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章節

起來大聲歡呼。是的我知道這是幻覺,但是我就是喜歡這麽想象。

他的身體在我的懷裏變得軟綿綿的,他從來沒有反抗過我,卻總是顯得有些被動,讓我覺得我好像在強迫他。雖然他一個字也不說,可是我知道其實他和我一樣,想要得要命。我用指尖輕輕刮過他的脖子,沒用一點力氣,只是碰碰,然而他的頸上卻頓時出現了淡淡的紅痕,害羞似的,又或者好像被我欺負。他那樣子真讓我興奮得要命,我想我大概是個變态。

我夾緊他的大腿,盡量固定住自己的身體,以免在車上失去平衡。他的左手抓住了我褲腿上的皺褶,右手跟我剛才一樣,攥緊了座墊。是否我的舉動讓他覺得自己失去了平衡?我簡直要笑起來。

說實在的,因為我換了位置的緣故,現在的馬車重心不太對勁,确實稍微有點傾斜了。如果是剛才斜到這種角度,說不定我會吓得叫起來(不是害怕,只是吃驚),不過我現在哪有工夫注意這些啊!我只能是盡力保持平衡,然後抓住他的頭發往後拽,讓他仰起頭來看我。

他的眼睛濕漉漉的,像只可憐沒人要的小狗,讓我有點想拍拍他的頭,說乖乖別傷心了跟我走吧。但是我的腦海中其實還殘存有一絲理智,我果然還是稍微有點擔心他會一氣之下把我丢出車窗,這畢竟是在高空中。再說一遍,我不是害怕,嗯,我不是害怕。

我舔了一下他的眼睛。

我一向相信一個理念,那就是世界上最有滋味的食物,實際上是在正餐之前跑到廚房裏偷吃的那幾口;所以我想,在我正式開始吻他之前,我有必要先嘗嘗滋味。此外,就算是換個理論也同樣适用——最好的東西要留到最後才吃。

反正不着急,他早晚是我的。

我舔了他的眼睛,是鹹的,滋味不壞,真是絕妙的開胃菜。被我舔過之後,他眼睛的那種自然的濕漉漉變成了好像被雨淋過的樣子,他的表情似乎也有點哀怨,好像我欺負了他。我嘿嘿一笑,覺得自己好像幹了一件偉大的事兒,我讓一個大壞人露出這種表情,但我不準備做個勇者或者英雄,勇士不應該欺負弱者,所以我只想當一個更大的壞蛋。

我還咬了他的耳朵,舔了他的動脈,如果我的胃口足夠好,我簡直想把他整個兒吞掉。真可惜我沒那麽大的胃,所以我把他整個人都變得濕漉漉的,他對此好像不太滿意,對我呲出了利牙,似乎想咬我兩口報複回來。我當然不會被他咬到,他那魔族的尖牙可比我的鋒利多了,要是咬我兩口我可受不了,所以我直起身子,笑嘻嘻地看他。

“別急,”我說,“別着急。”

他的眼睛好像變紅了,像兔子。不知道是因為生氣,還是和我一樣,欲|火太過熾烈,快要控制不住。我其實挺想再看一會兒他這樣的表情,但我覺得再過一會可能這只貓爪子就要撓人了。

“別急,乖一點,”我說,“這就給你獎勵。”

我他媽早就忘了我一開始是打算懲罰他的。

我用嘴唇貼上了他的雙唇,用舌頭逗弄他的舌頭,我竭力擺出一副施恩的姿态,試圖讓自己處在優勢地位,我聽見他嘴裏發出惱人的嗚咽,讓我覺得欲|火中燒,簡直恨不得把他按在座位上做點什麽更過分的事情。真該死,每次一吻他我就覺得自己精神失常,簡直要發瘋,他的唾液到底是由什麽成分構成的啊?難道是春|藥嗎?

除了他以外,我似乎什麽也感覺不到了,我到底是在地面上還是天空裏,還是在兩萬米的高空我都不在乎,這些和我又有什麽關系呢?我的眼睛只能看見他的灰色眼睛,我的耳朵裏只能聽見他的喘息,我想當時我自己的狀況也沒比他好多少,但是我根本就注意不到我自己,我好像消失了,包括我自己在內,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存在,只剩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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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一點,我已經确定了。

我愛他。

第 25 章

我不知道我到底吻了他多久,時間究竟是長是短似乎已經沒有意義。在這種時候,誰會去在意時間?把時間浪費在這種地方已經是對時間最合理的利用。

車廂是封閉着的,而我們懸在浮空之中。此時此刻,一切外物與我們都沒有關系,一切人,一切事,都與我們沒有關系。我全部的視覺,全部的聽覺,觸覺,嗅覺,味覺所能感應到的只有他而已,而這令我感到愉快。

我不知道車子是什麽時候落到了地面上,它落地的時候,我本來應該感覺到些微的震動,但是沒有。當我從迷狂中回過神來時候,我已經回到地面上了。

唉,我甚至沒意識到艾薩克到底是什麽時候把後面的那兩頭獅鹫重新栓到車子前面的。

波德萊爾先生似乎也只是剛剛從迷亂中清醒過來,或者說,他還沒有完全清醒,昨晚他大概沒有睡,此時的他呈現出一種非常奇妙的狀态,似乎在醒與未醒之間,眼神卻顯得比平常更加通透。他的頭發被我稍微弄亂,并不顯得邋遢,而是別有風致。

我每次這樣看着他,總要感嘆這個男人不愧是出身于王室。一般人類的刻板印象總是認為魔族比人類遵循的禮節更少,因此往往顯得更粗魯些。這樣的想法不能說不對,因為大部分人類所能看到的魔族基本都是下層民衆,魔族的貴族們的家族譜系往往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他們深居簡出,遵循着比人類貴族還要多的繁文缛節并習以為常,舉手投足之間全是風雅。

不過說到風雅,我們似乎馬上就能看到魔族裏被公認為風度最為優雅的種族了,波德萊爾先生告訴了我,我們的下一站是安普利斯特。安普利斯特這名字不夠好記,不過這裏還有另外一個名字:

“血族之城”。

即使是在人類和魔族的關系普遍友好的今天,安普利斯特也名列雜志上“最不建議人類游客參觀的十大魔界城市”之首。安普利斯特作為吸血鬼所掌控的城市,對于人類來說危險系數相當高。血族對人類一向不友好,在他們眼裏,人類可不是什麽來參觀的客人,如果有冒失鬼随随便便地跑到安普利斯特旅游,說不定就會被某個血族貴族帶走,扔進地牢變成終身血奴。

血族貴族們在他們自己的領地裏權勢極大,就算是魔王,也無法派人到他們的私人地窖裏搜查。在魔王頒布下要求所有魔族貴族釋放家中人類奴隸的法令時,每位血族貴族幾乎都只釋放了兩到三人,這個數字還不到官方估計數字的十分之一,很容易想象到,就算是現在,他們的地牢裏恐怕還關押着相當數量的人類血奴。

這種事情,只要稍微想一想,就讓人覺得汗毛都要立起來了。

不過,在那些狂熱旅行家們的榜單上,安普利斯特卻是“三大魔界必去旅游城市”之一,生活在魔界的魔族們也常常喜歡到安普利斯特旅游。血族們的壽命很長,為了打發那漫長得仿佛遙遙無期的時間,大多數血族都選擇成為藝術家。他們所建立的安普利斯特是魔界最為富庶又最為美麗的城市。那些建築,那些街道,到處都充滿了協調的韻律感,符合着藝術家們最富激情的狂想。

也因為這樣的原因,安普利斯特同樣也是公認的浪漫之都。血族的外表與人類相仿,只是膚色灰白,牙齒鋒利。總有腦海中充滿浪漫幻想的年輕人類女孩因為渴望着血族情人的愛撫而鼓起勇氣來到這裏。她們中有的人得償所願,成為血族畫家的模特,或是音樂家的靈感來源,甚至有些還會成為血族貴族的地下戀人,享受着充滿激情的人生。但是有些運氣不好的,可能只會被偷偷抓走,在地下囚室裏度過一生。

所有的這些故事給這座城市蒙上其他城市所沒有的神秘色彩,讓人充滿了遐想。

我們下榻在安普利斯特最好的旅館“月下傳說”,據說,這裏是安普利斯特的領主羅斯文大公投資的産業。這間旅館的價格不菲,裝飾布置極盡奢華。波德萊爾先生建議我帶上艾薩克到街上去逛逛,他說,在見他的主顧之前,他還有些事情需要準備一下。

我沒有多問,和艾薩克一起出了門。安普利斯特雖然是屬于血族的城市,但吸血鬼的數量在整座城市常住居民的比例中顯得并不太多。安普利斯特的常住居民大部分還是那些為吸血鬼們服務的其他魔族,以及一些從事旅游業的魔族。因此,這裏并不像許多人想象中的那樣,沒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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