我要吃完的,我只是每個都想吃一口而已。”

陸逢時:“……”

事實證明,大小姐果然說到做到,每盤菜她都只吃了一小口,只有那盤冰淇淋,她吃了一大半。

上午逛完了服裝區,下午大小姐又把珠寶區和化妝品區掃蕩了一遍,中途又去買了兩個甜筒,當然,兩個都是自己吃的。

陸逢時跟在她身後,全身上下挂滿了購物袋。

他忍不住提醒:“大小姐,你別吃那麽多冰淇淋,肚子會不舒服。”

大小姐才不理他,“你想讓我分你一個嗎?你想得美!”

陸逢時:“……”

回姜府的時候已臨近傍晚。

姜扶歡在外面玩了一天,累得不想動彈,司機把車停穩,姜扶歡靠在車後座,踢了一腳陸逢時,說道:“陸逢時,我的腳好痛,我不想走路,你把我駝回去。”

陸逢時早已習慣了姜扶歡的各種使喚,他熟練地下了車,走到車門的另一邊,打開車門蹲下身,“你上來吧。”

聞言,姜扶歡動了動眼皮,慢悠悠地挪動屁/股,跳到了陸逢時身上。

夕陽隐匿在地平線,空氣裏滿是栀子花的香味,微風吹動樹叢,撲簌撲簌的聲音中夾雜着微弱的蟬鳴。

林蔭大道上,大小姐趴在陸逢時的後背,困倦地耷拉着腦袋,毛茸茸的頭發堆在他脖頸處,伴随着淡淡的玫瑰發香。

陸逢時覺得脖子有點癢,側了側頭,大小姐頭沒擡起來,手抓起他的頭發又把他的頭扶正。

太陽的餘晖将他們的影子拉長,後來的陸逢時不記得這條路究竟走了多久,只記得那晚的玫瑰花香很好聞。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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