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面對這麽多奇形怪狀的新人,池晏深感克萊斯特的強大, 換做是他, 他是決不會帶這麽多長相有特色的人回來的。

并且這一個個身體也不強壯,看起來十分瘦弱, 估計還得養一段時間才能有用處。

“他們怎麽帶了這麽多箱子回來?”池晏問克萊斯特。

他離得遠,看不清那些箱子上的花紋, 就算他看清了,估計也不知道這些箱子的來源。

克萊斯特一本正經地說着瞎話:“都是回來的路上撿到的, 可能是貴族在出行的時候遇到了強盜, 強盜沒把所有箱子都搶走,就被我們撿回來了。”

池晏沒想到世上還有這等好事, 他怎麽就沒遇到過?

不過他也沒往其他地方想,畢竟如此孱弱的一群人,想去打劫帶着騎士和随從的貴族,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打開看看吧。”池晏很好奇箱子裏面裝的都是些什麽。

一共有十二個箱子,還都挺大。

克萊斯特走到人群中,對族人說:“把箱子打開。”

族人們迅速地打開箱子,動作之快,一點磕巴都沒打, 很多士兵可能都沒有這樣一個指令一個動作,完全不思考的服從性, 叫池晏瞠目結舌。

可能是因為來的路上克萊斯特太嚴厲,所以把他們全都收服了?

池晏有些好奇,難道克萊斯特身上有王霸之氣?這麽說來, 克萊斯特确實又帥又能幹,很符合某點文裏的男主人設。

尤其是現在某點也不走後宮路子了,男主可能單身到老,這麽一看,克萊斯特就更符合了,畢竟領地裏也沒有女人接觸他。

箱子打開的同時,周圍的奴隸和仆人們都不由自主地發出了抽氣聲。

每個箱子都被塞得滿滿當當,裏面除了布匹,還有金銀器,有一個箱子裏還塞滿了羊皮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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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找到了一罐子蜂蜜。

這些東西加在一起,不說富可敵國,怎麽也可以稱得上是富可敵鎮了。

“到底是哪個大貴族被打劫了?”池晏咽了口唾沫。

比起開心,池晏現在更擔憂,畢竟能擁有這麽多東西的一定是大貴族,出行帶的人絕對不少,能打劫這樣大貴族的強盜,怎麽想怎麽令人膽寒。

克萊斯特說:“可能被打劫的有一段時間了。”

池晏嘆息道:“那可真倒黴,你們回來的時候有察覺到強盜的蹤跡嗎?我們不會有危險吧?”

克萊斯特搖頭說:“沒有,您放心。”

實在是這裏遠離城鎮,就算小強盜團搶不了,大強盜團不稀罕搶。

之前來的那一波強盜,人數又少,武器也不精良,不然也不會挑中池晏的領地。

池晏在打量箱子裏東西的時候,魔族們也在打量池晏。

他們是分不清美醜的,準确來說,他們只相信拳頭。

但當他們看見池晏的時候,一個個都移不開目光了。

就好像那個人身上有股奇怪的魅力。

魔族們不知道怎麽形容這種感覺。

當那個人的眼神看向他們的時候,哪怕是最嗜血兇猛的魔族也忽然變得乖巧起來,甚至開始在意起自己的形象。

池晏:“……”

他剛剛看到那個鼻子上滿是瘤子的新奴隸在朝他抛媚眼。

而且還是看不見他流膿的那半張臉。

其他奴隸也差不多,他們紛紛擺出自己覺得最後吸引力的姿勢,用一雙雙魅惑的眼睛看着赤炎,有些媚眼抛得還不錯,至少看得出來是抛媚眼。

但更多的則是跟得了眼疾一樣,眨得像是眼睛裏進了沙子。

他雖然早就習慣別人向自己示好了,但這麽多長相慘烈的人向自己示好,他還是有些受不了,感覺自己的眼睛受到了刺激。

池晏問克萊斯特:“他們……都瘦成這樣了,你确定能幹活嗎?”

他是要找壯勞力回來,不是找一群需要他養的可憐人啊!

克萊斯特微笑,似乎早就想到了池晏會有疑慮,他輕聲說:“他們雖然看起來瘦弱,但很有力氣,不然這麽多箱子,你以為是我搬回來的嗎?”

池晏:“我怎麽沒注意這個。”

現在他再去看那些奴隸。

終于能透過對方幹瘦的身材,看見手臂和腿上的肌肉了。

說不定克萊斯特帶回來的全是潛力股。

“不過你帶回來的太多,房子不夠了,而且還沒挖到黏土。”池晏現在頭疼的太多,當領主不是那麽容易的事,這件事還沒有解決,另一個問題就又冒出來了。

就像他從去年就開始想着要織布,在經歷了大半年的時間後,他也只是弄出了織布機,苎麻也才剛剛下種。

池晏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咱們得準備要交的稅了。”

稅也可以用錢去抵,也可以用小麥,不過以前的領主都寧願用小麥。

池晏讓仆人們把箱子蓋好後擡到城堡裏去,裏面的金銀可以整理出來,融了以後去交稅,至少今年的稅收可以不用費腦細胞了。

池晏為被搶的領主默哀了三秒,然後歡天喜地地對克萊斯特說:“箱子裏的東西你想要什麽都可以挑走!”

克萊斯特:“我沒什麽想要的,那些東西對我來說都不重要。”

“你可真是視錢財如糞土。”池晏羨慕道,“我要是有你這個能耐就好了。”

他要是出去一趟可以撿到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錢,誰也沒想從他手裏掏走一個銅幣!

池晏寧願當個守財奴,也不想當個散財童子。

讓仆人們把箱子擡走,又讓管事的帶新來的奴隸去洗澡剃頭,池晏才跟克萊斯特走回城堡。

身邊沒有其他人了,池晏才問克萊斯特:“你們這一趟出去,有沒有遇到什麽事?”

現在池晏迫切想知道外面的消息,歷史的教訓告訴他,閉門造車是沒有好處的,必須要緊跟時代潮流,做一個站在時代前端的弄潮兒。

克萊斯特:“沒什麽事,我們挑的路幾乎沒有碰到人。”

池晏:“我還想了解下外面的事呢,自從喬什離開以後,我都不知道外面現在流行什麽。”

克萊斯特想了半天,終于找出了一件還算新鮮的事。

“我之前看見有貴族穿奇怪的鞋子。”克萊斯特,“後面的跟很高。”

池晏:“……”

時代特産,高跟鞋。

克萊斯特還說:“不過看起來很重,應該不太好走路,你想穿嗎?”

池晏連忙搖頭:“不。”

不知道絲襪是什麽時候出來的,就算出來了,他也是絕不會穿的!

哪怕遍地都是男人穿絲襪,他都不會跟他們同流合污。

而且絲襪上還有蕾絲,想想就讓池晏起雞皮疙瘩。

雖然現在絲襪不算女裝,但是女裝這種事,有了一次就會有一百次,他是拒絕的。

聽說以前歐洲這邊,粉紅色是代表男性的,藍色代表女性。

因為粉紅色是鮮紅色的變種,聽說是因為沒有能染出大紅色的燃料,只能染出粉紅色,而紅色是鮮血的顏色,是戰争和男子氣概的代表。

藍色則是憂郁沉靜溫婉的象征。

只是後來人們追求中性化,性別平等,女人們紛紛穿上粉紅色的服飾,男人們也可以嘗試藍色。

再到後來,女粉男藍的原因被淡忘了,人們再次給顏色添上了标簽。

池晏覺得自己就不一樣了,他喜歡黃色!

穿越來之前家裏的運動服基本都是黃色的,走在路上,他就是最閃瞎人眼的那只崽!

如果一定要選一個顏色代表他的話,他選黃色。

而且必須是明黃,要能閃瞎人眼,覺得他下一秒就要繼承皇位的那種。

但是池晏還是很高興他不必穿裙子——聽說蘇格蘭裙子還是真空的,要是風一吹……

那畫面實在是太美了,不敢想象。

尤其是一群男人真空穿裙子,齊齊被風吹起來。

辣眼睛!

但如果穿裙子的是克萊斯特。

池晏想了想那個畫面,最後覺得果然什麽都得看臉。

新來的奴隸們都分配到了住所,因為人數太多,所以也很擠,但沒有一個人抱怨——他們在深淵下的時候,每天睡覺也是找一個狹小的角落,一定要被岩石圍着,确定沒人能從後方偷襲自己才會安心。

等仆人走後,他們才互相看着對方的光頭。

“真醜。”

“你說我醜?”

“是啊,你看我,多好看。”

“你鼻子這麽大還好看?你看我的牙,這才叫好看,一看就兇猛!”

“你兩顆門牙有什麽好看的,就該弄兩顆獠牙出來的。”

“可惜不能把我的角露出來,我的角才是最好看的。”

“露角又沒用,角求偶的時候才有用。”

“是哦,咱們的求偶季也要到了。”

“嘿,我看這裏的領主就不錯,又小又可愛,我看見他的第一眼,就想給他看我的角。”

“要是他能摸一摸我的角就更好了。”

“你的角有什麽好看的,我的角才好看!又尖又粗!”

站在門口,正準備進去囑咐族人們不要鬧事的克萊斯特:“……”

呵,難道你們的角有我的黑,有我粗,有我的更适合求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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