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章節

理這些問題,像這樣的鬥毆并不常見。至于魔界的其他地方,雖然沒有明确的法律規定,不過似乎也有些幾乎所有魔族都會遵守的習慣規則,所以一般來說,不會鬧出什麽大亂子的。

我看見那邊的鬥毆已經結束,估計大概不會再發生什麽事情,就把早餐錢付給小販,向他道了一聲謝,繼續在街上游逛。我發覺我喜歡這座城市,它比路西菲爾更加安靜,更加自由。騷亂的人群散去,我聽見不遠處傳來悠揚的樂聲。

我轉過街角,就看見一個貓人吟游詩人站在那裏,他個子不高,一對貓耳看上去顯得尤其可愛。他在唱一支歌,聲音婉轉凄涼。這首歌的歌詞似乎用的是一種我完全不懂得的語言,我一個字也聽不懂,可是那凄婉的音調和這只貓人認真的神态吸引了我,于是我站在了他的面前,認真地聽他把這支歌唱完,然後在他面前的帽子裏放下了幾個銅幣。

貓人向我深施一禮,随即對我笑道:

“先生可以點一支歌。”

這偶然獲得的權限倒是讓我愣了一愣。在魔界,我倒是确實也聽過些幾首歌,不過并不知道歌名,實在不知道可以點些什麽。于是我請他自己挑選一支熟悉的現代歌曲演唱。

吟游詩人想了想,就又唱起歌來。這首歌的歌詞裏有一些用現代語言唱出來的部分,讓我可以聽懂,不過到了最關鍵的□□,吟游詩人仍然改用了古代魔語。古代魔語中的段落不斷重複,堅決地要把聽歌的人帶進遙遠的時代,不肯在現代停留。魔界的吟游詩人對于‘現代’這個詞的概念,始終停留在幾百年前,對他們而言,可能古代魔語才是更加熟悉的語言。

這支歌很好聽,雄渾壯麗,給人帶來悲怆之感,與前一首歌不可同日而語。我隐約從歌詞裏聽見什麽“魔王”“決鬥”之類的詞句,于是聽他把整首歌唱完,又給了他幾枚銅幣,向他詢問歌詞的含義。想不到那歌手聽了我的要求,卻也撓着頭皮支吾,說不出什麽所以然來。只說這首歌講得是從前的一位魔王與他的弟弟決鬥的故事,魔王的弟弟贏了決鬥,卻沒有奪取魔王的位置,而是翩然遠去,潇灑俊逸如同神明。

吟游詩人唱歌的這會兒,我身邊已經聚集了許多魔族,都站在這裏聽他唱,他唱完了也沒有散去。等我問完了問題,把手伸進衣袋裏,想要再給他一兩個銅板的時候,卻發覺我的錢袋竟然不見了。

我錢袋裏裝的錢并不很多,卻是足夠三五日花用的數字,最糟糕的是裏面還裝着幾張重要的名片,一旦丢了,實在有些麻煩。我驚惶地往四處看去,我身邊有許多魔族,根本弄不清到底是誰拿了我的錢袋。況且,就算是我知道是誰也沒有用,魔界這地方最重要的規則,就是有武力的人說的才算數。就算是我找到小偷,憑我這樣的力氣,一定是贏不了的。

我被想要聽歌和給詩人打賞的魔族擠出了人群,凄惶地左顧右盼,試圖找到一點線索而不可得,卻看見了一抹熟悉的顏色。

黑色的外套,袖口繡着銀色的花朵,手裏拿着一根手杖。

他就站在人群後面,不知道站了多久了。我看見了他,只覺得比丢了錢袋還要驚惶失措,不知道應該怎麽和他打招呼。他看見我這樣子,眉頭皺了起來,卻沒說別的話,只是問:

“丢了東西?”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就拉着我擠進了人群,來到吟游詩人的面前,向着詩人伸出手:

“把東西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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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游詩人擡頭打量了他一眼,随即将目光投向後面的人群。我的錢袋就神奇地從後面飛到了吟游詩人的手裏。

吟游詩人把錢袋塞在波德萊爾先生手裏,撿起地上的帽子就走,人群也就散了。

波德萊爾先生沒直接把錢袋給我,而是一邊拉着我走,一邊打開錢袋往裏瞥了一眼,估計裏面沒少什麽東西,才把錢袋遞給我:

“以後你可得小心一點。”他這麽警告我,“別管他們是吟游詩人還是賣小零碎的,貓人全都是小偷。”

“全都是?”

他頓了一下。

“也有例外,”他說,“但是遇見不是小偷的貓人,比遇見小偷更糟。”

別的話他沒說,我也不敢問。我的心裏略略放松了一點,知道他大概不會提起昨天晚上的事了。

他拉着我的手一直沒放,他的手滑膩到不可思議,我的心狂跳起來,腦海中出現了各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包括相當下流的幻想。我懷疑如果他能知道我現在的想法,說不定會想把我的腦袋劈開,看看裏面到底都裝了些什麽廢料。

嗯,幸好他不知道。

不過我确實有必要随便說點什麽別的話,稍微沖淡一點我荒唐的绮思,于是我向他問道:

“波德萊爾先生怎麽停在這兒,是因為看見了我嗎?”

他搖了搖頭,但沒馬上說話,過了一會兒才答道:

“沒有,一開始我沒看見你,我是因為聽見了那支歌才來的。這支歌在路西菲爾被禁了很多年,沒想到現在還有人會唱。這支歌……跟我有點關系。”

這句話信息量太大,成功地轉移了我的注意力。

波德萊爾先生說這首歌跟他有關系是什麽意思?他作的曲?他填的詞?還是說……他是故事裏的人物?

我張大了嘴巴望着他,想聽他繼續說,可他只是瞥了我一眼。

“我不應該跟你說這個的,都過去很久了,忘了吧。”他說,“我自己都快忘了。”

如果我跟波德萊爾先生再熟絡一點,或許我還可以再多追問他兩句。不過想到事實上,我們昨天才算是真正相識,而在真正相識的那天晚上,我就不顧安傑羅大人的提醒,吻了他的嘴唇……這進展實在太快,我想我最好還是不要輕舉妄動。所以我換了個話題:

“我們現在要去哪?”

“不是我們。”他糾正我,“我要去跟幾個人會面,至于你……你只不過是在街上遇見了一個跛腳的可憐紳士,所以決定幫他一把,送他去那邊的咖啡館。等你幫他走到他想去的地方之後,你還有其他事做,比如說……到市中心的廣場上喂喂烏鴉。”

他這麽一說,我才突然意識到他并不僅僅是在拉着我的手。他确實是把身體重量的一部分壓在了我的胳膊上。他的腳實際上跛得很厲害,走起路來的樣子似乎很吃力。而他的身體實在是很輕,以至于讓我剛才甚至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我從來沒發現他跛腳,在我前兩次見他的時候,也沒有看見他拿過手杖,我不明白他為什麽會變成這樣,也不敢問,他似乎正在做一件有些危險的事情。

于是我只是盡職盡責地按照他的要求,把他送到那家咖啡館的門口,他對我露出一個只有對陌生人才會露出的微笑:

“謝謝你,好心的年輕人,希望我們還有機會再見面。”

第 10 章

我現在在巴爾默城市中心的廣場上,手裏拿着一袋腐肉,簡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麽。

波德萊爾先生讓我來,于是我就來了。

就像是在人界重要城市的中心廣場上總會養着些白鴿一樣,魔界的城市中心廣場也養了些魔族覺得可愛的鳥兒——烏鴉。

就像在人界的城市中心廣場會有人售賣專供鴿子食用的玉米粒一樣,魔界的城市廣場會有魔族售賣用來喂烏鴉的腐肉和昆蟲,作為一個人類,我真的是一點也弄不明白魔界人民的審美情趣和喜好。

不過,這也算是一種體驗,讓我能夠感受一下魔族除了喝酒打架以外的娛樂方式,盡管怪異,但這确實也是一種娛樂。

我漫不經心地把紙口袋裏的腐肉倒在面前的地上,看着盤旋在廣場上空的黑色烏鴉紛紛落在我面前搶食腐肉,感到索然無味。

不過我并沒有立即離去,我開始回顧貓人吟游詩人唱的那支歌。

雖然那個吟游詩人是個小偷,不過他的歌确實唱得很好。現代語言與古代魔語混雜在一起,讓那支歌好像一個謎題,讓人只能通過些微的線索去推測歌曲的真實內容。據我所知,如今在魔族之中,懂得古代魔語的人并不多。雖然歌者們往往要用古代魔語吟唱一些古歌,但那些歌者卻并不一定了解古歌真正的含義,他們只是唱。

魔界有不少修訂歷史的學者,不過魔界的歷史卻總是寫得那麽暧昧不明,模糊不清。究其原因,大約是因為魔界殘忍的魔王繼承制度要求每一位繼承人必須殺死他所有的兄弟姊妹才能成為新王。魔族的生命一般很長,魔王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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