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條理清晰

将阮小七扔進了警察局,跡部景吾才身心疲憊的回到自己在東京租的房子內。

跡部景吾,跡部財團董事長的獨子,前九年的生活,毫不誇張的說,那就是一呼百應,吃穿用度全是世界頂級的。但跡部家有條怪異的鐵血祖訓,凡跡部家的孩子,到九歲時則必須外出歷練一年。在這一年中,跡部家除了資助一間普通住房之外不會給予任何幫助,上學的費用自己想辦法,買日常用品的費用自己想辦法,甚至是肚子餓了也要自己想辦法。

在這一年中,若是歷練的孩子抵不住苦,向跡部家求援的話,便立即取消這個孩子繼承跡部財團的資格。若這個失去繼承資格的孩子是跡部宗家的獨子,則由跡部家主再生一個繼承人或是從旁系中挑選出一個繼承人。

跡部景吾明白祖訓的用意,制定這條祖訓的長者無非是想從小培養跡部家孩子在各種艱難環境下生存的能力。但,一想到自己現在捉襟見肘的生活,跡部景吾就是忍不住的咬牙切齒,這就是他華麗人生中一道不忍直視的敗筆!

以本大爺睿智的頭腦、犀利的眼光和可預見的商業鐵血手腕,有可能将跡部財團敗光把自己弄到身無分文的地步麽!簡直是笑話,體驗這種貧民生活簡直就是浪費時間浪費生命浪費本大爺對生活的熱愛!

不過,據說一個月後,安興俱樂部會舉辦一場網球比賽,分16歲以下的少年組和16歲到30歲的成年組這兩組,獲勝者可以拿到十萬日元獎金。若他能成功拿到這筆獎金,至少兩個月內可以安心上學,不用再去做自掉身價的兼職。

網球,跡部之前接觸過,不過只是玩玩的興致,至于比賽規則,那是什麽,沒有它就不能打網球了麽,不,沒有它當然也可以打網球,所以我們的跡部大少根本沒有認真研究過比賽規則。

跡部在心裏算了算,上個月剩下了一萬日元,月初又在咖啡廳老板那預支了一萬五千日元,這半月的生活費花去了将近一萬日元,今天買了一把質量稍好的網球拍又花去五千,明天再去書店淘本關于網球規則的書,也不知道剩下的錢能不能讓他成功活到月底發工資……

翌日,跡部正在享用簡單的早餐,門鈴這時響了起來。

跡部用紙巾擦擦嘴,走過去開門,竟是昨天他見過的那位警察,“請問,有什麽事嗎?”

“呵呵,是這樣,”警察尴尬的撓撓頭,“你昨天不是把一個迷路的女孩送到了警察局嗎,我們本來把她安排在了收容所,可是今天一大早,我們過去找她了解情況時,她卻失蹤了。她有沒有來找過你?”

“沒有。”跡部實話實說。

“哦,這樣啊,那如果她來找你的話,請盡快聯系我們。”

“好的。”關上門,跡部走回餐桌前,看着盤子裏的煎蛋培根,只覺得一點胃口都沒了。

收拾了餐桌,跡部拿起背包,去學校上課。

走到半路,跡部腳步一頓,側身看向身後,果然又是那個熊孩子在跟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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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昨天一樣,不合體的衣服皺巴巴的套在身上,背着兩個包袱,小臉有些髒,不,比起昨天,應該多了兩個黑眼圈。

跡部轉身大步走到她跟前,眉頭深蹙,“你是跟蹤狂麽!為什麽要一直跟着本大爺?本大爺根本不認識你!”

阮小七滿眼迷茫的歪歪脖子。

跡部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下意識說了日語。難道這熊孩子不懂日語,她只通漢語?!那她之前在日本是怎麽生存的啊?

跡部不得不再次用漢語問道:“為什麽要跟着本大爺?”

阮小七毫無猶豫的說道:“因為你是好人。”娘親說過,如果自己迷路了,在他們找到自己之前,讓自己找一個好人依賴。

這熊孩子的好人标準到底是以什麽衡量的!再說,現在的好人都那麽苦逼嗎,走在路上都得被人跟蹤?跡部覺得自己都快被這熊孩子逼瘋了,“你能不能不要再跟着我了?我送你去警察局行嗎,他們會幫你找到家人的。”

阮小七認真的說道:“我的家人不在這個世界,你們找不到的。”

跡部:“……”難道這熊孩子是個雙親過世的孤兒?

也許因為同情阮小七的緣故,跡部的語氣不由緩和了些,“如果你沒家人的話,警察叔叔會幫你找到新的家人的。”

“我不需要。”阮小七說:“我能不能暫時跟你生活在一起?”生活到她爹娘來接她。

跡部:“……”

他跟這熊孩子絕對有溝通障礙!

“實話告訴你吧!”跡部呼口氣,鄭重說道:“如今本大爺連自己都養活不了,怎麽可能還會收留你!”

阮小七眨眨眼,“是因為缺錢嗎?”

跡部小包子翻個可愛的白眼,“廢話。”

“哦,是這樣啊。”阮小七拿下一個包袱,取出來這個世界是穿的長裙,将胸口處鑲嵌的五顆金光閃閃的珠子扯下來,遞給跡部,“我娘說過,這五顆金珠是從她發簪上取下來的。我娘的發簪是我爹送給她的生日禮物,我三哥說過,我爹送給我娘的東西都是價值連城的,所以這五顆金珠應該能值不少錢。”

跡部:“…………”條理很清楚的推理。

為了賴上他,這熊孩子是連下輩子的智商都預支出來了吧!

跡部看了眼阮小七手裏的金珠,色澤上乘,應該能賣個不錯的價錢。跡部又擡眼看了看阮小七,如今他正是到了捉襟見肘的地步,如果收留這個女孩,倒是可以解燃眉之急。

跡部問道:“你還有沒有其它值錢的東西?”

阮小七搖搖頭,又突然點點頭,拿出另一個包袱,“這裏面是把劍,如果把這它賣了,應該還能換些錢。”只是,玉凰天靈劍是他們家傳之寶,是父親借給她渡劫用的,她沒膽量賣。

跡部問她這些并不是想拿走她所有值錢的東西,而是确保她身上有一定的財産,在離開他以後能存活下去。

跡部從阮小七手心取走兩顆圓潤的金珠,用專業的目光評估道:“這金珠個頭不大,這兩顆價值大約是三萬日元,作為房租,本大爺可以讓你在我家住兩個月。我現在要去上學,不能帶你去,如果你相信我,就在這裏等我,我中午會來接你。如果你不相信我,這兩顆金珠我也不要,我也可以好心的把你送到警察局,只求你不要再纏着我了。”既然這間房子是跡部家資助給他的,那他就有處置權,租出去賺外快也不算違反規定吧!

阮小七從未經歷過人世險惡,自然也不會考慮跡部騙她這種可能。她聽跡部這麽說,眼睛驀地一亮,重重點下頭,“嗯,我在這裏等你。”

“嗯。”跡部點下頭,“本大爺名叫跡部景吾,你以後可以稱呼本大爺跡部。記得別亂跑,跑丢了本大爺可不會找你!”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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