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判決
第六十七章 判決
施向東将張律師請到劉光耀的董事長辦公室時,劉光耀簡單把肖楠的情況向他介紹了一下。
其實,陳市長被雙規,他的情人肖楠被抓,錦都市出了這麽一樁大事,早已經是家喻戶曉了,張律師對這樁案件的前後經過也有所耳聞,然而,讓他感到意外的是,肖楠居然是劉董事長的愛人。
聽完劉光耀的敘述後,張律師問:“劉董,陳市長被檢察院雙規,肖楠被抓這樁案子,我也略知一二,我想了解的是,檢察院是以什麽名義抓走你愛人的?”
“行賄。”
“據報紙上介紹說,你愛人和陳市長是情人關系,對嗎?”
“應該是吧,之前,我對這件事一無所知。”
“既然她們是情人關系,你愛人為什麽要向陳市長行賄?”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她的資金來源是什麽?”
“我愛人掌管家裏的財務,至于她是不是拿去給了陳市長,我就不得而知。”
“我明白了,劉董,你愛人的案子并不複雜,我一定會盡力而為。”
劉光耀試探性問:“你打算怎麽做?”
“我一會兒以辯護律師的身份,事先與我的當事人交流一下,尋找一個突破口。”
“如果你見到肖楠,就告訴她,我公司的事情比較忙,過一兩天再去看她,如果她問起她父親的情況,你就說,她父親已經出院,沒有什麽大礙,希望她在看守所裏別想那麽多,我們會想方設法地将她保釋出來。”
張律師驅車來到看守所,向馬所長出示律師證,要求與當事人見面時,馬所長并沒有為難他,而是讓幹警将肖楠帶到了探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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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的時間,肖楠一下子憔悴了許多,犯罪嫌疑人宋娜偷偷地給她那包香煙已經被她抽得差不多了,似乎上了瘾,過一會兒不抽煙,就感覺流口水。
張律師見肖楠被幹警帶出來,自我介紹說:“我是錦都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劉光耀董事長聘請我來做你的辯護律師。”
肖楠急切地問:“劉光耀呢,他怎麽沒有來?”
“劉董要處理公司一些事物,委托我來做你的辯護律師。”
“張律師,你知道我父親的情況嗎?”
“臨行前,劉董特意吩咐我說,你父親已經出院了,讓你別想那麽多,他一定會想方設法地将你保釋出來。”
張律師拿出一個筆錄本,開始詢問起肖楠和陳市長交往,行賄他的一些細節。
“你和陳市長是什麽關系?”
“情人關系。”
“你們認識多長時間了?”
“八年。”
“八年來,你們之間的關系,你愛人知道嗎?”
“不知道。”
“你行賄陳市長這件事屬實嗎?”
“不屬實!”肖楠激動地說:“我沒有行賄過任何人,我給陳市長的錢,是劉光耀給我的,這筆錢私房錢,那條法律規定,我拿自己的私房錢給情人花會有罪?”
“你這個證詞特別重要,我相信,你是無辜的。”
張律師讓她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後,離開了探監室,丈夫為自己請來辯護律師,并給她帶來了父親已經出院的消息,肖楠心情好了許多。
當她回到看監室時,潘大姐和宋娜的判決已經下來了。
潘大姐的判決書下來了,她因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等待她的将是漫長的牢獄生涯。
臨別時,她對肖楠說:“大妹子,我相信你是無辜的,出去後,別忘了,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你千萬別去相信他們的鬼話,如果以後有機會,我們再好好聚一聚。”
肖楠勸慰道:“大姐,你安心去吧,如果有機會,我會去看你的。”
宋娜也因販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肖楠這個時候才明白,宋娜為什麽好心好意給她煙抽,原來,給她的那包煙裏含有毒品,可是,這包煙已經快抽完了,毒瘾已經上來,後悔已經晚了。
在宋娜被送往監獄之前,她上前拽住她的衣領,問:
“你為什麽要害我?”
“我沒有害你啊,是看着你可憐,才讓你抽煙的,你可別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啊。”
肖楠無奈地說:“你這樣一走了之,我以後找誰要煙抽?”
宋娜偷偷地塞給了她一包,說:“如果你能出去,沒有煙抽的話,就去皇後夜總會找我的一個姐妹,她叫朱琳琳,到時候,你就說是我讓你去找她的,她一定會幫助你。”
事已至此,肖楠沒有什麽可以責怪的,要怪就怪自己意志不堅定。于是,她默默地記下了皇後夜總會這個叫朱琳琳的女人的名字。
一幫犯罪嫌疑人被帶走,另一幫新的犯罪嫌疑人又補充進來,看守所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只要你心狠手辣,沒有誰敢去欺負你。
潘大姐一走,看監室裏很快又推舉了一位新的大姐大,這位大姐大新官上任三把火,變着法子,騎在其他犯罪嫌疑人頭上作威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