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醒來

“嗯……”林森輕哼着,掙紮着睜開眼睛,入眼是一條肌肉鼓鼓卻皮膚白皙的手臂,他腦袋一時有些短路,雙手向上伸了個懶腰才發覺不對,頓時大叫起來:“啊——”

他猛地後退,一時不慎,整個人摔到床下,幸好鋪了地攤,才沒有那麽痛。

床上的人也被吵醒了,雙手撐在床上,擡起上·半·身眯着眼睛看着他:“怎麽了?”

“我怎麽會在你床上!”林森慌張地爬起來,沒能控制住音量,大聲問道。

“你昨晚睡着了,我這裏只有一張床,”男人坐起來,被子順勢落下,露出他結實的胸膛和六塊腹肌。

林森看看他的腹肌,再對比一下自己的,雖然每天練,但林森還是不可避免的感受到了一絲自卑,一時忘了挪開視線,直到曲谌下床。

還真是大!

林森羨慕嫉妒恨地想到,突然醒悟,大驚:“你怎麽不穿衣服!”

曲谌正往衣帽間走去,聞言停住了腳步,轉頭看着林森,扯了扯自己內褲的邊緣,面無表情問道:“這不是嗎?”

林森:“……”

早餐是曲谌打電話讓酒店的工作人員送過來的,各式甜點飲品,應有盡有,看得林森食指大動,一時忘記了和曲谌算賬。

林森喝下最後一口牛奶,看向曲谌。

他沒有節食的煩惱,吃得要比林森更多,但吃東西的速度不緊不慢,姿态十分賞心悅目。林森想到昨晚聽到的話,那時候不願意承認,可現在坐在曲谌面前,他不由得想到,要是曲谌出道的話,只憑這一張臉,恐怕就能大紅大紫。

要是早些年林森肯定不會這麽想,但現在是顏值至上的時代,現在熒幕上活躍着的小鮮肉們,大多演技僵硬,只靠顏值打天下。

剛吃完早餐,便有人敲門。

曲谌過去開門,門外的是他的助理陳柏青,他手上提着袋子,裏面裝的是曲谌讓他去買的衣服。門一開,他本打算進去,曲谌卻伸手将袋子接過去:“你先在外面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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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青眼中閃過驚訝,他是曲谌回國後到他身邊工作的,這半年多的時間裏他所看到的曲谌雖然并未沾花惹草,但感情生活并非一片空白,比如周慕。

曲谌和周慕是在酒桌上認識的,那次是合作方請曲谌吃飯,叫了幾個小明星來助興,周慕那時并未正是出道,是別人帶來的。

那次酒席上曲谌并未對任何人表現出興趣,但過後不久卻讓陳柏青給周慕送過幾次禮物,每個月大約約會一兩次,每次約會一個小時左右,吃頓飯,曲谌便會讓陳柏青送周慕回去,從未留周慕過夜過。

陳柏青也沒有見過任何人在曲谌這裏留宿過,以至于陳柏青不由得揣測曲谌是不是不行?

因此,當他接到電話聽到曲谌吩咐讓他去買一套明顯不是自家老板尺碼的衣服時,陳柏青很是驚訝,也十分好奇,便想趁着送衣服的時候見見這位能人的真面目。卻沒想到來開門的竟是自家老板,并且似乎還沒有讓自己進去的意思。

林森接過袋子,拿出衣服。

一套黑色的英倫風格的西裝,無需看牌子,林森便知這套衣服價格不菲,要是往常,他肯定不會要。但今時不同往日,他現在賺的是以前的幾倍甚至幾十倍,置裝費用也相應增加了,大牌的衣服也不是穿不起,便去換了衣服。

衣服很合身,林森十分滿意,便問曲谌:“這衣服多少錢?我明天讓人把錢打到你卡上。”

曲谌不答,卻不吝誇贊:“這衣服你穿很合适。”

只一句話,便誇得林森信心滿滿,嘴角翹起,心情十分愉快,也忘了錢的事。

不過下一秒,他就想起來:“我的手機呢?”

他記得今天還有活動,但是什麽活動,什麽時候開始他又不記得了,突然想起來,卻發現手機不在身上。

曲谌回房間拿出林森的手機:“好像關機了。”

林森接過手機,按了下開機鍵,開機的鈴聲響起,他猜測道:“大概是昨晚不小心按到的吧!”

打開手機,來電顯示有十幾個未接電話,全是方路打給他的。林森想起自己昨晚宴會提前溜號便直覺不好,哭喪着臉對曲谌說:“完蛋了!我經紀人會砍死我的!”

“要我幫你打電話嗎?”曲谌好心問道。

林森狐疑地看了眼曲谌,猶豫了一下,謹慎搖頭:“算了,還是我自己打吧!”

“方哥對不起我昨晚有點不舒服就去開了間房自己睡了,手機也不知道什麽時候關機的,我剛醒就馬上給你打電話了……”林森一臉緊張地瞎編亂造,做好了準備迎接方路的怒吼。

但方路今天出乎意料的冷靜,語氣倒是慣常的刻薄:“哦?你一覺醒來床上是不是還有個人?”

“……額,”林森遲疑了一下,便覺那頭方路的聲音冷了好幾度,“你別告訴我真的是這樣。”

“不是……”林森果斷搖頭。

“我讓阿南過來接你。”

阿南是中宇娛樂簽的新人,還沒有正式出道,林森紅了之後,便被安排到他身邊當助理。阿南身高一般,但長相很讨喜,嘴巴甜又愛笑,和同事關系相處得不錯,但作為演員來說,他的長相雖然是時下流行的花美男,但并不算出衆,身高又不夠,這條路恐怕并不好走。

挂了電話,林森和曲谌說:“我助理來接我,我先走了。”

曲谌并沒有反對,伸手将手機從林森手中拿過來,輸入自己的號碼,撥通又存下來才還給他:“有事給我打電話。”

林森沉默了一下,沒有說什麽,接過手機。

“你先在這裏等一會兒吧,你助理到了我讓人送你下去,不會讓人看到。”

萬寶影視昨晚在這裏舉辦了宴會,雖然結束得早,但也有不少明星留宿。從昨天下午開始,曼達酒店外面的狗仔就沒有離開過。林森雖然是和曲谌住在一起,也沒有發生什麽事情,但被拍到總是不好。

曲谌想得周到,林森自然無法拒絕,便答應了。

在和曲谌相處的過程中,林森總是笑臉相迎的時候少,怒目而視的時候多。

分別太久,他忘了如何在曲谌面前真心的笑,卻依然記得那些針鋒相對。

在之前幾次相遇中,林森是如刺猬一般,豎起堡壘,充滿了警惕,刺透人心。但經過昨晚,林森心底的堅冰卻開始漸漸融化,在曲谌說話的時候,想到的第一個念頭不再是拒絕,而是認真考慮。

之前拒絕時林森從未想過曲谌的感受,現在去看曲谌,見他看着自己的目光沉靜而溫和,倒讓林森想起了十幾歲時候的事情,才從曲谌身上找回了一絲熟悉感。

這麽多年過去了,林森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身上顯而易見的變化,更何況面對的是曲谌。

他變了很多,高大了,英俊了,也冷漠了。

除了相貌上還有年少時期的影子,林森幾乎都要認不出來他。

可是當他用這樣的目光看着自己,林森才發現,也許曲谌的變化沒有那麽多,只是他更擅長掩飾自己了。

林森胡思亂想着,手機響了,是阿南打電話過來。

他站起來,和曲谌告別:“我走了,下次再見。”

曲谌敲擊着電腦的動作停了下來,他似乎總是很忙碌,他回國後,林森和他不過見了三次面,就有兩次他一直在用筆電處理工作。

他點頭,聲音淡淡:“路上小心。”

路上阿南一直在用語言和林森描述昨天找不到他方路有多生氣:“我第一看到方哥這樣,整個人好像要着火了一樣……”

他的形容太有趣,林森笑得眉眼彎彎:“你可別當着方哥的面說這話,他聽了會揍你的。”

阿南吐了吐舌頭:“這話我可不敢在方哥面前說。”

回到公司,林森戴上墨鏡,乘着電梯上樓。

中宇娛樂在二十三到三十層,有單獨的電梯,刷卡進出。

一出電梯,林森便看到許多來往匆匆的人,笑着點點頭,算是打招呼,一路到方路的辦公室。

方路正坐在辦公桌後處理工作,聽見聲音,也沒擡頭。

林森并不在意,他來方路辦公室來得多,早已經輕車熟路,十分自在,打開冰箱的門,還笑着問阿南要喝什麽。阿南看了眼方路黑沉的臉,擺擺手說:“不用了,我不渴。”

“這樣……”林森給自己拿了瓶可樂。

方路這才擡頭,目光落在林森的衣服上,嘴角扯出一絲嘲諷:“看來你這一晚過得非常好,連衣服都換了。”

林森一頓,解釋說:“昨天穿的衣服已經皺了,我就換了一套。”

“看來對方挺大手筆,”方路嗤笑。

林森這才發覺方路想歪了,便示意阿南出去,等人走了才說:“我昨晚沒跟人鬼混。”

“我也沒說你跟人鬼混去了,”方路挑眉,合上鋼筆,終于冷了臉,“你最好老實交代。”

林森沒想到方路這麽敏銳,但他和曲谌之間的确沒有什麽,便隐去了人物,将事情大致說了一遍。

方路聽完,若有所思地說:“倒是挺巧。”

“我也覺得挺巧,”林森附和道。

“既然如此,”方路意味深長地笑了起來,“我們之間好好算算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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