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邂逅

聚會地點是其他人定的,名叫鳳祥樓,菜式精美,價格更美,廚師都是國宴大廚,聽說選在這裏,方曼姿還開心了一下。

一來是好久沒吃過了,二來,以她現在的消費能力,已經吃不起一頓飯頂她一個月工資的酒樓了。

方曼姿心想,什麽叫世事無常,她方大小姐,也有淪落到靠聚會蹭飯的一天。

再一想,她連給前男友當下屬這事兒都能發生,蹭飯也不算什麽過不去的坎兒,就又釋懷了。

一路堵車,本來四十分鐘的路程,足足一個小時才到。

鳳祥樓的迎賓把她領到包廂,一進門,裏面已經坐了七七八八,就等她一個了。

“哎呀,大小姐,可算把你等來了。”坐在靠窗位子的許博文站起來,從旁邊的空座椅上抱起一束粉色玫瑰,送到方曼姿手裏,“歡迎大小姐駕臨安城!”

其他人雖坐在位置上,也都興高采烈地看着她,說:“确實太慢了啊,我今天為了來這個同學聚會,加班我都翹了,你也太不積極了。”

一群人應聲起哄,非說她沒有同學情。

方曼姿料想中的同學聚會,互相喝酒,吹牛,聊自己那些上億的生意,比誰開的車好,這些事,一個都沒發生。

就好像大家還是高中,是那種一起罰抄寫,一起做值日的純粹同窗之誼。

她笑着接過玫瑰花,抱在懷裏。鞠恬恬給她留了位置,她坐過去,說:“駕什麽臨,大清早亡了,別搞這套啊。”

方曼姿名媛圈第一把交椅不是白坐的,社交場合social女王,不管是什麽人她都能自如應對,你強勢我就軟一些配合你,你緊張我就大方一些照顧你,生在豪門,這些都是打小練出來的功課。

鞠恬恬也說:“你怎麽才到這兒?”

“路上堵了一會兒,我也想早點來。”

包廂大到可容納十幾人,此刻倒是沒坐滿,她看了一圈,來了不到十人,就是鞠恬恬在微信上說的那些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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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博文,就是給方曼姿送花那個男生,似乎是攢局的人,他出門,把服務生叫了進來,要來點菜的iPad,然後旋轉玻璃,把Pad轉到方曼姿面前。

“來來,大小姐受累,把菜點一下。”

方曼姿看了大家一眼,說:“我也不知道你們愛吃什麽,你們來就好。”

“沒事兒。”一個男同學接話,“你愛吃什麽我們就愛吃什麽,都依你的口味來。”

“對啊,我們又不挑。”

鞠恬恬聽見這話橫了那人一眼:“怎麽說話呢,搞得好像我們曼姿很挑似的。”

讀書時方曼姿就是班寵,起先大家都當她是那種驕縱大小姐,長得再漂亮也不大樂意跟她接觸。

誰都不是奴隸,樂意伺候公主病。

慢慢的,也就不到半個月時間,大家就發現這位大小姐就是人嬌氣了點,脾氣多了點,但人特別有意思,待人接物都很真誠,跟她說話的就多了起來。

有些人身上天生就有那種別人瘋狂想要對她好的氣質,明明什麽都沒做,就能讓人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擺在她面前,供她挑選。

方曼姿就是這種人。

外號叫“旗杆”的男生玩笑吐槽:“拉倒吧,你還不挑。你要是不挑,至于那麽多人追你你都不應,偏偏追着十三班那個誰——”

大家心照不宣地開始起哄,包廂正熱鬧着,恰趕上“旗杆”說到那句“那個誰”,包廂的門突然被人推開了。

衆人看過去,本以為進來的是服務生,待看清門口來人是誰的時候,整個包廂都靜了下來。

像是喧鬧的世界被人按了暫停鍵,而進來的人,就是那個開關。

許博文驚訝地站起來,說:“周熙昂?你竟然來了?我還以為你不會來!”

周熙昂站在開門的服務生身後,腰身筆直挺拔,長身玉立,整個人矜貴疏離,遠遠瞧着有些貴氣。

他眉目淡然,輕輕颔首,在許博文的招待下,坐到了後者的旁邊。

就那樣坐下了,沒看出什麽不悅的情緒,周身的疏離與其他人形成一道天然屏障,熱鬧氣氛也無法感染到他。

向來與聚會無關的人,誰也想不通他今日怎麽突然來了。

更重要的是,在場的人都在暗想,他到底聽到“旗杆”的那句話沒有。

要真聽到了,那可真是太尴尬了,說別人八卦說到了正主頭上。

可看他一句話不說,衆人又隐隐放下心,趕緊扯到別的話題。

鞠恬恬說:“曼姿,快點菜吧,大家都餓了。”

其他人趕忙附和。

方曼姿也就沒推辭,拿起Pad,小指微微翹着,翻看上面的菜式。

眼睛落到電子屏上,翻了好幾頁,心思卻飄出了老遠。

他為什麽會來。

不是說好的沒請他嗎?

有時候人生就是離譜。安城在南方,這麽多年了,別人每次約她到安城玩,她全都拒絕了。

問原因,只說受不了高溫。

她心裏頭清楚,不耐熱是假的,周熙昂在安城讀大學才是真。

城市很大,其實有時候也沒有那麽大。

她不想去他生活的城市,更不想碰見他。

如今到了安城,第二天就碰見他,租個房子也碰見他,同學聚會也碰見他,這到底算什麽。

冤家路窄?

人鬼情未了?

她被自己無聊的冷笑話逗笑,暗中定了定心神,在Pad上選了自己想吃的。

照顧到大家的口味,又點了些大衆口味的菜,外加湯和餐後甜點。安城人有吃飯喝湯的習慣。

酒水飲料交給男生來點,喝多少他們心裏有數。

她坐在那邊,掏出手機來玩,耳朵聽着其他人與周熙昂攀談,都是些工作上的事。

其實他們之間的同學關系,是有些混亂的。

周熙昂與在座大部分人都是同學,他們是早在分文理班之前,就已經是一個班級的同學。

分班後,周熙昂作為尖子生被分到了十三班去,十三班他們那一年的理優班。

而方曼姿是從其他班并到現在的班級,慢慢才熟悉。

後來,她跟周熙昂在一起之後,為了天天見到他,她讓家裏找了關系,強行轉到了十三班,作為他的同桌。

她還記得,她剛到十三班的時候,那時剛跟他在一起沒多久,有他坐在身邊,那些張揚任性都沒了,她成了乖順的貓。

理優班跟普通班基礎不同,講課速度也不同。

轉過來第一天上的是物理課,那是她最為頭痛的學科,你說世上怎麽會有物理這麽雲裏霧裏的學科呢?簡直讨厭極了。

尤其臺上戴眼鏡的男教師講題飛快,她一道題聽得一知半解,沒弄懂是怎麽回事,就已經講起了下一道題。

她急得握緊水性筆,擡頭看老師,老師只顧着在前面講課,再看其他人,大家都在悶頭聽講,沒什麽問題的樣子。

想轉頭求助于周熙昂,他端坐在第一縷晨光之下,清瘦的肩,俊逸的側臉,如果漫畫《惡作劇之吻》有真人,她想,那他一定是最貼近真人的入江直樹。

她不敢打擾他,悻悻垂頭,內心有些懊惱。

還有一些,覺得自己蠢笨的自卑。

同樣的題目,別人都能弄懂,只有她聽不懂。

如果她舉手提問的話,一定會被其他人笑的吧。

他會不會也覺得丢臉,自己是成績榜上第一的學霸,找的女朋友硬轉到他的班級,卻連這麽簡單的題目都弄不懂。

會不會,因此嫌棄自己。

她把頭埋得很低,一時間有了情緒,臺上老師講課的聲音,只讓她大腦亂糟糟的。

沮喪得,像一只自閉的鹌鹑。

她握着筆,緊緊抿住嘴唇。

驕傲如她,第一次體會到了挫敗的感覺。

沒過多久。

老師講課的聲音停了。

講臺上,是老師疑惑的聲音。

“周熙昂,有什麽問題嗎?”

方曼姿下意識擡起頭,看向自己身旁的人。

他似乎并未察覺到她疑惑的目光,看着前面的老師,淡聲道:“老師,上一道題能不能再講一遍。”

周熙昂常年居于榜首,這種程度的題他竟然還能做錯,其他人都有些吃驚。

再一想,原來學霸也有馬虎的時候,班上同學看到自己算對的答案,又有點得意。

老師也道:“周熙昂,你怎麽連這道題也不會?”

周熙昂沒說話。

老師無奈收回目光:“那就再講一遍吧。”

她跟他是同桌,她看得到他的試卷。

上一道題,他的答案,黑色水性筆幹幹淨淨寫了一個字母D,是正确答案。

他根本,沒有做錯。

她永遠記得那一瞬間的感覺。

所有跟家裏申請轉班的不理解,弄不懂題目的懊惱和沮喪,在這一刻,全都化為了令她勇敢的金鱗铠甲。

突然間,就有了所向披靡的底氣。

……

一頓飯吃罷,見時間還早,一群人又要提出去玩。

有人在安城開了連鎖歌廳,衆人便驅車前往,方曼姿本想回家,可是這種情況,她如果說回家,大家都明白是怎麽回事,她反倒成了扭捏不大氣的那個。

她暗暗看了周熙昂一眼,然後,上了鞠恬恬的車。

鞠恬恬平時開車上下班,今天也是開車過來的。

車上,鞠恬恬說:“對不起啊曼姿,我真的不知道周熙昂會來。媽的許博文,我問了他八百次周熙昂是不是不會來,許博文信誓旦旦跟我保證,說他以前從不參加,今天肯定也不會來,你等我回去就把他暴打一頓,給你出出氣。”

方曼姿說:“算了,沒事,來就來吧,現在也挺好的,也沒發生什麽壞事。”

鞠恬恬猶豫地看她一眼,說:“我這不是怕你別扭麽。”

她沒應聲。

車又開了一會兒。

鞠恬恬突然道:“哎你說,他會不會還沒忘了你,今天特意為你來的啊。”

方曼姿自嘲道:“你看他甩我的樣子,像還記得我是誰麽?”

“……”鞠恬恬說:“他可能是渣男回頭,良心發現?畢竟他再想找到比你漂亮的,也不太可能。”

方曼姿心說,早就找到了,還把她當跑腿奴呢。

她說:“丢掉幻想,認清現實,謝謝。”

車很快開到歌廳,其他人也都到了,一群人一起進去,這歌廳規模夠大,在安城裏消費水平也算高的,出入的也都不是普通人。

開了最大包間,服務生立即上來酒水果盤零食等,還有骰子之類的娛樂工具。

大家都是玩得開的富二代,吵吵鬧鬧,氣氛很快就點了起來。

方曼姿以前也是這種局的玩咖,但是有周熙昂在,就老實地坐在角落,不想吵鬧,也不想出風頭,就只想做個隐形人,盡量降低存在感。

而他,自始至終坐在離她不遠的位置,雙腿交疊,淡淡飲酒。

周圍同學跟他說話,他低聲回應,優雅自如。似乎有些熱了,他擡手解開第一顆紐扣,露出一截鎖骨。

許是因為聚會上也喝了些酒,那點可以忽略不計的酒精,也上了頭,她的心裏忽然就有點難受。

她曾經,真的很喜歡他。

很用力地,在年少的時候,去愛一個人。

他那樣優秀,是不管身在何處,都會閃閃發光的人,她遇到了這顆星,努力去靠近它,很遺憾,卻沒能成為跟他走到最後的那個人。

比從未得到更遺憾的,是曾經擁有。

也不是說還愛着他,對他念念不忘,就是每次看到他,看到這個人,就會想起那段時光。

想起那些情真愛意,最後都化為一縷陽光,一陣清風,化為一些再也抓不住的東西。

可每當風吹起的時候,那些早已遺忘的感覺,再一次地,席卷而來。

方曼姿心裏有些堵,她掏出手機,想了又想,在微信上找到遠在海城的好姐妹——寧語遲的對話框,發消息。

“我遇到周熙昂了。”

寧語遲回得很快,問:“在哪兒?”

方曼姿說:“同學聚會。他在旁邊喝酒。”

寧語遲回:“他現在怎麽樣,往好點想,也許他現在已經變很油膩了,你應該慶幸自己分手。”

方曼姿更加難受:“他好像比以前帥了。”

寧語遲:……

她說:你拍個照片,我看看。

方曼姿看到消息,吓得關掉手機,下意識瞥了周熙昂一眼。

他正側頭跟許博文講話,嘴角帶着禮貌微笑,包廂內昏暗的光線使他看起來更顯深邃,這個角度,屬實是一個不錯的角度。

再看其他人,要麽唱歌,要麽在玩游戲,大家似乎都明白她的心情不會好,心照不宣地沒有鬧她一起玩。

好像,也許,拍一下的話。

也不會被人發現。

她這個角度剛好,中間隔了兩個人的位置,又沒有坐人,剛好拍到他的側臉。

她鼓了勇氣,點了home鍵,然後,在鎖屏的狀态下,拉出上拉菜單,找到相機的快捷方式。

然後,舉起手機。

她沒有開快門聲的習慣,所以她自信不會被人發現。

她的內心砰砰亂跳,好像在做賊一樣,她在心中不斷告誡自己放松,可是手指卻不由得有點抖。

她慌忙按下快捷鍵,一時間,不算明亮的ktv包廂裏登時一閃——

那一瞬間,方曼姿想明白了很多事。

原來這個世上最尴尬的,不是你偷拍別人時,沒關快門聲,也忘了關閉閃光燈。

而是你關了快門,也關了閃光燈,卻一不小心地。

點到了手電筒。

周熙昂在一陣強光之中回過頭,白色的光投在周熙昂那張線條分明的臉上,将他表情照得分明。

他唇角微抿,雲霧遮隐般的眸光直直看過來,意味難言。

像是在說。

——有本事你就跑,我倒要看看,你能跑哪兒去。

作者有話要說:  劇情還沒寫完……我……

大家留言好多,我真的發!不!起!了!(發出貧窮的嘶吼

所以本章我!挑着發一百個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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