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陳曦從京城出發,趙英蘭從鵬城出發,兩人約定了航班,幾乎差不多時間抵達申城。

其實,按照陳曦的本意,是不需要趙英蘭親自折騰這一趟的。

趙英蘭這些年在鵬城的名聲愈發響亮,打贏了不知道多少官司,就連從港城跑到鵬城來做生意的港商們都熱情地稱呼她一聲“趙大狀”。

可想而知,趙英蘭的工作有多忙,律所的生意有多好。

因此,陳曦也并沒有為了她的這麽點兒小事,便要折騰趙英蘭回申城一趟。

她只是讓趙英蘭給她派一個精英的律師團隊過來,畢竟她在申城并不認識靠譜的律師,她能信任的人,唯有趙英蘭而已。

但對于趙英蘭而言,陳曦的事情就等于她的事情,她不知道則已,即然知道了,她怎麽能放心把陳曦的事情交給別人來處理呢!

所以,她第一時間把手頭的工作交給別人來負責,自己則帶着助理和兒子趕回了申城。

趙英蘭和蔣恒的兒子,蔣東澤,五六歲的年紀,長得虎頭虎腦,甚是可愛,見到陳曦還知道奶聲奶氣地問好,可把陳曦稀罕個半死。

陳曦和趙英蘭母子還有趙英蘭的助理用了一頓便飯之後,陳曦先帶着趙英蘭的助理回到陳家老宅,而趙英蘭則要先把兒子送到他爺爺奶奶那兒去,正好蔣父蔣母過年的時候都沒看夠孫子,巴不得趙英蘭和蔣恒自己回鵬城,把小孫子給他們留下。

現在好了,趙英蘭趁着回申城辦事兒,索性滿足了蔣父蔣母的願望,反正把兒子留在鵬城,蔣恒也沒空帶,把兒子扔給蔣父蔣母正好,一來,讓蔣父蔣母一解想孫子的思念之苦,二來,她也有更多的時間專心處理陳曦的事情了。

陳家老宅,陳曦先把目前的情況詳細跟趙英蘭描述了一遍。

趙英蘭沉吟片刻,接着便從法律的角度将事情進行了分析。

“雖然褚衛東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但你卻依舊有贍養義務。”

“按照當前的法律,當褚衛東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時候,你有權利到法院起訴,但如果當時你并沒有起訴,則視為你放棄了你的權益。”

“權益可以放棄,但義務卻要履行,也就是說,當褚衛東覺得你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時候,他也有權利到法院起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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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卻并不能用他不撫養你的問題來作為你不贍養他的理由,從法律的角度上,你是吃虧的。”

“因為關于撫養和贍養的法律相關規定,本身就是并行的,互不沖突的。”

“當年由于時代的特殊原因,相關法律也不太健全,褚衛東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但你卻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如今,顯然褚衛東卻不會放棄維護他的權益,所以,小曦,這個贍養費,你該出還是得出的。”

“那也就是說,我還不得不養他喽!”陳曦看着趙英蘭眨了眨眼,她知道趙英蘭似乎話中有話。

趙英蘭點點頭,頗為自信地笑了笑,“話雖如此,但法理之上總歸還是有情理的,義務雖然要履行,但履行的程度卻不是褚衛東說了算的,自有法院去裁定。”

“也就是說,如果法院判決,你一個月拿出一百塊錢的贍養費就算盡到了義務,那麽,今後你每個月只需要付出一百塊錢,就可以擺脫褚衛東這個人渣,何樂而不為呢!”

“再說了,這一百塊錢,不過是我随口舉的例子,實際上,到底用不用得上一百塊錢還說不定呢!”

陳曦眼睛一亮,問道:“那英蘭姐,在法律上,贍養費到底是怎麽衡量的呢?”

“一來看申城的生活水平,二來看褚衛東的實際需求,三來看你的經濟能力。”

“如果單單從你的經濟能力出發,那褚衛東能得到的贍養費的确不菲,他可能正是依賴着這一點,才不惜一切代價把你告上法庭。”

“但褚衛東可能不知道,所謂法理和情理的平衡點卻不是他能夠決定的。”

“以褚衛東的人渣程度,法院明知道你打心眼兒裏不想贍養他,卻迫于法律的約束,不得不履行贍養義務。”

“這時,法院就不可能單從你的經濟能力這一标準來衡量了,而是會首先按照申城的生活水平來衡量。”

“如今申城的人均收入大約在每月200元左右,以此推斷申城的生活水平,人均消費支出最多不會超過每月100塊錢。”

“另外,還要考慮到褚衛東的實際需求,他是國企幹部退休,退休金應該足夠覆蓋他的生活所需,而且以他的年紀,也不再需要撫養子女,再說了,他的子女又不止你一個,所以不管于情于理,你付出的贍養費就會相應的減少。”

“只要我們提供充足的人證物證,證明褚衛東從來沒有撫養過你一天,那麽我就有足夠的把握,把贍養費控制在每月30元。”

陳曦正在喝茶,聞言差點兒一口茶水噴了出來:“噗!30?英蘭姐,你不是在開玩笑吧!褚衛東最近又是找報社又是找媒體的,可花了不少錢啊,哈哈,這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

趙英蘭又嚴肅道:“30,只是目前,如果日後申城的生活水平提高,則需要按照相應的漲幅提高贍養費。”

陳曦點點頭,心裏暗道:那也無所謂啊!九十年代初,申城的人均收入是每月200元左右,但直到九十年代末,也不過才1000元啊!她簡直太了解了好嗎!

只聽趙英蘭又道:“對了,小曦,你剛才提到報社和媒體,我才想起來,我們此次回來,可不單是為了處理褚衛東的問題啊,消除安寧商貿的負面影響才是重中之重。”

“是啊,英蘭姐,這一點,你有什麽主意?”

“很簡單,那就是要求法院公開審理,褚衛東他不是會找報社和媒體嗎?我們就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公開審理,旁聽的公衆可以是普通公衆,也可以是報社和媒體的記者,開庭時,你盡可表達自己的立場,比如你從小到大都沒有認過褚衛東這個父親,也從未想過自己竟然還需要贍養他,不過如今為了維護國家法律,你願意按照法院的判決履行贍養義務。”

“判決後,你的立場自會被報社和媒體宣揚出去,而後我們再找幾家知名的報社和媒體,讓陳景以安寧商貿總經理的身份上幾次報紙或幾檔電視節目。”

“陳景最為你兒時的大哥,又是你如今生意上的合作夥伴,借他之口把褚衛東的無恥行徑說出去,再好不過了,甚至還可以讓他說一說,你當年無依無靠創業時的艱難,如此,不僅能夠消除安寧商貿的負面影響,還能打一波廣告呢,也許此事過後,安寧商貿的生意還能更上一層樓,也說不定呢!”

趙英蘭說罷,捂着嘴“咯咯”笑出了聲,陳曦卻看着她張了張嘴沒有話說,心裏不禁暗道:要不怎麽都說當律師的人,心裏彎彎繞就是多呢,這可真是一箭三雕啊!

按照法院的傳票,開庭的日期定在一周之後,一周的時間,陳曦按照趙英蘭的要求,請陳伯出山,幫她請到了幾個重量級的證人,都是外公外婆昔日的門生故舊,現在在申城也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陳曦準備讓他們在開庭當日都出席,盡可能地說一說當年之事。

另外,陳曦也準備了一些相關物證,比如她的戶口、學籍、街道身份證明等物,其上父親的一欄裏,通通都沒有出現過褚衛東的名字。

陳曦作為第一被告,安寧商貿的法人作為第二被告,由于兩名被告屬于夫妻關系,并且老人的贍養問題只涉及子女本人及家庭,不涉及相關企業,所以兩名被告可以合二為一。

一周後開庭,陳曦的一方出席了陳曦本人,律師趙英蘭,及相關證人等。

褚衛東的一方則出席了他自己。

褚衛東一身西裝革履,精神抖擻地出現在申城人民法院,他沒有額外請律師,因為他已經花錢咨詢過了,也詳細閱讀了相關條例。

他很自信,也很明确,不管當初他有沒有對陳曦盡到撫養義務,只要他們是血脈相連的父女,那麽,陳曦就有義務對他進行贍養。

根據陳曦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産,他們擁有安寧商貿80%的股份,安寧商貿每年盈利幾何,相信法院都有據可查,這樣也就能夠計算出陳曦夫妻二人在安寧商貿一年的收入。

褚衛東心想,不管陳曦夫妻二人還有沒有其他的産業和收入,僅憑安寧商貿每年盈利計算出來的贍養費,就足夠他一家人吃香的喝辣的了。

褚衛東心裏如意算盤打得雖好,但卻不知,他的想法早已在趙英蘭的算計之下。

褚衛東想從子女的收入這一方面去衡量贍養費,想得到是美,但趙英蘭怎麽可能讓他如願呢!

開庭後,不到半個小時,褚衛東一敗塗地。

法院當庭宣判,被告陳曦遺棄罪名不成立,但被告自即日起,必須履行贍養義務,即每月支付原告贍養費30元整,并且随着申城生活水平提高,贍養費也應按照相應的比例提高。

褚衛東意氣風發的來,失魂落魄的走,他沒想到自己忙活了這麽久,花了這麽多心思,這麽多錢,到頭來卻什麽都沒有落下。

哦!對了!

也不是什麽都沒有落下,畢竟還落下了每個月30塊錢的贍養費,打發叫花子一般的贍養費!

作者有話要說:該年代中關于撫養和贍養的法律問題,均為架空,僅為劇情服務,請各位看官勿杠,圖一個樂兒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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