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傻

6.

于淮瑾以前是個極度任性的人。

趙之恒母親不遠萬裏從小山村來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褲衩在家倒果汁喝。

昨天趙之恒跟他商量讓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纏着趙之恒做了一次才答應,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

趙母愣在原地,趙之恒趕緊解釋說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趙母又問你不是說這房子是你買的嗎。

于淮瑾從娘倆的對話中猜到了趙之恒撒的謊,趙之恒一個專注跑龍套的小演員,劇組平時都不給放盒飯要自己掏錢買的角色,怎麽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買得起房。

房産證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實他當時挺想寫個趙之恒的名字,權當結婚證了,可是趙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趙之恒自帶十米厚濾鏡,認為趙之恒是個不貪圖錢財的人。

不過現在看來,趙之恒的自尊心強到有些扭曲的地步。

在他父母、親戚朋友面前,不願意承認自己不得志,騙趙母說已經在這座城市落腳,不再像浮萍那樣飄飄搖搖。

于淮瑾那時春風得意,正是紅得代言滿天飛的時候,他看見趙之恒畏畏縮縮的模樣,一股無名之火湧上心頭,對着趙母抛出一個膩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

趙之恒媽媽被他氣病了,去醫院一檢查是肝硬化。

是個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氣出來的,只不過被他氣進醫院以後檢查出來了而已,不管他氣不氣,毛病就在那裏。

趙母沒文化,把什麽都歸咎在于淮瑾頭上。

趙之恒又不是沒讀過書,卻也猩紅着一雙眼瞪于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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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淮瑾知道自己理虧,只好對趙之恒道歉。

趙之恒母親未婚先孕,情夫跑了,在那個落後的小山村裏受盡了別人的非議,他們娘倆受的苦不是于淮瑾這種小少爺明白的。

趙之恒總是這麽說。

其實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為了生計發愁,但也絕對沒有能在娛樂圈捧紅于淮瑾的經濟實力。

于淮瑾父母比較開明,随于淮瑾怎麽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在趙之恒眼裏,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範。

趙之恒對于淮瑾總是懷着不幸者對幸運者的仇恨,而于淮瑾總是抱着幸運者對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話叫“久病床前無孝子”,作為“半路兒子”的于淮瑾,對趙母算得上盡心盡力。

于淮瑾傾盡積蓄地給她治病,只是希望趙母能承認他們倆,這對,年輕的,相愛的,情侶。

他們和天下所有的情侶一樣,會吵架會和好,會說情話,也會放狠話,只是他們兩個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裏和自己母親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親的趙之恒,分手前給了于淮瑾兩巴掌。

其實還挺疼。

要不是他臉皮厚的話。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幾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縮起了身子。

他是個很容易承認錯誤的人,所以後來去求過趙之恒,趙之恒罵他是個天天要和男人做愛的婊子,用曾經山村裏那些怪物罵他媽媽的話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對趙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趙之恒的戀情裏,于淮瑾習慣了扮演那個卑微的愛戀者角色,竟然還覺得趙之恒可憐。

趙之恒把他衣服扒光以後又扇了他一巴掌,帶着自己為數不多的行李離開了他家。

那一巴掌把他所有的委屈都打了出來,他開始頻繁地把自己灌醉,企圖用酒精讓自己別那麽難過。

後來在朋友攢的局裏碰見了江越,兩人還挺合拍的,滾到床上後,他發現做愛可以很溫柔很缱绻的。

于是他好像染上了性瘾,動不動就和江越做,企圖麻痹自己。

清心寡欲了一年之後,他發現以前的自己,似乎太沉醉于付出了,也太計較付出後的得失了,有點入戲太深的意思。

說人話就是

——有點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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