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簡秋栩見大家各自離開,把覃小芮招了過來。覃小芮已經憋了好久了,一跑到她身邊,就跟倒豆子一樣把事情倒了出來。

二叔公家與方園一家只隔了一米寬的小路,兩家都沒有圍牆,做什麽事雙方都能摸個七八分。

今天二叔公的兒子簡明仁上山抓了只山雞,剛殺了炖好,方園一家就跑過來說自己家丢了雞,肯定是二叔公家偷了,鍋裏炖的那只雞就是他們家的。

二叔公氣地罵他們不要臉,雙方吵了起來。吵架中,方園的小兒子方海念叨着雞肉,往二叔公廚房跑,被簡明仁的兒子擋了一下,一下子就摔到地上。

方海摔倒後在地上打滾着嚎啕大哭,方園一家大喊着二叔公偷雞又打人,朝二叔公打了過去。

二叔公一家怎麽能忍,也動起手來。嚎啕大哭的方海見大人打架,爬起來就去喊人,沒一會方氏一族的人就來了二十幾人,各個拿着長棍。簡明仁見勢不對,也讓兒子去喊人。

于是因為一只雞,原本就有仇的兩族人又開始互毆。

雙方打了很久,村長方安平才出現。一出現查都不查,就認定了二叔家的雞是方園家的,勸二叔公家把雞還給方園一家。

二叔公憤怒,當着他的面把那一瓦罐的雞肉倒進了臭水溝裏。

“姑娘,好大一瓦罐的雞肉呢。”覃小芮憤怒又惋惜地說着。

“是啊,好可惜。”這方安平以權謀私,光明正大地用村長的職務欺壓簡氏一族的人,難怪方氏一族的人越來越嚣張。有這樣私心重的村長,也難怪大伯說他們簡氏一族會越來越難。

如今這種情況想要改變,并不容易,畢竟他們簡氏一族在人數上被方氏壓着。

因為二叔公的事,家裏人興致都不高,飯桌上有些沉悶。

吃了兩天糙米飯、清炒菘菜的簡秋栩也想着二叔公的事,不過她想的卻是二叔公的那只雞。

二叔公家的那只雞是在山上抓的,說明山上有野物,她也想上山去看看,捉不到雞,抓只鳥也行啊。還有一點,她想上山看看,看山上有什麽木材。她得趕緊賺點錢,對于一個肉食動物,炒個菜都沒油真的是一種折磨。

沒有油水,簡秋栩覺得自己都沒力氣了。還有她爹現在受傷了,更是需要補充蛋白質的時候,得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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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秋栩想着事,飯吃地慢了起來,等她擡起頭時,她侄子已經滿足地抱着碗舔了。沒肉都能吃地這麽香,簡秋栩有些羨慕,因為她吃不下了。

她要吃肉,烤肉,炖肉,炒肉,煎肉……無奈只好把清水菘菜想象成肉吃了下去。

簡秋栩把剩下的飯菜倒給了簡sir,簡sir也是一只要吃肉的狗狗。

“爹,娘。”簡秋栩看她娘進屋去收拾他爹用飯的碗,于是跟了進去,幫她收拾碗筷。

“放着,娘收拾就好了。”簡母把她手中的筷子拿了過來,心中覺得她這親女真的是個懂事的閨女,每天都會來看一下她爹。

簡秋栩也不搶着活幹,把筷子遞給了她,搬着張凳子坐到了她爹的旁邊。“爹,山上的野雞那些多不多啊?”

她爹經常上山砍木,對上面的情況應該比較了解。

簡明忠搖了搖頭,“不多,不常見到。村裏人多,上山抓野味的人也多,我們這座山頭小,不夠抓。”

簡秋栩有些失望,看來想靠山吃頓肉的想法破滅了。不過她還是想去山上看看,看能不能發現些什麽。

“看到二叔公捉了雞,想吃肉了?”簡明忠看到她閨女失望的臉,瞬間明白了他親女的心思,他想他親女在伯府,應該能天天吃到肉。現在回來了,沒肉吃,肯定不習慣。“你爺爺和大伯過兩天應該會上山一趟,看到時候能不能捉上一只。”

“爺爺和大伯過兩天上山做什麽?”簡秋栩心中一喜,到時候她讓爺爺和大伯帶她一起去。

“過陣子天會更冷,你爺爺和大伯上山多砍一些柴火制點炭過冬,不然過陣子雪更大,砍柴就難了,沒有炭冬日會很難過。”

這兩天她房間裏已經放上了炭盆,幸好有這些炭,她晚上睡覺才不會被冷醒。

不過晚上燒炭她總是有些不放心,前世她是南方人,家裏從來沒有燒過炭這一類東西,卻常常從新聞上聽到燒炭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的案例。所以睡覺前她會把窗戶留個小縫,保證房間裏有充足的空氣。

其實茅草房通氣效果還是不錯的,但簡秋栩還是不放心,也囑咐家裏人睡覺前給窗戶留一道縫。

她爹說天還會更冷,簡秋栩想想廚房角落裏那兩三籮筐黑炭,算了算,确實不夠用了。炭盆畢竟不存熱,要保證房間暖,一個晚上得燒兩三盆。如果家裏睡的是前世北方的那種土炕,估計就不需要用這麽多炭了。

不過現在應該還沒有土炕的出現,簡秋栩因為對土炕不感興趣,也沒有去研究過它的結構,不好讓爺爺大伯他們去嘗試。因為土炕做不好,會串煙,一氧化碳中毒更容易。

幸好農家人都會自己制作炭,不然冬天真的難熬。哎,她想念前世的暖氣。

“小妹!”院外,她親哥簡方桦有些小興奮地喊了她幾句,知道她在簡明忠這裏,直接過來了。

簡秋栩站起來,也有些小興奮,“哥,你怎麽今天回來了?賣出去了?”

他哥在京都泰豐樓做工,從家裏往返一趟需要三個時辰左右,往返一次要四文錢,如果每天都回家,一個月就要花費一百二十文的車錢。他一個月工錢才三百文,每天回家肯定是不劃算的,所以平時都是住在泰豐樓提供的地方,每隔五天才回來一趟。

他今早背着那些碗離開,晚上就回來,簡秋栩猜到他肯定是把那些碗賣掉了。

“對啊,賣出去了,我一進城就賣出去了。”簡方桦高興地答道。

“這麽快?”簡秋栩有些驚訝,她還以為這碗至少要花些日子才能賣出去,沒想到他哥一進城就賣掉了。

“對啊,我一進城就碰到個要去買碗的人。我見他像個讀書人,應該識貨,所以把碗給他看。他看了以後,把所有的都買了。還給我留了地址,說以後有什麽好的東西都可以拿過去賣給他。”簡方桦見那個叫李九的白面書生很大方,便答應了。

這麽巧?簡秋栩覺得這事情太過巧合了吧?不過她想想自己也沒有什麽可被圖的,她也不關心是不是真巧了,她比較關心錢。“賣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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