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求求你了師弟,你要是不幫忙我們這部戲就要涼了……”
其實根本沒有這麽誇張,只是場記妹子看了何慕跳的舞之後,覺得出乎意料的好,于是就往大了說,想要叫何慕來幫個忙。只是何慕根本不懂這一套,覺得自己要是不幫忙,他們就真的要搞砸了,一時間進退兩難起來,左看看右看看,就是不說話。
他從沒想過自己會穿着女裝在大家面前跳舞。女裝之于他的意義,是僞裝,是屏障,是保護,讓他感覺到自在,當穿上女裝之後,他就不是何慕了,不是那個獨自一人上課下課,沉默寡言的何慕。
賀俊也想讓何慕幫忙,但他不好說的那麽強硬,委婉地說道:“排了幾個月了,就算你不來也不會出大事的,最多就從簡處理一下,你不要有壓力。”
他這麽一說,何慕的壓力更大了。賀俊安慰性地拍了拍何慕的肩膀,其他人見他發話了,也不再說話,只是都看着何慕。
生平第一次,何慕被這麽多帶着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想到之前常明安帶着學生做課題,常明安用欣賞和贊揚的目光看他們。既然這些人對他的舞這麽期待,那說不定還不錯,說不定常明安也會覺得不錯。
他一想到常明安可能會來看他跳舞,心裏的兔子又左右蹦跳起來,耳根控制不住地發熱。他趕忙把圍巾往上扯了扯,清咳兩聲以作掩飾,有所保留地說道:“我試試吧。”
場記妹子再三保證會幫何慕找來好看又不突兀的服裝,再四道歉要讓何慕男扮女裝,然而她不知道何慕根本不介意這個。
何慕從小劇場出來,到教學樓上了兩節課然後回家。常明安今天一整天都是課,不在家,何慕難得地起了收拾東西的興趣,在屋子裏掃地拖地,給冬天蔫巴巴的綠植挪了陽光更燦爛的地方,甚至把每一片葉子都用紙巾擦了擦,哼着歌,小心地在屋子裏走來走去,防止木木在腳邊繞來繞去把他絆倒。
打打開衣櫃,把旗袍拿出來,打算熨一熨,發現其中那件他最喜歡的,黑色繡海棠花的,之前重新盤過的如意形狀盤扣整個散了,之前改過的開衩處也脫了線,何慕很久沒穿了,這才發現。
他連忙給連蘅打電話。
連蘅那頭吵雜,還有音樂聲,看來是等不到太陽落山就在浪。他懶洋洋地說道:“幹啥呀,無事不登三寶殿,你那些寶貝衣服又咋了。”
連蘅可以說是何慕唯一的朋友了,說是朋友也說不上多親熱。只是在同一個吧裏遇見過,兩個人都喜歡女裝,三兩下聊了,何慕發現他居然是校友,念服裝設計。連蘅脾氣乖張,不同常人,何慕和他相處起來,倒舒服幾分,兩人漸漸熟悉起來,連蘅因為也喜歡旗袍,主動要幫何慕改他媽媽留下的舊旗袍。
何慕把衣服的情況跟他說。這旗袍上的舊盤扣早已經脫落散失了,現在的扣子是連蘅幫編的,當時特意找了相近的布料和搭襯的花色。
連蘅說:“行吧,你拿過來。”
“拿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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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蘅好像喝了些酒,嗓音啞啞的,一個音拐三個彎:“老地方啊。”
連蘅口中的老地方就是他們倆認識的那個吧,裏頭經常有異裝癖出沒,是附近比較出名的一個同性戀酒吧,很多有相同性癖的人流連,何慕之前是那裏的常客,但最近幾乎不去
他擡頭看了看時間,常明安還有晚課,趕在那之前回來就行了。
何慕從衣櫃裏挑了一條料子厚一些的旗袍,裹上一件大衣,腳上套上薄薄的絲襪,久違地化好妝,仔細地描摹唇形,站在玄關處想了想,終究還是把常明安借給他的圍巾挂回到衣帽架上。何慕打量鏡子裏的自己——一個精致的旗袍女郎,上挑的杏核眼下面用眉筆點了一顆深棕色的淚痣。
少了兩分以往裝扮上之後的釋然和自在,反而多了一點純粹對美的欣賞。
何慕踩進高跟鞋裏,蹲下身揉了揉木木的胖臉,拎着疊整齊裝好的旗袍扭開門,怕被左鄰右舍看見所以急匆匆的,反而和要開門進來的常明安撞了個滿懷。
常明安原本課表上今晚有排晚課,但這個月臨時調整了,回家來想叫何慕一起出去吃飯,大冷天裏吃點熱騰騰的。何慕走得急,常明安的腳尖被他的高跟鞋跟踩了一下,疼得他倒吸一口氣。
何慕連忙後退,蹲又不是站又不是,連聲道歉。
常明安打量他,大衣底下掩着雪青色的旗袍,繡大叢大叢若隐若現的紫藤花,有春天的感覺。何慕突然伸出手,沒有塗指甲的手指點在常明安的衣襟上,小聲說道:“不好意思,蹭到了。”
常明安低頭看,是口紅,與之對應的,何慕的下嘴唇處也蹭花了一點。
“沒事,”常明安用手指抹了抹,指尖處留了一點膩膩的紅,“上哪兒去。”
何慕心裏想道,他明明知道的,或者自以為自己知道,做什麽明知故問。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心虛個什麽勁,非要趁着常明安沒回來,急匆匆地出門,早早地回來,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或者他潛意識裏,還是在意他和常明安那幾次糟糕的初遇和再遇。
常明安心裏也在猜,但他知道自己并沒有立場去要求何慕做些什麽,不能做些什麽,如果擺出師長的姿态來,肯定要惹人反感的。他只能試探着說道:“我……送你?”
最近被何慕拒絕過太多次了,常明安幾乎下意識地以為何慕又要拒絕他,如果拒絕了,他也是執意要送的。誰知道何慕雪白的牙齒咬了咬豔紅的嘴唇,說道:“好的。”
何慕側身率先出了門去按電梯。
他想到早晨醒來時自己放在常明安被窩裏的手腳,心存僥幸。這點兒僥幸,像是擺在樓底下接住墜樓人的軟墊,讓他想要不管不顧地嘗試縱身一躍,看常明安到底能不能接住他,如果不能,結果反正就是粉身碎骨而已,和遇見常明安前,并沒有多大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