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任今朝

轉眼過去了兩年多,何夕也适應了在這個神話一般的北歐國家的生活。

這天,他早早地下班回家——這個國家福利很高,他再也不用像在數字科技一樣每天加班到淩晨。

路過一條小巷時,聽到裏面有打鬥的聲音。

他本不想多管閑事,打算直接走掉,卻聽到一聲微弱的國罵。

他皺了皺眉,往裏面望去:“是……中國人嗎?”

這個國家鮮有中國人,他難免覺得親切,要真的是自己的同胞,他倒也不能坐視不管。

“救……”他聽到裏面傳來微弱的聲音,便被淹沒。

“pid? huoli omista asioistasi!”幾個外國人警告着他。

何夕粗略清點了一下對方的人數,自己的勝算幾乎為零。

他歉意地笑笑,然後轉身走了。

他走到一家兒童商店,買了一個玩具警車和幾節電池——他知道這拙略,但往往卻能見效。

幾個壯漢跑了之後,他走過去,扶起那個青年:“你沒事吧?我送你去醫院。”

“不……不去醫院……”青年只來得及說出這句話,就混了過去。

何夕仗着自己還沒有完全荒廢的醫術,看出了青年身體沒有大概,擔心他是外來的偷渡客,送到醫院去被遣送回國就不好了,他思前想後了一會兒,只好把人領回了自己家。

他給青年簡單清理了一下,把他放在卧室,自己去客廳睡覺了。

第二天青年醒來,推門走出卧室時,何夕正在廚房做飯——今天是難得的周末,他每到這個時候就會慰勞一下自己。

“你醒啦?你的身體沒什麽大礙,而且我今天做了中國菜,你可以吃飯了再走。”何夕端出一盤才放到餐桌上,“我還需要準備一段時間,你可以先去洗漱,然後随便參觀一下。”

青年點點頭照做了。

他參觀屋子的時候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但飯菜太香,他決定還是先不影響這個男人的食欲,等他吃完飯後再說。

青年不知是餓慘了,還是太久沒有吃過中國菜,一頓飯吃的狼吞虎咽的。

何夕任他埋頭和飯菜作鬥争,也沒打擾他。

等青年酒足飯飽後,何夕去廚房刷完,青年走過去靠着在門邊問:“你叫何夕?”

“你怎麽知道?”

青年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叫任今朝。”

哐當一聲,何夕手裏的盤子掉到地上摔碎了,他想起六年前的畫面:

一個高大帥氣的男孩靠在醫院的草坪上的一棵大樹旁,問他:“你聽過《古豔歌》嗎?”

何夕點點頭:“茕茕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沒錯。”青年點點頭,“我爸和我媽是政治聯姻,開始沒什麽感情,但我媽不知不覺地就愛上了。在她懷我的時候,我爸就出軌了。她希望能通過孩子把我爸拴住,把我生了下來,并取名‘任西顧’,希望能提醒我爸念舊人。”那人嘴角泛起一絲苦笑,“諷刺的是,兩年後,那個狐貍精也生了個孩子,并且給他的孩子取名‘任今朝’,意思是要珍惜當下。”

何夕張張嘴不知道說什麽好,他不是一個善于安慰的人。

接着說:“後那個狐貍精還登堂入室了,我媽的精神就開始變得不太正常了,經常跟我說:西顧啊,你可一定要守住咱們家的家産呀;媽媽沒能鬥過狐貍精,你可一定不能再輸給他兒子。”青年雙手交疊,放在腦後,靠在樹幹上望着天空,“等她到精神病院後,嘴裏就只會念叨這一句了。呵呵,一直念叨到她去世……”

作者有話要說: 兩兄弟名字的意義最開始是在電梯那場戲裏就交代了的,設定是當時何夕聽了任西顧的身世後覺得可憐才開始照顧他的。

後來修文覺得以任大少的性格,應該不太會跟不熟的人說這些,所以他的身世也一直拖到了現在。

所以才會有親不喜歡他吧,哈哈哈,怪我怪我。

第一次寫文,好多地方都把控不好,能看到這裏的小夥伴們,真的是多謝你們的擔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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