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再醒來是上午九點三十三分。

經過一夜雨水的洗禮,空氣異常清新,純白色輕薄的窗紗在微風中輕輕蕩漾。

馮景覓睡眼惺忪,盯着床腳地毯上花紋發愣,随後坐起來,頂着一頭烏黑的,被弄得不怎麽順服的秀發又怔了兩秒。

當看到昨晚混亂之中,被扯下來扔到地上的珠光白浴袍,而身體又有些明顯的,仿佛被掏空的疲倦。

某些不太和諧的記憶逐漸回籠。

她每次沉迷岑旭,放浪形骸之後,總會在第二天的清晨自我唾棄,不過又特別沒骨氣的不影響下一次繼續沉迷。

她下床,酒店卧室的床頭櫃上看見岑旭留下的便條,一個寫字好看,自律到标點符號都不會省略的人。

【十點跟保蘭地産的總監有個小合作要談,醒來給我打電話。你今天過去的話,代我買束花。】

馮景覓放下字條,看見旁邊連包裝都沒拆,一部完全嶄新的手機。剛拿起手機盒,指尖停頓,臉色瞬間蒼白。

他還留下一張透支卡。

不知怎麽回事,腦子裏自動浮現昨晚跟他讨價還價的那個玩笑話。

出手還真慷慨。

她是不是應該為自己奇貨可居的能力驕傲一下?

馮景覓被他這樣言而有信的行為氣得差點一口氣上不來昏過去,她感覺自己在岑旭這裏再一次受到侮辱,且被侮辱的徹徹底底。

不過人窮志短,現在這麽落魄的時候,她除了拿岑旭送的手機和透支卡,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馮景覓自認也不是那種原則性極強極清高的人,在跟岑旭糾纏不清的時候,她也沒少得到物質上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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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好閨蜜林文的評價,她就是那種外貌清純,聲音讓人想入非非,但內心其實有點點心機的小綠茶。

當然她自作聰明的那點心機,在岑旭看來很幼稚。

岑旭比馮景覓大五歲,也就是說,在岑旭已經開始打醬油的時候,馮景覓才呱呱墜地。而兩人地位上的懸殊,又注定他是個涉世很深的男人,而馮景覓不管怎麽努力,都是個比他少五年閱歷的菜鳥。

事實上他們之間閱歷上的差別遠遠不止五年。

他覺得在他那個圈子裏,女人要麽濃妝豔抹,要麽奔放大膽,更有甚者投懷送抱,他見多了見慣了,甚至很厭煩。

單純,幹淨。

是曾經,有潔癖的岑旭難以抑制的想睡她的時候給與的高度評價,至少他是這麽解釋的。

他說這話的那天馮景覓還清晰記得,那天峄市大幅度降溫,而且下了一上午的小雨,寒風刺骨,天氣出奇的冷。

岑旭帶馮景覓到翰富大廈參加飯局,她出門沒看黃歷,穿了一雙淺紫色坡跟的羊皮底小靴子,出門沒走幾步路鞋子就濕透了,濕透還算了,關鍵是鞋子設計的時候完全沒考慮防水功能,灌進好多雨水。

灌水也還算了,那天還來着例假。

岑旭,她,還有孫省得三人應酬完從翰富大廈出來,天上還下着淅淅瀝瀝的小雨,孫省得和她都沒喝酒,岑旭微醺。上車後岑旭看見車上的酒精濕巾空了,吩咐孫省得去附近的超市買。

孫省得打着黑色手柄的雨傘走後,車裏只有兩個人,排坐在後座上。

很安靜,只有外面簌簌的雨聲。

馮景覓盯着岑旭手腕上名貴的手表正發呆。

他忽然轉過頭,漆黑的,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緊緊盯着她。

“馮秘書,你知道我有潔癖。”

他叫她的名字。因為酒精的作用,聲線比往常更低沉更沙啞。

接下來說了一句讓人猝不及防的話:“我對你很有感覺,想要你,你看有沒有同意的可能性?”

他用商場上慣用的正經語氣,表述出很低俗的內容。卻異常的和諧。

這樣的話換一個人說,馮景覓一定掄包照着對方的臉甩過去,可破天荒的,她愣愣的看着對方,在對方頗有誠意,且絲毫沒有亵渎的凝視之下,心髒竟然很不争氣的緊縮了一下。四肢百骸随着那一下緊縮變得沒力氣。

那一瞬間,耳邊所有嘈雜的聲音都聽不見,眼睛能看到的,只有他那雙态度誠懇的眉眼。

她當時怎麽回答的來着,哦,她說岑總你是不是喝醉了?

岑旭眼神明朗,說他很清楚自己在說什麽,并且三言兩語很簡潔的介紹了一下自己的感情史。從側面暗示她,他是個很潔身自好的人。至于這個潔身自好的人為什麽那麽突兀,那麽膚淺的對一個女人有想做的念頭,這點他倒是沒有交代。

如果換做現在馮景覓肯定會諷刺他,好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你真是連個兔子都不如。

不過那個時候馮景覓多腼腆,抿了唇,紅着臉杵在那兒尴尬,再沒說什麽。

他則很坦蕩的繼續凝視,等她回答。

孫省得回來的很快,一頭霧水的看着她推開車門落荒而逃。還以為她犯錯惹怒了岑旭,被老板教訓了,小姑娘脾氣上來跑了。

那天下午,馮景覓淋着雨打車,一路跑到家的時候襪子都已經濕到腳脖子,還在李若青探尋的目光下,一步一個濕濕的腳印,凍得哆哆嗦嗦的回了卧室。

後果是那天晚上她例假痛到懷疑人生,還在随後的第二天清晨,激素最紊亂的時候,半夢半醒的夢到自己老板在耳邊輕輕說話。

他說:“考慮下。”

***

馮景覓收拾東西退房。行李箱丢了也有好處,那就是去哪都一身輕。

岑旭是這家酒店的黃金會員,辦理手續不僅不需要等候,還有專人專待。

從酒店出來,她在附近花店買了一束□□,坐了半個小時的車才到母親的墓地。

墓地坐落在以前的後八村附近的一個半山腰上,這幾年南嶺發展的很快,後八村相繼被拆遷,原本位于郊區的位置,現在成為新的市中心,墓地附近光禿禿的,遠遠就能看見。

馮景覓很小就離開南嶺,除了每年回來祭拜母親之外,沒什麽要緊事根本不會來這個城市。所以她對這個城市也沒什麽好感,更提不上有一絲半點的情感。

她來的比較晚,墓碑上已經放了幾束□□,除了馮家的人裝模作樣表示一下慰問,僅有幾個母親生前的舊友會專程過來祭拜。

忙完正事,馮景覓到底還是拿了岑旭送的手機還有信用卡,開機第一件事先給林文打了個電話。

林文很擔心的語氣:“東西都丢了你昨晚在南嶺怎麽住的?”

馮景覓有些心虛,主要也怕她知道又跟岑旭糾纏不清被罵,支支吾吾說:“在這邊有個朋友,在他家暫住了一晚上。”

林文顯然不信:“你在南嶺能有什麽朋友,你哪個朋友我不認識?男他女她?”

“剛交的朋友。”她随口敷衍。

林文追問:“男的女的?”

“要不要安排你去派出所的戶籍科上班?”

林文被逗笑,這才沒繼續問。

林文是馮景覓在峄市關系最好的朋友,友情的深厚程度很難用現有的人類詞彙描述,當然也可能是馮景覓語文學的不好,別人看見個帥哥可能說風流倜傥、玉樹臨風,她則只能幹巴巴贊嘆一聲:“哇塞。”

也難怪岑旭諷刺他詞彙貧乏,誇男人就只會誇“性感”。

當初,馮景覓想和岑旭有進一步接觸的時候,提出讓岑旭和自己的閨蜜吃頓飯,岑旭欣然答應,那天中午林文還上班,馮景覓只好把吃飯的地方定在林文上班的那棟大廈的三樓,一家省內頗有名的連鎖火鍋店。

也是事後馮景覓才知道,陌生人初次見面,一起吃火鍋其實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尤其是像岑旭這種有潔癖的人,應該很不喜歡和不熟悉的人在一個鍋裏撈肉吃。

不過那天他很是給面子,而且胃口看起來也很不錯。

林文的能力雖然不如岑旭,但畢竟二十歲就踏足社會,對什麽人說什麽話的本事還是有的,兩個虛僞的人在飯桌上侃侃而談,那叫一個投機。

投機的馮景覓微微吃味,差點以為他們兩個一見鐘情,接下來會發生點什麽,不過事後讓她很驚訝的是,林文對岑旭的評價是老江湖,岑旭對林文的評價是老油條,且兩人都囑咐她離對方遠一點,會被帶壞。

在馮景覓表示林文很單純的時候,岑旭笑笑,“單純的是你自己。”

連續被喊了幾聲,她才回過神兒,“……啊?你說什麽?”

馮景覓一定是滾床單滾出後遺症,竟然多次情不自禁的回憶以前的事,就連在跟林文打着電話都能走神。

“我問你什麽時候回峄市,實在不想回李家就來我這住。”

“今天就回去,回去再看。”馮景覓有些漫不經心。

林文在最後還是問了句:“你回國岑總知道嗎?”

馮景覓徹底哽住,臉不紅心不亂跳的撒謊:“我告訴他幹什麽,提起他就倒胃口。”

“那就好。”

林文松了口氣,“不過我怎麽有點信不過你?”

“……”馮景覓沉默,瞬間羞恥的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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