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初見媳婦兒

坑爹的譚玉,文沒寫多少,卻把這洪荒大地都快刮禿了。

甚至連地皮都刮了!

另一個“道”知道不能再等了。

于是,洪荒裏開始有了各種生機。

而譚玉,也已經将注意力從各種寶物,轉移到了各種生靈。

畢竟,那些寶物她基本都不認識的,只感覺那些東西很有趣很漂亮,就搬回空間了。

她唯一肯定的寶貝,就是開天神斧。

其他的,對她來說,不過是一些玩具或者擺設。

都是死物。

死物嘛,永遠比不上活物好玩。

所以,很快,譚玉就撿回了一只鳥。

然後,專心養鳥了。

這只鳥,真的很漂亮。

有着漂亮的七彩羽毛。

但又絕對不像孔雀。因為它的每根毛都是發光的。

但說是什麽特別神奇的鳥,又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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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很小只。

小小的,剛好夠放在掌心。

又特別特別漂亮。

有種讓人想珍愛若掌上明珠的感覺。

起碼,那一刻,譚玉是有這種感覺的。

她來這個世界已經很久了,卻始終沒遇到蕭淩,漸漸也就沒那麽執着了。

唔,反正她本來就是個随遇而安的人,即便阿淩沒出現,她也一樣懂得享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

作為一個孤兒,這麽多年,已經學會了珍惜。

在她心裏,能活着就是一種生命的饋贈,所以不該浪費哪怕每一分每一秒。

這會子,能看到一只這麽漂亮的鳥兒,她就很樂意撿回來了。

其實,在穿越之前,她是從不養寵物的。

可能因為自己生活壓力大吧,她覺得能養活自己就算不錯了。沒多餘的錢去養別的。

後來穿越進不同的世界,都被蕭淩迷得七葷八素,更沒時間來考慮養什麽寵物了。

寵老婆的時間都不夠,還養什麽寵物?

吼。

但這次,不知為何,她看到那只鳥兒,就走不動道了。

那一刻,心仿佛被那小東西牽着一般。

就想把它帶回家。

而帶回家後,也确實感覺跟這只鳥很投緣。

它乖乖的,總是躺在自己手心。

或者偶爾也會爬到自己頭頂。

躺在自己身上也是有的。

她越來越喜歡這只小鳥兒,到處找東西給鳥兒吃。

其實她不清楚鳥兒吃什麽的,只是以前看過一句話——“早起的鳥兒有蟲吃”,由此推斷,鳥兒是吃蟲子的。

所以,她開始滿洪荒找蟲子。

要知道,這時候的洪荒,出現的都是始祖級的!

即便是蟲子,也不是普通的蟲子啊!

那可都是始祖級蟲子!

甚至,只要這些蟲子足夠努力,也是有機會修煉成聖的。

因為,在洪荒的世界裏,從來不看物種,只論強弱。

可惜,這一切,在譚玉眼裏,都是一坨漿糊,完全看不清!

譚玉雖然也寫洪荒文,但都是閉門造車的。

讓她去辨別哪些是神級蟲子,是不可能的。

反正,在她看來,都是蟲子。

鳥兒可以吃的蟲子。

而且,因為她是創世主,只要她擡手去捉,那些可憐的蟲子就莫名動不了,由着她抓。

不管哪種等級的蟲子,都一樣。

所以,在譚玉的眼裏,這些都只是普通的蟲子,一抓一個準。

唔,比普通蟲子還不如。因為這些蟲子都笨笨的,不會動,由着自己一逮一個準。

她記得,以前看到的蟲子都很靈活的。

而她的手腳并不快,就連夏天打個飛舞在空中的蚊子,都十次有九次打不中。

沒想到穿越到洪荒,抓蟲子居然這麽成功!

看來,洪荒的蟲子都挺笨的嘛。

想想也是,在洪荒的傳說裏,前期都是龍、鳳和麒麟的天下。

鳳管天上飛禽。

麒麟管地上走獸。

而龍管四海的水族。

後來這三族還打了起來。

也是洪荒史上的一大劫。

似乎……确實沒聽到過關于蟲子的傳說哦。

嗯,看來這個世界的蟲子沒存在感,都很笨!

譚玉由此認定。

并抓得更加心安理得了——反正,叢林法則,弱肉強食,這麽笨的蟲子,就算自己不抓,在這個充滿殺戮血腥的洪荒,也活不了多久吧?

不過,她唯一有點擔心的是——

“小鳥啊小鳥,你說,我天天這麽給你喂笨蟲子,會不會給你喂笨啊?”

她一邊給鳥兒喂蟲子,一邊嘀咕。

還好,她用的是疑問句。

所以,雲端的天道并沒有在小本本上給某鳥降智商。

但某創世主既然提了一嘴,天道也不能什麽都不做,想了想,便在小本本上劃了一筆——

于是,這只鳥兒,被降低了語言功能。

可憐的某鳥,就此與伶牙俐齒和活潑無緣。

而更可憐的,是那些蟲子。

因為,譚玉說鳥兒,用的是疑問句,但說蟲子,卻是肯定的。

在她的語言裏,已經認定了是“笨”蟲子。

于是,可憐的洪荒衆蟲,被欽定烏鴉嘴蓋上“笨”的标簽。

自此,就失去了角逐洪荒的資格。

畢竟,沒有哪個竟雄一時的風雲人物,是真正的“笨”人的。

不然,或許龍鳳大劫前稱雄的,就不只龍族、鳳族和麒麟族了。

還有可能有個……唔,昆蟲微生物族。

很多時候,強弱跟大小無關的。

昆蟲和微生物之類,如果真的在自然界反攻,攻擊力或許是毀滅性的。

不過,洪荒世界的昆蟲微生物是永遠沒機會了。

因為它們被譚玉欽定了智商。

自此,只能成為別的生靈嘴裏的獵物。

很快,就連譚玉養的小鳥也能自己輕松捉蟲了。

是真的很輕松。

不只夠自己吃,還夠拿來送人。

所以,譚玉就經常經歷這樣的一幕——

漂亮高貴的小鳥兒,叼着一只蟲子,送到她面前,一臉的讨好。

似乎在說:蟲子哦,很好吃的,你要不要吃?

“……”

剛開始,譚玉看着鳥兒扔過來的肉肉蟲子,幾乎要當場嘔出來。

什麽鬼?

叼給自己算怎麽回事?

這是要給自己吃麽?

丫的你是鳥兒,就讓我吃蟲子!

你要是貓,那不得叼只死老鼠給我吃啊?!

譚玉萬分無語。

然而,那鳥兒還是很熱情,依然每天給她叼蟲子,希望她能品嘗這一美味。

譚玉扶額。

雖然她已經漸漸能忍住惡心,但還是無法想象自己吃這些肉乎乎蟲子的樣子。

不過,看着那只鳥兒,她就是生氣不起來。

只能——将她抱走。

最後,她終于想出個辦法,那就是把這只鳥抱進了空間。

不再讓它吃蟲子,而是,給它吃鳥食。

鳥食,當然是從現代超市裏買的。

來這個世界後,陸陸續續寫文,還是漸漸賺了不少錢的。

畢竟,時間太長太長。

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寫了多少年了。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掙了多少錢。

只是卻清楚看得見自己的欠款單,在一點一滴減少。

最後,清零。

甚至,如果她沒猜錯的話,她的賬戶裏,已經有餘額了。

好在,她發現自己有餘額後,就引起了警覺,又跟系統貸了一筆小款。

系統自然是不想的。

但再不想,也不能完全一口回絕。

畢竟,跟譚玉的合作關系,還在繼續。

而且,讓譚玉一直悶在洪荒世界寫文,确實挺委屈她的。給她放點小貸,讓她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也不為過。

再說,譚玉借的錢也不多。

更何況,這是在洪荒世界,時間最多了!以系統的安排,譚玉也不會這麽早就認出蕭淩,自然也沒借口沉迷愛情,那麽,不寫文還能幹嘛?

只要譚玉在寫文,就能賺錢。只要一直在賺錢,也就不怕她還不出錢了。

譚玉确實也不是賴賬的主。

也已經有了還貸的能力。

但是為了給自己在這個世界留個後路,所以盯着自己的賬戶餘額,時刻要保證自己的餘額是負數。

為此,她買了一臺最新款高端筆記本電腦放在空間,還買了一臺最新的高端手機,一樣放在空間。

當然,與此配套的,還有超貴的電腦桌和沙發。

美其名曰,為了讓自己寫文時更舒服一點。

其實就是為了持續把自己的錢花出去而已。

這會子,剛好有了鳥兒,也算有了合理的花錢借口——給它買鳥食喽。

為了能盡量多花錢,譚玉一直給鳥兒買的,都是最貴款的鳥食。

甚至,為了方便花更多的錢,譚玉給這鳥兒取了個名字,叫“阿淩”。

這是蕭淩的名字。

不過蕭淩這麽多年都沒出現,估計近期也不會那麽巧出現了。

一只鳥的壽命那麽短,想來,等這只鳥壽終正寝,蕭淩都未必出現呢。

既然如此,譚玉就可以無所顧忌地給這鳥兒取名“阿淩”了。

反正,她也挺想念蕭淩的。

現在見不到蕭淩,能借着鳥天天喊“阿淩”,也算一種安慰了。

當然,她給鳥兒取名的終極目的,是為了方便花錢。

她給這鳥兒買了一個鑲鑽的鏈子,拴在鳥兒脖子上,而且是最貴的那種定制款。

那鏈子上,刻着個“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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