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黛玉最喜歡的科目當然是語文和歷史了,本來就愛嘛!

地理也挺喜歡,只要沒有那些個什麽經度緯度的,又是季風又是雲圖什麽的,她都是愛的。感覺自己生活在一個球兒上,可神奇可神奇了呢!

對語文的愛就不用說了,那是骨子裏的東西。不光是愛讀書,還愛寫。每個月二十塊錢的零花兒,全都花在買書和寫字上了。

進城讀書了就是這點方便,離新華書店近呀,書店裏面還就是賣筆墨紙硯的小店兒,姐倆兒半個月回家一次,不回家的周末,就全消耗在新華書店了。黛玉又學會了一項新技能,就是蹭書。啥意思呢,就是待在書店裏不出來,一直看看看,只看不買。真正買回去的書是精挑細選,還要精打細算,可着自己兜裏的錢買。

黛玉還不光是看書,毛筆字也撿起來了。以前在家裏的時候沒機會練,有點兒時間都練琴了。住宿舍之後,琴是不能練了,就開始寫字。買了最便宜的兩塊錢一枝的毛筆,還有五毛老大老大一張的半熟宣紙,回到宿舍自己裁成十六開紙大小一張張的。每天寫一頁。內容不定,有時候是別人的作品,有時候是自己的作品,寫完了再配上一幅水墨畫兒,連字帶畫兒一塊練了。

她這小日子過得,別人連嫉妒都嫉妒不起來。誰讓人家成績好呢。

黛玉人緣兒也好啊,好得她都覺得不真實的那種好。班裏不管男生女生,一律把她當小妹妹待,老師們當家裏親閨女那麽寵着。全學校都知道,一年五班有個林小妹,小天才,活得賊有氣質。成績超好,課餘生活豐富多彩,脾氣還好,給同學講題向來有求必應。最最主要的,長得還好看呢。什麽班花校花的,到她跟前一比,秒得渣都不帶剩的,偏偏還沒有嫉妒她,就是小蘿莉,差着好幾歲呢,根本嫉妒不起來嘛。那些班花校花級的小姐姐們不止不嫉妒,還特愛拿着零食到班上投喂,有的都追到宿舍了。這還得看小蘿莉心情好不好,一個不高興,投喂人家還不一定稀得理你。生氣的時候,一幫子迷妹迷弟還都星星眼,覺得老可愛的,想捏臉。

搞得,林星也是十足十的美少女一枚,生生因為每天防着各種想組團偷她妹子的奇怪人類變成女戰士,時不時的就有男生跑到她們班門口把餓狼傳說那首歌改成恐龍傳說。氣死她了都。

讀書、畫畫、寫字,給姐姐和同學們輔導功課,走圈兒,偶爾還要應付音樂老師跟美術老師單獨給布置的作業,黛玉妹妹的課餘時間安排得太充實了,她都沒時間提前學習下學期以及初二初三的課了。這麽老多學科呢,她學得又深,跳級的事兒估計是到了頭了。再加上林星也缺不了她這個拐棍兒,所以,還是按部就班的來吧!

兩姐妹在城裏的學習生活過得相當的順利,每次回家的時候,林星還都親自下廚給姐倆一人做一大瓶肉醬帶着回宿舍吃,宿舍的夥食一言難盡,衛生倒是沒啥問題,就是內容,一點兒葷腥兒都沒有的啊,也是真的很對得起那一年一千五包三餐的費用了。這也算是唯一的一點小瑕疵的,不過這并不重要。

姐姐妹妹都進城上學了,林月一個人在家裏上五年級,都急得不行不行的了。可是她的成績跳級又跳不動,只能每天跟課本死磕,跟那個黛玉走了之後又開始稱王稱霸的小男生飚上了,比着學。出了林星被迫進城上學黛玉被迫直接升初中的事兒之後,兩家算是結下怨了,他倆的比試就不光只是成績的事兒了。現在,她身上還壓着姐仨的仇得報呢!給孩子累得,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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