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二次是崔璨自己動手換的藥,林瑞安懶得代勞,就趴在椅背上抽煙。

昨天洗澡時換的紗布被血浸透了大半,撕下來的時候還粘連着細細的血絲,崔璨右手把髒了的藥棉扔進垃圾桶,左手迅速把新的紗布蓋在傷口上,被促進愈合的外用藥蟄痛,咬着衣角發出微弱的吸氣聲。

他一眼瞥見林瑞安手裏的煙,默默攤開手掌,意思是“我要”,被林瑞安當場無情拒絕:“不給。”

未成年人傷心地縮回了手。

林瑞安知道,崔璨生在那樣險惡又靡爛的地方,即使只有二十歲也沒有什麽是不會的。

別說煙草麻葉,賭博缥女昌,更加聳人聽聞的事兒都幹過了,他到現在還沒染上毒瘾叫人聽着都覺得稀罕。

所以林瑞安才想要以對一個正常二十歲少年的标準去要求他,讓他看起來越來越像個普通男孩兒,有家的那種。

他從被人掌控的魔窟裏逃出來了,難道不是想過正常人的生活嗎?連房租都交了。

林瑞安掐熄了煙撤開椅子站起身,把煙頭碾滅在煙灰缸裏,——他說他會聽話的。

如此過去一周,厚厚的紗布逐漸換成了透氣性好的繃帶,在崔璨腰上纏了薄薄的三圈。

偶爾他赤裸上身在屋子裏走,勁韌的腹肌和腰線十分賞心悅目,讓加班到嘔吐的林瑞安,心情豁然開朗起來。

加班,加班。

現在不如以前了,皮條客下定決心告別那些肮髒的生意,就得用別的方式賺錢維持自己當下的生活水平。

不誇張的說,和住在這裏的其他人相比,林瑞安确實算個有錢人,不幹不淨的存款足以讓他在吃穿用行上完全感受不到拮據,沒有家庭負擔,也不必為補貼家用發愁。

但他切斷了那部分的灰色收入,自然要辛苦一點,禮貌地告知所有“客戶’他決定退隐江湖,再不涉手皮肉交易,往後會做個老實本分的人,也算是為自己的後半生積德。

工作了一天回到家裏,晚飯後至睡前的那段閑暇時間,他會找來書本給崔璨讀,從用詞簡單的少兒讀物到稍顯晦澀的短篇小說,逐字逐句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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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崔璨那點兒少得可憐的語言天賦大概都加在了體力上,遇見結構複雜或寓意深奧的長句理解起來相當費力,林瑞安看他整整五分鐘都在盯着一頁紙神游,索性就拿過來給他念:“他聽到外面樹林裏起風了,他感到這陣涼風透過紗窗吹進房間。他把臉埋在枕頭裏躺了好長時間,過了一會兒才不想普羅登斯,終于睡着了。半夜醒來,他聽到屋外鐵杉樹林裏呼呼的風聲和湖裏湖水的拍岸聲,然後又入睡了。"

混血男人的中文說得和英文一樣好,這是種族優勢賦予他的特權,他甚至會模仿一些動聽的口音,适合用來朗讀睡前故事,以一種引人入勝的語調,不同于平日的散漫和輕浮,低沉而收斂,又溫柔得不那麽刻意。”第二天一早,風大了,湖水漲了,漫到了湖濱。他醒來好長時間後才想起自己的心碎了。”

讀完他“啪”得合上了硬皮本,往印着書名的書脊上瞅了一眼,早就想不起當初買它的緣由,‘你怎麽會想到看這一本?"崔璨從他手裏接過書,翻回那一頁仔仔細細地重看了一遍,耿直地說:“因為薄。”

見他無語,男孩兒又發問了:“他為什麽會心碎呢。”

“當一個人把他的心交給你,你卻不願接受,心沒處安放,就碎了。”

林瑞安懷裏揣了個抱枕,睡意使淚水充盈着眼眶,只想胡謅幾句中聽不中用的瞎話搪塞過去,‘這不是個好問題,puppy dog,你得去愛一個人才能體會這種心碎,但你心碎的時候又寧願自己沒有愛過,人都是自相矛盾的動物……”他假裝自己愛過誰的樣子,因為崔璨看起來誰都沒愛過。

愛和做愛這兩個詞的意義可是相差萬裏。

小狼狗在某些方面早熟得可怕,某些方面卻稚嫩得像個新生兒,林瑞安有選擇性地教給他一些東西,最好能同時娛樂娛樂自己,這就夠了。

白天林瑞安不在家,吸取了上次的教訓,不敢再把崔璨反鎖在家裏,想讓他嘗試着接觸接觸外界,做一些必要的社交,又擔心他打架闖禍找麻煩,自己沒辦法時時刻刻盯着他,于是耍了個花招——給他備了一身純白色的丁恤和白牛仔褲,并叮囑他“不可以把衣服弄髒。”

這樣一來,但凡崔璨去了不該去的地方,與人發生不該發生的摩擦,白色的衣服上總能留下點兒痕跡,無論是傷痕還是吻痕,林瑞安都能及時發覺。

他覺得自己真他媽的聰明絕頂了。

崔璨聽完,沒追問他這樣要求的理由,因為林瑞安繼續說:“乖的話我今晚買紅絲絨蛋糕回來。”

他立刻聽話地穿上了那身白色衣服。

林瑞安掌握了和崔璨相處的基本規律,一旦接受了他的思維方式,許多看似說不通的問題都能得到簡化。

彼此平等地交換約定似乎容易取得他的信任,所以林瑞安不等他提出用來交換的條件,就主動給他一點幾甜頭,畢竟自己曾對他撒過謊,想讓他放下戒備還要靠後期的彌補。

和養寵物是一個道理。

而這個狡猾的成年人終于肯為此放棄加班工資,午休時就打電話給一家手工甜點店訂了蛋糕,準備按時下班然後直接開車去取。

聽說這家店的巧克力球也不錯,走的時候可以捎一盒;再買一罐椰子水,他忽然很想念那味道,做着表格惦記了整整一下午。

總而言之,一切都安排得很好。

他已經許久沒有感受到井井有條的計劃帶給他的充實和期待。

回家路上正值晚高峰,車燈亂閃,主幹道堵得水洩不通,他也意外地沒覺得急躁,車載音響裏放着老歌,夕陽沉進後視鏡裏,一轉頭看到打包穩妥的蛋糕放在副駕駛上,下車後提着它往公寓樓走去,他簡直想吹起口哨。

就是這麽一份沒頭沒腦但值得感動的高興,偏偏被不識趣的家夥給破壞了。

離挂着門牌的樓道只剩下幾步路,林瑞安擡頭就能看見自家陽臺,走在他前面穿職業裝的女白領已經踩着高跟鞋登上了樓梯,有三個人遠遠地晃悠過來,目标明确地攔在了他身前。

林瑞安用眼角的餘光能看到大門開合瞬間閃過的樓道燈光,他無奈,明明都那麽近了。

看來這一時半會兒是走不了了。

——眼前是三張似曾相識的面孔,鮮明的打扮和衣飾,常年混跡于社會底層的流氓氣質,就算是以前還和黑幫有來往的時候,林瑞安也自認為是跟地痞是不一樣的。

同是牟取私利,林瑞安卻是個講究取法的人,他自有一套為人處事的規矩,或者說“美學”,而不是像這些無賴一樣,撇清關系了還要上門來找茬。

他的熟人,還有上次來“提貨”的鼻環和被崔璨揍過的傻大個。

真是不長記性。

“好久不見夥計”“老朋友”伸出插在褲兜裏的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臂,“最近忙什麽呢?"

林瑞安笑容可掬,沒有半分不自然,“我換了新工作。”他晃了晃提在手上的塑料袋,“剛下班,飯還沒吃。”

“哇哦。”

男人發出做作的驚嘆,擡肘碰碰身邊表情譏嘲的同伴,“那可真是恭喜你洗心革面了。”

“謝謝了。”

林瑞安換了個站姿,身體重心落在左腳上,被路燈照成金棕色的柔軟頭發下面,一雙眼眯縫着:“這麽客氣可不像你啊。”

“那我該是什麽樣?"男人湊到他耳邊,翁動的嘴唇幾乎砧上他的耳廓,沙啞的聲音像是包裹了一層暖昧的油脂。

“要是打炮也分先來後到,你現在應該在我床上。”

林瑞安內心只有一個念頭。

動起手來蛋糕會撞壞的。

槍響聲來得很突然。

一團血汁迎面噴來的時候,林瑞安整個人都是呆滞的。

此時他絕不比平時缺少戒心,只是做夢都沒想到這種關頭會有人開槍。

面前的男人右手手掌被打了個對穿。

這種距離下能夠輕易看到掌心正中央的彈孔,血順着前臂滴滴答答地往下流,大街上的行人發出受驚的尖叫,公寓樓裏也同樣,有人抱着頭蹲下,睜大了眼四下環視,卻沒發現開槍的人。

他在樓上。

天快黑了,高空中游弋着黯淡的暮雲,一身白衣的崔璨蹲在陽臺上,衣角在夜風中招搖,弓起的後背像一只蓄勢待發的獵豹。

他曲起的膝蓋上架着一把雙管獵槍,黑洞洞的槍口飄着一縷細細的煙,子彈才剛出膛,他口中銜着一枚備用的,睜開的左眼冷靜地注視着樓下發生的一切,右眼仍位于兩根槍管之間做着瞄準,手指沒有一刻離開扳機,那是開槍前的預備動作,他不會放過任何微小的變故,下個目标就是誰的腦袋。

這是唯——次、也是最後一次警告。

“別碰他。”

林瑞安聽見了一聲槍響。

來自他心裏。

*朗讀節選自歐內斯特海明威《十個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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