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遇見

十月份的夜晚,夜風很涼。

林森側頭看向窗外,五顏六色的燈光快速掠過,像極了他年幼時看過的一個電影鏡頭,白日裏熱鬧喧嚣的城市憑白添了幾分蒼涼。

烤肉的香味随着風飄進林森的鼻子,讓他突然覺得有些餓了,喊道:“文文。”

“怎麽了?”張文文開着車,聽見聲音,往回看了一眼,又迅速轉回去。

“我想吃烤肉了,”林森說道。

張文文沉默了一瞬,提醒林森:“林哥,你在減肥。”

“哦,”林森失望地坐回去,想了一會兒,眼睛又是一亮,“那吃一串可以吧?”

他這麽說,張文文也沒法拒絕,将車停到路邊,轉身問林森:“林哥你想吃什麽,我去買。”

“羊肉串、骨頭相連……”林森連着報了七八種,在張文文越來越黑的臉色中,又補了一句,“每種一串,好不好?”

“林哥……”張文文滿頭黑線,“只能一串。”

“你是老板還是我是老板!”林森沉着臉問。

“方哥會殺了我的!”張文文苦着臉。

提到方路,林森也慫了,坐了回去,一臉的生無可戀:“那就要最大的。”

他不是怎麽吃都不胖的體質,他修長的身材,肚子上的四塊腹肌都是平時均衡飲食和每天健身換來的。可他偏偏嘴饞,經常性突然想吃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他自己有時候控制不住,方路就讓張文文盯着他,不許他亂吃。

張文文去買吃的了,林森等得無聊,掏出手機登陸了微博。

他很少發微博,上一條微博還是轉發的沈橋的微博,沈橋人氣高,粉絲也多,平時林森發微博評論也就幾百人評論,他轉的這條微博卻有三千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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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眼中,心裏并不是不羨慕的,只是人氣這種事,也羨慕不來,他只能走好自己的路,踏實每一步。

張文文買了燒烤回來,香味瞬間充斥車廂的每一個角落。林森口水都快流下來了,笑眯眯打開袋子一看,發現是一串韭菜,頓時無語,偏偏張文文還說:“你讓我買最大的啊!看來看去,我還是覺得這個最大。”

“……”林森放棄跟自己的助理溝通,對着韭菜拍了張照片發微博。

【林森v:我說想吃燒烤,讓助理去買個最大的,于是她買了這個[流淚][流淚][流淚][圖片]】

微博發出去沒兩分鐘,就有幾十條評論,林森點開評論往下看。

林森是我老公:壯陽麽[奸笑][大笑]

我是林森丈母娘:韭菜好啊!補腎![大笑][大笑][大笑]

……

簡直是,槽多無口!

林森關了手機,覺得自己需要靜靜,低頭一看手上的韭菜,實在無從下口,放到副駕駛座上:“還是你吃吧!”

轉頭靠在車窗上,一擡頭,看到前方停了兩輛車,看樣子撞得還有點厲害,後面一輛車的車頭都撞得凹下去了。不過人大概都沒事,車主和警察站在一起,像是在商量解決方式,而在那兩輛車的前方,一名身着西裝的青年站在樹蔭下。

樹影遮住了燈光,讓他整個人半隐在黑暗中,看不清相貌,但林森卻總有種熟悉的感覺。

車子将要開過去,電光火石間,林森想起來了,大喊:“文文,靠邊!”

文文滿頭霧水,從後視鏡裏看了眼林森着急的表情,也不多說,将車靠邊停下,剛好停在青年身旁。

林森斂了情緒,唇角勾出一抹笑,打開窗戶,探頭往外看去。

一看,果真是他,頓時樂了。

“喲!挺巧的呀!”

青年眼皮向上掀了掀,目光平淡無波,臉語氣都是平淡的:“是很巧。”

“怎麽了這是?車壞了?你去哪兒?要不要我送你?”林森心情大好,笑呵呵問道。

可張文文聽在耳中,不知怎麽,總有幾分嘲諷的感覺,心裏便有些好奇究竟是什麽人得罪了林森,彎腰仰頭看了過去。

看一眼,張文文只有一個感覺——好帥!

再看一眼,啊啊啊要帥暈了!

張文文拍了拍胸口,更加好奇林森什麽時候認識了這麽一個帥哥,都沒有聽他提起過,又聽青年說道:“既然如此,有勞了。”

嗯,聲音也很好聽。

張文文正想着,青年便拉開車門上來了,就坐在林森旁邊,張文文看了眼後視鏡,林森的臉色,嗯,很精彩。張文文咳嗽一聲,力求讓自己笑得不那麽花癡:“帥哥,你住哪裏啊?”

“送我到曼達酒店就好。”

他這話說得毫無波瀾,張文文暗暗嘆氣,帥是帥,只可惜太冷了些。

林森“啧”了一聲:“挺奢侈的啊!”

青年擡眸,問道:“我請你住?”

“切,我又不是住不起,”林森冷哼,閉上眼睛,“別打擾我睡覺。”

将青年送到酒店門口,他起身準備下車,卻在下去時停住了,對林森說:“吃夜宵嗎?”

林森睜開眼睛,像是特意給他翻了個白眼:“我減肥!”

“既然如此,那下次有機會再請你。”

說完,他下了車,站在酒店門口,轉身看着保姆車緩緩駛離視線。

保姆車裏,張文文看到林森抖了抖手臂,十分嫌棄地說了句:“最好不要有下次!”

天剛亮,林森就起來了,洗漱過後喝了杯水,便在書房裏跑步。

其實小區外面有公園,但林森雖然不紅,但畢竟是公衆人物,因此很少出去跑步,大多數時候,他都是在書房的跑步機上,跑半小時或一小時。

近一小時後,林森從跑步機上下來,用毛巾擦着汗,回到房間拿起手機,看到張文文打了好幾個電話過來,料想有什麽事,便回撥回去。

電話一接通,張文文便說:“林哥,剛才劇組那邊給我打電話,說今天停工一天。”

“怎麽會突然停工?”

劇組每天的拍攝安排都是在進組之前就定下來的,并且在拍攝過程中根據情況調整,但一般能提前一天确定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更不可能像這樣臨時休假。劇組從開拍起,之後的每一天都是在燒錢,制片人巴不得三個月的戲一個月拍完,哪裏會安排假期,就連演員,一旦進組,時間都是根據劇組的拍攝進度調整的,當然也有例外,但那是在演員大牌到制作方都得供着他的時候。

“好像是陳導說的,”張文文猜測着,“我懷疑跟周慕有關。”

其實林森也猜到了。

陳導為人随和,在劇組幾乎從不發脾氣,但并不是沒有原則。他不怕花時間□□-新人演員,卻很反感演員不守時,他曾經在節目上提過曾經有一名演員在拍戲時遲到十分鐘,哪怕那名演員後來拿到了影帝,他也沒有再和對方合作過。

更何況周慕這樣,一句話不說讓整個劇組等他兩個小時。

挂了電話,林森給方路去了個電話,跟他說了這件事,又說:“陳導那邊,恐怕……”

林森并沒有将話說完,但方路明白他的意思,周慕敢這樣做,必然有一定的依仗,倘若他的後臺沒有那麽硬,最後不過是換男主,對林森并不會有太大影響,甚至于他可以争取一下男主的戲份。

但周慕後臺足夠硬到讓他有恃無恐,最好的後果可能也就是将這件事淡化過去,就算陳導心裏有疙瘩,也能繼續将這部戲拍完,但這部戲最終呈現出來的效果可能并不會如人意。

最壞的,是陳導憤而罷導。

這部戲已經拍了近三分之一,這時候換導演,對這部電影來說,必然是重大的打擊,甚至于可能會讓這部戲就這樣夭折。

這樣想來,對林森來說,換男主似乎是最有利的。

但在這件事上,林森并沒有主動權,哪怕是最好的,最後也可能變成最壞的。

方路聽後沉默許久,說道:“這件事你先別摻和,我找人打聽打聽,我想,最晚明天應該就會有結果。”

“我知道。”

“我給劉雲那邊打個電話,安排你今天去探班,”說完,方路又補了一句,“你今晚可以住在那邊。”

林森忍不住笑了起來:“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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