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最該做的事

北羽洗了個澡,從衣櫃裏找出一件順眼的衣服,拿着錢包和手機下了樓。

樓梯很窄,四處還擺放着舊物,扶手上沾着不少灰塵,下樓的時候如果遇到上樓的人,都得讓個道才能過去。

窄小的街道,破舊的樓房,空氣裏飄着不知誰家做飯飄出來的油煙味兒。

很久以前避之不及的東西,北羽只覺得前未有過的親切。

出小區的時候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北羽在這一片還挺出名兒的,他本來就長的招人,笑起來也甜,就連巷子裏那些老人們也很喜歡他。當年北羽一有了錢就搬離了這裏,現在看來,或許在這裏多住兩年也不錯。

北羽從一個攤上買了個煎餅果子,賣煎餅果子的大媽認得他,邊做煎餅邊說:“小羽兒啊,我今天又看見那幾個小壞蛋了,在這邊晃來晃去的,他們是不是還在找你麻煩?”

北羽怔了一下,“找我麻煩?誰?”

大媽說:“就是那幾個小混蛋啊,上星期你不是還跟他們揍過架,自己瞅瞅你胳膊,搞不好還縫了一針吧。”

北羽趕緊拉起自己的衣服,果然見右胳膊靠近肩膀的地方有一點淡淡的疤痕,明顯是被什麽劃傷後的痕跡,不過北羽并不是疤痕體質,這點痕跡估計過一兩個月也就消失了,因為沒有感覺,他洗澡的時候竟然沒有發現。

他這個年齡的時候确實很能找事兒,喝酒打架什麽的很正常,不過他成年後身邊的交際圈就不同了,認識的即使是禽獸,也都是表面上有風度的禽獸(譬如某個姓莫的),這時候跟哪個小混混打過架他還真不記得。

“嘿。”北羽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樂了。

還挺有意思的。

跟着一群衣冠禽獸裝逼裝了那麽久,到後來戴上的面具都成了自己的臉,現在想想,真還不如真真實實的打一架舒坦。

大媽見他一個人在那兒傻樂,搖了搖頭,“年輕人,就是不聽勸,他們那些小混混兒也就算了,咱北羽那麽聰明,長得也俊,一看就是上大學當明星的料子,上次你在公園拉小提琴,好多人跟我們打聽你哦。”

北羽臉皮那麽厚的也被她說的有些不好意思,“大媽,那些找我的人知道我住這兒?”

“你說那些小混蛋啊,看樣子是不知道。”大媽把做好的煎餅果子遞給他,又細心的給他包了層紙袋,小羽的手又嫩又嬌貴,可不能燙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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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羽又問了幾個關于那群小混混的問題,得知他們并不知道自己住哪兒,只是在這個小區裏瞎晃悠,幾個小混混而已,他也沒放在心上。

他現在這身板兒雖然是瘦了點,但也是有力勁兒的瘦,為了跳舞時身體的柔韌勁兒,他還專門去學過一陣子的武術和跆拳道,誰打不過誰還不一定。

上輩子他的身體完全是被折騰毀的,再加上精神一垮,再昂貴的補藥也換不回跟以前一樣健康的身體。

以前他就算看不見,也能摸到自己削瘦的身體,那真是皮包着骨頭,要不是經常被硬逼着吃飯,也不知道他會瘦成什麽鬼樣子。

但是現在,就是一個煎餅果子都讓他覺得美味的不行。

北羽邊吃邊拿出電話撥號碼。

“喂?”

“喂?舅舅嗎?”北羽聽到那邊中年男人的聲音,笑的那叫一個甜,“我是北羽。”

“小羽?”電話那頭一聽是他就沒好氣:“這時候打電話幹嘛?沒錢花了?”

北羽的舅舅叫任炜,他的母親出國後,北羽就只能寄住在舅舅家裏,別看他現在性子愛鬧,那幾年一個月說的話都還不如現在一天說的多,舅舅是他在這個城市裏唯一的親人,北羽在他家裏的時候一直很乖巧,做着每一個‘好孩子’會做的事,小心翼翼的讨好舅母和小他一歲的表妹,然而對他們來說,北羽畢竟是個外人,在舅舅和舅母心裏,他再怎麽聰明聽話,也比不上自己的親生女兒。

北羽之所以會從他們家搬出來,只因為他表妹任夢琪的一句話——

爸爸媽媽,小羽哥哥把我的壓歲錢都偷走了,他還掐我。

他不後悔從那裏搬出來,他已經長大了,他的才華足以養活自己,他對那一家人有恨也有感激,然而就在他二十一歲的那年,他得知了一件讓他很是憤怒的事情。

原來他的母親每年都會從國外給他寄錢過來,那些錢無一例外全被舅母收走了,他一分都沒得到,而他的母親一直被蒙在鼓裏,還以為他考上了大學,就在這一年一次性給他彙了七萬塊錢的學費,天知道她一個沒有學歷的女人是怎麽賺的這麽多錢。

而他呢?從初中那年住校,每個月的生活費只有二百塊錢,那個時候二百塊錢雖然不算少,但作為一個月的生活費就很可憐了,一般別的同學都是每個星期二三百塊錢,靠那些錢吃飽飯都是問題,但他從來不說。每年只有在過春節的時候,他才能得到一身廉價的新衣服,而表妹幾乎每個月都要買一兩件,舅母總是對他說:“琪琪是我們家的小公主,你當哥哥的得讓着他點。”

他讓,他當然讓,每次小公主耍賴發脾氣,第一個去哄的人都是他,教她功課,替她寫作業,為了讓她在同學裏有面子,他還專門省吃儉用買了一輛嶄新的自行車去接她放學。

他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非常氣憤,當天就去找了舅舅家裏,他們一開始不承認,直到北羽拿出證據來,卻被他們幾句話給罵了出來。

從你六歲到現在,誰養的你?

這麽多年的學費誰給你交的?

你吃我們的喝我們的,你媽給我們的撫養費你還想要?

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也已經不稀罕那些錢了,就算他稀罕,以他當年的年齡,這些錢放在撫養他的大人那裏也是應該的。

他憤怒的是他的媽媽明明給他彙錢,而他卻被蒙在骨子裏,以為他媽媽對他不聞不問。

從那之後,他就跟舅舅一家斷了來往。

直到後來,他又知道一件事。

他的媽媽在臨走之前,給他留了一套房子,當年他母親走的太匆忙,而且也根本不會想到親弟弟會霸占自己兒子的房子。

本質上他才是這棟房子的業主,然而他親愛的舅舅,卻把這套房子給自己養在外面的女人住,過了兩年那女人生了兒子,這套房子竟然徹底成了這母子兩人的了。

這件事情他一直記着。

所以北羽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媽媽留給他的房子要過來,并得到他媽媽的聯系方式。

電話,地址,什麽都好,就算她已經另有了家庭和孩子。他可以不去打擾,但一定要知道她過的好不好。

北羽握着手機,笑着說:“舅舅,我不是跟您要錢,只是想跟您道個歉,那天是我太混蛋了,不該說那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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