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汗血寶馬
“噢?”白君然一聽這話,立刻來了精神,“此話怎講?”
“若我沒猜錯,從這馬兒的體形和外觀來看,牠應該出自西域,是汗血寶馬的一種,腳程十分厲害,體格健壯,耐力強悍,而且還十分兇猛,這種馬發起威來,是連老虎和獅子都不怕的,尤其在戰場上的時候,最能表現出牠堅強的戰鬥力。”
她每說一句,白君然的雙眼便跟着亮上一分。
“不過……”
話鋒一轉,墨蘭膽大心細的摸了摸淩霄的鬃毛,“這種馬兒一旦失去了自由,性情就會變得十分焦躁,所以我猜牠之所以會鬧得這麽歡,和白府的環境也有些關系。”
墨蘭的話講得頭頭是道,不但蕭何聽得入神,就連白老太君也滿眼笑意引以為榮。
因為她很明顯的從自家孫子的眼中看到了他對墨蘭的激賞。
她這孫子,從小就傲視一切,心比天高,這世上能讓白君然佩服的人少之又少。
這麽個眼高于頂的小子,能對蘭兒露出這種贊賞的表情,那可是千年都難得一見的。
“沒想到妳知道的東西還真不少,真是讓我對妳越來越刮目相看啊。”
白君然是發自內心的說出的這番話,也是真心欣賞墨蘭的才情。
別看小丫頭文文弱弱,懂的東西真是一點都不少。
與她這樣的女子在一起,絲毫沒有讓他感覺到半分無趣,反而越相處下去,就越能從她的身上不斷的發現驚喜。
原本以為自己這番誇贊會換來她的羞澀之意,卻不料墨蘭睨了他半晌,最後,狠狠瞪了他一眼。
“我小女子何德何能,讓白元帥說出刮目相看這四個字?我不過就是一個弱質女流,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一個不小心,搞不好還會被捏死呢,連一只蛤蟆都能把我吓得魂不附體,像我這樣的女子最是沒用了。”
陰陽怪氣的說了一番,直把白君然說得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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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解的盯着自家奶奶,似乎想從奶奶的眼裏得到答案。
白老太君卻對自家孫子抿嘴一樂,拄着拐杖笑呵呵轉身走了。
“這是啥意思?”
白君然滿腦袋霧水,就見墨蘭白了他一眼後,迳自向焦躁不安的淩霄走去。
他剛想阻止,告訴她那馬兒最是接受不了陌生人的接近,就見剛剛還冷着小臉的墨蘭,笑嘻嘻抱着淩霄毛茸茸的脖子,對着牠的耳朵叽哩咕嚕說着什麽。
他和蕭何對視一眼,蕭何沖他聳聳肩,似乎在說,屬下也不知道這是咋回事。
片刻工夫,就見剛剛還撒着蹄着叫喚的淩霄,甩了甩尾巴,慢慢安靜了下來,不止如此,牠還用自己的大腦袋蹭了蹭墨蘭的臉頰,把墨蘭逗得直樂。
白君然和蕭何不敢相信的對視一眼,都覺得自己見到了奇跡。
這淩霄雖然是匹好馬,可脾氣絕對暴躁難馴。
軍營裏的那些副将,包括蕭何在內,別說是摸牠一下毛,就算靠近一下都實屬不易,可牠卻主動向墨蘭示好,而且還表現得異常溫順。
“蘭兒,妳怎麽做到的?淩霄居然會這麽聽妳的話?”
摟着淩霄的脖子又狠狠的蹭了幾下,訊速斂去眼底的笑意,看向白君然時,又恢複了惡狠狠的模樣。
“我說白元帥,難道你不知道這個世上有一部分動物,也是懂得人類的語言的嗎。”
“噢?牠聽得懂妳的話?妳都和牠說了些什麽?”白君然很感興趣。
“我和牠說啊,做馬呢,适當的也要把眼光放得廣闊一些,別像你主子似的,看事情只看表面,否則就會變得一只沒用的井底之蛙。”
見白君然張着嘴,一臉吃驚,她又繼續道:“雖然沙場的确能夠馳騁奔騰,但一個真正有眼光有能力的馬,即便是脫離了沙場,也一樣能活出自己的價值。”
這番話一說完,白君然便控制不住的哈哈大笑起來。
緩步走到墨蘭面前,有趣的打量着話中有話的小人兒,“那妳剛剛的這番話,我家淩霄都聽懂了嗎?”
墨蘭一本正經的點頭,“牠很成功的被我給開解了,這說明啊,你的馬可比你有靈性多了。”
說完,拍了拍馬頭,又附耳在牠耳邊說了幾句什麽,拎着馬缰繩,就牽着乖順的淩霄向馬廄走去。
看着墨蘭遠去的背影,白君然饒有興味的挑挑眉,“這丫頭是怎麽了?今兒早上還好好的呢,怎麽才一天不見,就變成了一只小刺猬了?”
“哎呀元帥,夫人肯定是聽到我們幾個晌午的時候說的那番話了。”
就在白君然納悶的時候,幾個護衛不知從哪裏冒了出來。
“什麽話?”
其中一個護衛将一封信遞到他的手裏,然後又将晌午幾個人聊天的內容簡單的和白君然敘述了一番。
好半晌後,白君然慢慢的望向墨蘭早已消失的方向,揉着下巴漸漸笑開。
京城東路的一條繁華街道上,來來往往的人群絡繹不絕。
其中一間裝修體面的綢緞莊裏,幾個衣着華麗的貴婦小姐們,正津津有味的挑選着店家新到的上等絲綢。
今兒天氣異常晴朗,墨蘭帶着身邊的侍女青兒,也乘着軟轎前來選購。
身為白府的當家主母,很多事情她都喜歡親力親為。
榮絲坊裏的絲綢,堪稱整個京城質量最好的一家。
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她都會親自過來挑些花樣,給府裏添些做衣裳的布料。
對于榮絲坊的老板來說,白府的少夫人絕對是他們的一個老主顧。
當墨蘭和青兒兩個挑得正盡興時,就聽門外傳來一陣零亂的腳步聲。
“老板,這個月的保護費是三百兩,今天已經是最後的期限了,趕緊拿銀子吧,否則過了日期,我們爺可是要不高興的。”
走進來講話的男子,聲音非常粗犷。
墨蘭和青兒迎聲望去,就見為首的男人三十多歲的模樣,讓她意外的是,對方的身上居然穿着兵服。
身後跟着幾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也個個都穿着朝庭的兵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